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宣城市经开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7150000088227 发布时间:2020-07-15 文档页数:40页 所需下载券:10
宣城市经开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部分由采购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落实经开区社会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解决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的服务开发区的企业及居民。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技术,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及其它相关规定。宣城市经开区城管局拟对辖区市容秩序管理、“牛皮癣”和建筑垃圾清理实施社会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热心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公司,在市场化路段开展劝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制止商家出店经营、纠正非机动车辆乱停放以及其他市容市貌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范围及服务期限

60条经开区路段、区域。

本项目共一个包,年预算总费用196.62万元,总长度146360米。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依据上一年考核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

二、服务需求: (必须满足的参数和重要指标用“★”标注)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督促、劝导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出店经营、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积极参与开发区项目建设、住宅小区提升行动、国家文明城市的复检,首轮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检、生态环境油烟污染的日常登记、大气扬尘秸秆焚烧的发现和制止、流浪犬的捕捉和处置等。2、清理辖区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后巷的地面及立面上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清理经开区建成区内所有路段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及路面遗落渣土的清扫和保洁。

4、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按时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

5、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群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6、对不按规定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辆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驾驶人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7、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楼顶字、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楼顶字、宣传点等行为时,立即劝阻并限期拆除,拆除后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备案。

8、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撒、噪音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9、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有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瓶(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时,立即捡拾,投入附近的垃圾容器。

10、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11、在工作中,尽力为市民提供便民服务。

12、完成城管执法部门交付的约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管理任务。

 

(二)人员配置、待遇和相关要求

1、人员配置:

①按照城市管理需要,在责任管理区域内,定人、定岗、定路段。中标单位路段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包含:坐席人员2人,牛皮癣清理人员2人,建筑垃圾清理人员3人)。

②路段管理人员组成要求和工作要求:

A路段管理人员年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承诺中标后提供路段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B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身体健康。

C无任何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记录。

D符合招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2、人员工资待遇:

①路段管理人员工资不低于宣城市年度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②路段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

3、固定坐席人员要求:

(1)坐席人员人数:2名。

(2)坐席人员组成要求和工作要求:

A、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放宽学历要求。(承诺中标后提供固定坐席人员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B、年龄: 20-45周岁之间。

C、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D、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

4、相关要求:

①巡查、劝导次数及密度:中标单位路段管理人员根据所在区域要求,完成任务次数和密度;路段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相应交通工具,全面巡查,保证劝导服务工作效率。

②工作时间:夏季早上6点至晚上22点,冬季早上6点30至晚上22点;满足处理特殊、紧急任务的工作时间要求。

③工作制度: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标准,确保劝导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④工作纪律: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着装,举止文明,耐心劝导,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管理或市容维护或公共管理服务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管理或市容维护或公共管理服务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人员配备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路段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承诺中标后提供固定坐席人员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五、投标报价:

1、响应报价按照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

2、各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中,本项目人员成本测算不得低于宣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测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路段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不少于1380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标准不少于924元。)

3、磋商响应总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完工的价格,包括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税金费、风险费、通信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第三方评价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磋商文件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劝导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经考核评定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次年不再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对市容劝导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月服务费用。(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4、合同变更:若工作内容或服务期限发生变动,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或变更。

七、培训:

采购人就劝导服务工作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至少一次集中培训。成交供应商需在集中培训后,根据要求自行组织培训。服务于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项目实施地点:

宣城市区宣城经济开发区

九、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

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承担履约职责。合同有效期限三年。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