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网络系统运维费(第二包:医保信息系统个性化技术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视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续签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选择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描述 |
配备专属服务队伍 |
服务方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指派一名服务经理,统一协调技术服务,并作为与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日常联络接口人。 |
服务经理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提供7×24小时专人专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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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同时还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配备培训工程师、后台监控工程师、厂商工程师等运维服务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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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服务响应 |
服务人员的电话或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工程师3个小时内到达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解决问题。 |
医保集群容灾系统7×24实时不间断监控和运维保障 |
负责医保集群容灾系统所有节点和设备(包括服务器、磁盘阵列机器、网络节点)的运行状况进行7*24在线实时监控。 |
负责集群系统之间的数据和程序同步情况进行7*24在线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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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保专网的接入和数据上传下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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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发现问题后,将通过网络,远程及时处理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问题,服务方派工程师到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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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集群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系统补丁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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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集群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杀毒软件和病毒库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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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协助厂商对硬件设备进行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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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系统监控及维护,保证系统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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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监控及维护,保证数据库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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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状态及操作系统的定期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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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及数据库的性能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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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医保端集群系统的重新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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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应用补丁升级保障服务 |
补丁程序发布前,应提前告知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补丁的内容、注意事项、数据接口变化等内容。 |
医保补丁程序发布后,服务方通过远程和派工程师到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的方式,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升级补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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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重大补丁升级或更新,中标方派工程师到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保障升级更新后系统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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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丁程序如涉及数据、接口、业务流程的重大变化,工程师到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进行技术培训和维护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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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制定和演练医保业务应急方案 |
协助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制定HIS系统故障的应急方案。 |
协助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制定医保专网接入故障的应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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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制定院内局域网故障的应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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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对各种应急方案进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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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现场巡检 |
工程师至少每月1次到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对整个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健康检查和巡检。 |
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提供书面的巡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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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个性化 培训服务 |
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提供各种个性化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集群系统的运维知识、医保应用软件的操作、医保业务流程、医保系统与HIS系统的对接等 |
提供适当驻场服务 |
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系统切换、重大事件等情况,服务方可派工程师提供短期驻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现场服务。 |
医保业务协查服务 |
每日巡查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当天红名单文件下载和更新情况。 |
每日巡查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医保数据上传及入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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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巡查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医保数据备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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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每个季度病案对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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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全年医保系统的可用性大于99.9% |
六、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柒拾 (70%)作为首付款,乙方应于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填写《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所有余款;乙方应于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