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项目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必须满足服务要求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3.1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投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商务要求
4.1.服务期限: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4.2.服务地点:海东市民和县境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参考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 号
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二.规划编制内容
1.按照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本次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包括两部分内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置性支撑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成果;
2.前置性支撑工作
1)统一规划底图底数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细化城镇建设用地现状分类。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2)研究专题
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现实发展需求,建议开展九个专题研究,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技术支撑,具体如下:
专题研究名称
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区域竞合背景下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下的乡村振兴发展路径研究
城市特色塑造下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空间优化战略研究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区域交通一体化研究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研究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格局体系研究号
专题研究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旅游业城市建设与旅游服务水平的战略路径研究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成果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制定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三.项目内容
本次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置性支撑工作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成果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置性支撑工作。以第三次全囯国土调查作为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开展民和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专题研究国土空间风险评估、城镇化与人口变化趋势专题研究、区域协调发展专题研究、城镇增长边界划定专题硏究、旅游发展专题研究、国土空间综合整洽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乡村振兴专题研究、中心城区特色风貌研究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题研究等。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成果。一是分析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特色塑造等方面的现状问题。二是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重点区域、分区规模、管控要求和准入规则。三是明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四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统筹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五是明确县城空间发展方向,确定县城的整体开发强度、高度等。完善教育、医疗、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等市政服务设施的布局,加强县城的景观风貌和历史文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