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东营市垦利区公益性公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本项目为 1 个包,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为 50 万元。
二、规划要求
东营市垦利区公益性公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为我区行政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总体格局、目标任务、数量规模、服务设施及各项引领性、约束性指标等。规划目标年 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远景可展望至 2050 年。根据公益性公墓覆盖常驻人口数量、死亡率等因素,测算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空间, 科学编制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并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规划依据: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 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且以最新颁布的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乡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
5、《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年)》;
6、《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7、国家、山东省、东营市相关的法律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政策。
四、规划成果要求
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用地现状摸底调查)。(纸质版各 6 份,电子版各1 份)。
规划图集包括但不限于:
- 区域功能结构图;
- 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图;
- 土地利用规划图;
- 道路系统规划图;
- 道路断面规划图;
- 绿地景观规划图;
- 综合防灾规划图;
- 相关市政设施规划图;
- 其他表达规划意图的文件。
- 五、项目完成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若不能按规定完成,影响项目进度,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
(二)服务地点:东营市垦利区民政局指定地点。
六、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八、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价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日历天。
东营市垦利区公益性公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总体规划要求
东营市垦利区公益性公墓专项建设规划项目为我区行政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总体格局、目标任务、数量规模、服务设施及各项引领性、约束性指标等。规划目标年 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远景可展望至 2050 年。根据公益性公墓覆盖常驻人口数量、死亡率等因素,测算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空间,科学编制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并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