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政策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苏办〔2018〕45 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等文件要求,安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精神, 打造一流开发营商环境,推进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
安庆市圆梦新区位于城市主城区东部组团新城东区内,规划面积 26 平方公里,菱北罗冲片区位于城市中部、西部及北部组团交汇处,规划面积 15 平方公里,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代管。按照 “一区多园、产城融合”的布局结构,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保税物流园区、铁水联运港口园区及城市功能配套区。菱北、罗冲片区已经基本建成,部分部地块亟待城市更新改造,圆梦新区起步区和 15 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是安庆市未来几年承载产业建设发展的主战场。
鉴于片区的发展要求及现状情况,开展区域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加快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水土保持监管,切实提高安庆开发区的审批效能,优化入园企业审批流程。
本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通过对经济开发区约 41 平方公里地块制定区域水土流失总体目标,分析论证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总体布局、规模、建设范围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水土流 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1、评估范围
本次区域评估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圆梦片区、菱北及罗冲片区全区范围,总面积41平方公里。
2、评估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 年 6 月 29 日通过,2010 年 12月 25 日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年 1 月 21 日通过,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公布,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 8 月 29 日通过,2016 年 7 月 2 日修正,2016 年 9月 1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年 8 月 27 日通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通过,2017 年 7 月 16 日修正, 2017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 年 6 月 3 日通过,2017 年 10 月 7 日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2.2规章
(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 23 号,2005 年 7 月 8 日);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水利部令第 28 号,2017 年 12 月 22日水利部令第 49 号修改);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 年 12 月 18 日水利部令第 29 号公布,2015年 12 月 16 日水利部令第 47 号修正);
(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 年 1 月 31 日水利部令第 12 号发布,2014年 8 月 19 日水利部令第 46 号修改)。
2.3规范性文件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 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 号);
(3)《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 号,2017 年 1 月 18 日);
(4)《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2017 年 11 月 13 日);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
(7)《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 号)。
2.4技术规范与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4)《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0)《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2008);
(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GB/T 15774-2008);
(13)《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1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总[2003]67 号);
(15)《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 773-2018);
(16)《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657-2014);
(17)《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 51297-2018)。四、区域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内容要求
1.综合说明
简述区域基本情况和主要评估成果,包括区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征占用 地情况、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评价结论、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结果、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数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成果等《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2.区域概况
对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结合现状各要素,对现状进行系统评估。 对开发区所在地自然概况(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水系等进行介绍并分析)、总体布局情况
(用地布局及功能、土地利用变化、植被覆盖、道路交通等进行介绍并分析)、生产建设现状情况、 移民安置、开发建设进度等进行资料搜集和分析。
3.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目前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对区域主体工程规划设计提出的 选址方案、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场、弃渣场、施工方法、主体工程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等进行水土保持评价,提出评价结论,针对目前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建议。
4.水土保持预测分析
根据区域地形等特点,调查并计算得区域开发过程中可能损坏、扰动地表植被面积,结合安庆 市水土流失特征,进行综合分析论证,采用科学合理的预测方法,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形式、强度、数量、危害等作出预测分析,尽可能减少对原有地貌的破坏,合理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及各单项防治措施设计,有效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提供依据,改善安庆经济开发内的生态环境。
5.优化水土保持措施
明确水土流失危害防治责任范围,对项目区进行防治分区划分。根据各区的水土流失类型和特 点,提出布设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议,以达到控制水土流失及危害。同时,对重点设计区域深化设计内容,对区内重点项目进行典型方案设计,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
6.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对于贯彻水土保持法,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 据区域水土保持现状及对未来水土保持预测分析的结果,制定区域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提出本项目区监测的目的、要求、范围、内容和方法,以及监测点位的布设。
7.估算区域水土保持工作投资量
根据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结果,完善各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基本要求,对项目区整体 水土保持投资进行估算。进行效益分析,分析计算 6 项防治指标达到情况。
8.构建项目区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根据安庆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现状特点,完善开发区内水土保持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领导等。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开发区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行简化并实行承诺制管理,明确可简化项目的类型及各项简化流程。
9.明确实施水保的保障措施
加强制度设计,提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与事中事后管理的衔接方式,对水土保持实施运作方式、 必要的政策支持等提出合理性建议。
10.加强开发区发展的后续保障研究
结合开发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及现有规划发展的产业结构,对未来入驻企业提出水土保持相关的 工作要求及建议。以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案为契机,带动整体开发区水土保持效益的提升;以开发区整体的高质量发展,作为安庆市后续持久发展的有力保障。同时,升级安庆生态名片,铸造安庆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五、编制成果
1、成果构成
区域评估报告书:用以详细表达评估方案意图、目标,各项评估内容等说明性文字。 附件、附图:本次评估报告附件、附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历史影像
(3)水土流失现状图
(4)防治分区图
(5)水系图
(6)项目区规划图
(7)典型案例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图
(8)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样
(9)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样表
2、成果形式
(1)最终成果 6 套(不含各阶段的汇报文件打印本),彩色印刷图纸。
(2)供汇报用演示文件 1 份;
(3)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 1 套。
3、评估成果需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审查通过报水利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交正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