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印发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规程文件等要求。
(二) 服务要求
一、规划任务与要求
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为基础,坚持问题为导向,多角度挖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一体化、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新的规划理念,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落实安徽省级、马鞍山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规划专题研究。
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研究基础上,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明确和县新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明确区域发展的优势资源和短板因素,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和县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在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框架内,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制定管制规则,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系、绿地等要素配置,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目标、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管控指标、边界和要求,健全从全域到控制线到功能分区,从国土空间规划到详细规划等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并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为和县以下各镇:历阳镇、功桥镇、西埠镇、香泉镇、乌江镇、善厚镇、石杨镇(不含郑蒲港新区),规划包含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两个层次。全域侧重对结构性控制,突出统筹协调、边界管理、相邻关系;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用地侧重用地结构、功能布局、城镇风貌、以及对详细规划的要求。规划应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和城、乡镇、村的等级体系,明确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园区)的主要发展方向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和县战略定位。综合分析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新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任务、区域发展的新责任与使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新诉求,研判目标导向的战略研究,明确城市长远发展目标,指明城市发展方向,寻找核心动力与路径。
区域协调发展。强化与长三角的融合发展;统筹落实与南京都市圈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与芜湖、合肥、滁州等周边城市的协作发展。
构建城镇开发空间。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城镇建设布局原则、标准及配置要求。
村庄布点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 促进传统村落向农村新社区转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整体风貌,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 促进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形成城乡融合互动、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按照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优化村庄布点,划定各级村庄的建设边界,并合理“留白”。
2. 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对和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进行实施评估;
3. 落实“双评价”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技术指南,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双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成果;
4.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相关规范要求,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编制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布点规划)及各镇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用途管制规则、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等内容。
5.专题研究
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开展城市战略发展规划研究、综合交通规划研究等;尤其在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以融入南京都市圈为主攻方向,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宁和一体化发展研究等。
三、规划成果
1、成果质量和深度
(1)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规划要求以及规划审批机关指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数据库组成,附件是对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以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1)文本。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基础、评价分析、规划目标、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要素配置、中心城区(镇区)规划、规划指引、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2)规划图件。包含规划核心图纸和基础分析图纸两类。
(3)规划附件。说明书是对文本进行对应详细说明和解释;其他附件包括专题研究、规划审批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4)数据库。包含三种类型数据:一是基础空间数据,包括地形、行政边界、自然生态要素等。二是核心数据,包括各类规划控制线数据、主要规划要素的空间布局及上述其他各项核心图纸矢量管控数据。三是建设项目数据,包括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数据。
3、成果内容
《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各乡镇(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数据库。
4、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交相应的成果。
5、关于成果动态维护
(1)所有成果交付后,编制单位必须继续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配合招标人建立和县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确保规划获审批机关批复。
(2)中标之后,项目所有成果获批后持续承担不少于1年的规划成果维护工作,中标单位安排不少于1位熟悉GIS软件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单位承担不少于1年的驻点服务。规划成果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符合信息化管理及制图规范要求的电子数据。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应满足招标人使用及报批要求),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附表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提交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绘制规划附图采用ArcGIS或MapGIS:电子图形文件包括符合数据库要求的标准矢量格式和JPG格式,并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一张图录入格式要求。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2、服务期:2020年12月前完成服务(具体以和县国土空间规划依法获得批准实施时间为准)。
3、付款方式: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资料收集完成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投标人完成全部专项、专题研究,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规划成果通过相关程序审议并依法获得批准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所有成果获批且备案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最终付款额根据业主方的年度预算情况安排,如预算不足则向后续年度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