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需求
注:
1、“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 款),供应商响应时必须响应满足。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本“商务需求”在招标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更多细则详见合同内容。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总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调研费、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按采购人需要提供足够数量)、装订及寄送费用、成果初审和专家评审、验收(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费、场地费、住宿费等)及上报等所产生的费用、雇员费用、企业利润、全额含税发票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00.00;投标总价若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4、供应商应在合理成本范围内报价,若磋商小组认为其报价低于成本价,供应商还需提供合理的成本说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0 个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审查的规划成果报告。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佛山市内)
四、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2、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40%;
3、按专家意见修改并提交盖章的正式成果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4、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阶段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技术需求
一、 项目基本概况:
(一) 项目背景
农村公路是指服务广大农村地区的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是保障农村地区群众 s 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高度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先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督导考评、示范创建等工作,推动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长效机制。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农村交通由助力脱贫攻坚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农村交通运输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深入研究。2019 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 8 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补短板、促发展、助增收、提服务、强管养、重示范、夯基础、保安全”八大工程,其中,明确实施“乡村振兴促发展工程”。要求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的指导作用,因地制宜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同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了农村公路发展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考核保障四个体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佛山市作为我国沿海发达城市,政治站位高,立足乡村振兴发展,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印发了《佛山市建设“四好农村路”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提出佛山市三年来农村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及发展要求,并取得了长足成效。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佛山市的“四好农村路”建设依然存在管理体系责任不清、路域环境有待完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等问题,给佛山市农村交通发展带来了阻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大湾区战略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佛山市的农村交通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适应新时代发展,抓住“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亟需方向明确,层次清晰、可持续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深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佛山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因此,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目的,开展佛山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研究,聚焦突出问题,编制《佛山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为佛山市市域范围,涵盖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
(三) 研究年限
本次规划是佛山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研究年限为 2021 年-2025 年,为期 5 年。
(四) 研究目标
(1)推进佛山市规划建设
根据佛山市城市特点、产业布局、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及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等要求,以佛山市现有农村公路路网为基础,结合佛山市产业布局,围绕农业生态园、菜篮子基地、水产基地、畜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旅游景点,理清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界限,优化农村公路网布局,明确“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2)完善体制机制
按照《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制度要求, 结合佛山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建立佛山市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实施路长制,夯实市区镇等多级政府责任,完善资金保障和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建设。
(3)提升管理养护水平
围绕佛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状,逐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生产模式,树立预防养护理念,推进养护科学决策,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4)提升运维服务
深化农村公路的服务功能,发挥农村交通的最大作用。完善服务设施,强化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提升乡村旅游功能,实现农村交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5)创建品质品牌,深化文化教化
充分发挥佛山市经济优势,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打造独具特色的示范县、示范市。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强化爱路护路意识,推进公路文化与生态管理理念相融合,使农村公路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五) 编制深度
编制《佛山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六) 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对佛山全市域的农村公路建设模式、管理体制机制等开展调研,掌握佛山市农村公路管理现状。
(2)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梳理佛山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发展方向。在路长制、考核机制、质量监管、路产路权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并提出发展建议。
(3)全面提升农村交通运营能力
健全佛山市农村公路运维服务机制,完善农村运营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的农村客货运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旅游、企业出行的服务能力。
(4)创新新理念应用
以路域环境治理为契机,建设美丽农村公路,打造区域品牌,并提出示范创建思路。创新信息技术, 分析佛山市信息化应用症结,完善信息技术应用方案。创新养护生产模式,根据佛山市现有特地,制定分区分类养护方案,全面提升佛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5)推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
探索“农村公路+”发展模式,总结融合发展经验,实现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文化、产业、资源、党建、扶贫等融合发展,实现佛山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成果要求
1、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
2、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规划内容,并能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内容和要求,主要成果版本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相对应的电子版文件,成交人须按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最终成果的编制,并提交最终成果;
3、最终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说明书应准确、完整的阐述其项目意图和内容,项目所包含的相关图纸必须全面、准确。成交人应按上报所需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本资料;
4、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最终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片采用 JPG 格式文件,文本采用 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图纸采用 CAD 格式文件,汇报文件采用 PPT 格式文件;
5、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所需成果的数量,完整的向采购人提供,若采购人要求对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时,成交人须予以服从,补充资料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人按基本印刷成本向采购人收取,不得额外增加其它费用。
三、成果的报送和审查
(一)本项目成果的审查或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最终成果报采购人审查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评审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进行规划方案介绍。
(二)评审报送的汇报资料,成交供应商必须于审查前 5 天派专人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清点文件后签收登记。
(三)项目评审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应按采购人的时限要求报送。
(四)在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技术协调单位名称、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四、 其他要求
(一)如果成交供应商在珠三角内没有常驻办事机构的,必须承诺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在珠三角内办理常驻办事机构,驻场期间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成交供应商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二)本项目成果(包括知识产权)归委托采购人所有。
备注:上述技术要求中,带★号内容为关键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对技术要求的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