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申明:
需求中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项目名称:镇海区农田环境整治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及处置服务外包
服务内容:1、负责将各镇街道、村区域范围内各定点收集点的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无利用价值的废弃薄膜、抛秩盘等各种农业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至规定地点进行分类堆放。2、负责将上述范围中转站内的秸秆 (含树枝、废弃农作物等,下同)等废弃农作物运至规定地点,可再利用的部分粉碎后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或应经营者要求现场粉碎。3、负责将上述范围中转站内的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无利用价值的废弃薄膜、抛秩盘等各种农业废弃物进行处置。4、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并整理相关台账。5、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全域农田环境整治集中清理。
数量:1、收集服务面积:各种农业废弃物收集服务面积在2021年底前暂按60276亩耕地计量,2022年之后暂按77875亩计量,最终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实际调查的耕地亩数为准。
2、无害化集中处置:暂定年处置20吨,最终按上报环保部门的实际处置量为准。
项目服务期: 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如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两年视中标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镇海区各镇、街道、村耕地范围内(澥浦镇范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以下要求及考核合格标准及以上。
一、项目总体目标
为切实减少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秸秆(含树枝、废弃农作物等,下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农田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82号)、《镇海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置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5]64号)、《镇海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镇农发[2019]175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就镇海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秸秆回收、处置等有关事项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公开采购,再由中标服务商分别和各镇街道签订合同,资金主要来源为资规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镇海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镇土资发[2016]37号)中确定的10元/亩农田综合环境整治管理经费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预算“三农服务专项资金——秀美田园”。
二、项目具体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
中标服务商须对镇海区范围内的农业(包括畜牧业、林业、渔业)生产产生的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不具有再次利用价值的废弃农膜进行回收、运输、分类装桶(袋)、集中处置;秸秆根据农户需求提供上门粉碎服务或运输至集中处理地点进行处置。
2、镇海区分镇街道村耕地面积情况(按照2018年末耕地面积调查数据统计)
时间段 |
2020.7-2021.6 |
2021.7-2021.12 |
2022.1-2022.6 |
2022.7-2023.6 |
|
服务面积(按照2018年末耕地面积调查) |
蛟川街道 |
7572 |
7572 |
7572 |
7572 |
九龙湖镇 |
27383 |
27383 |
27383 |
27383 |
|
骆驼街道 |
13706 |
13706 |
13706 |
13706 |
|
澥浦镇 |
0 |
0 |
17600 |
17600 |
|
庄市街道 |
11615 |
11615 |
11615 |
11615 |
|
合计 |
60276(亩) |
60276(亩) |
77875(亩) |
77875(亩) |
3、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
★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已建成网点将在中标服务商合同签署后一次性移交,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考核时以上一季度确定的服务网点为准。
①农资销售网点:已选择全区19家农资销售网点作为农业废弃物回收集中点,集中点分布情况如下:
编号 |
负责人 |
单位 |
电话 |
地址 |
1 |
王文忠 |
骆驼农资商店 |
13805871143 |
骆驼街道杭甬路43号 |
2 |
金永侠 |
骆驼清水湖农资商店 |
13738871122 |
骆驼街道清水湖村菜场 |
3 |
王天祥 |
骆驼兽药店 |
674961/13867894961 |
骆驼街道汶骆路539号 |
4 |
余爱珍 |
兽药门市部 |
86583182 |
骆驼街道汶骆路瑞丰商贸城对面公交车站牌 |
5 |
陈锡祥 |
骆驼团桥农资生产资料商店 |
86581432 |
骆驼街道团桥村 |
6 |
胡其敏 |
九龙湖镇长石生产资料商店 |
86525026 |
九龙湖镇长石村 |
7 |
朱思多 |
九龙湖伟民生产资料商店 |
86530037 |
九龙湖镇西经堂村 |
8 |
徐世祥 |
九龙湖河头生产资料商店 |
86530157 |
九龙湖镇河头村 |
9 |
蓝金球 |
汶溪农业生产资料商店 |
86520594 |
九龙湖镇汶溪公路旁 |
10 |
邵海明 |
顺风农资炼化店 |
13586881992 |
蛟川街道俞范东路801号 |
11 |
杨乾雄 |
绿源农资后施店 |
18657453030 |
蛟川街道后施村 |
12 |
杨乾雄 |
绿源农资公司五里牌店 |
18657453030 |
蛟川街道铜帆楼1号 |
13 |
郑士其 |
万家桥农资商店 |
18758498453 |
庄市街道万市徐村万家桥 |
14 |
庄力行 |
宁波市甬兴生产资料公司 |
86691272 |
庄市街道兆龙路西陆路口 |
15 |
丁莉萍 |
宁波市泰丰农资有限公司 |
86691311 |
庄市街道兆龙路633号 |
16 |
邵海明 |
澥浦顺风农业服务部 |
13586881992 |
澥浦镇湾塘村 |
17 |
邵海明 |
澥浦顺风农业服务部澥浦店 |
13586881992 |
澥浦镇兴建路 |
18 |
徐沫芒 |
绿源农资岚山店 |
13958234115 |
澥浦镇岚山村 |
19 |
应志东 |
骆驼生产资料公司觉渡服务部 |
13958221142 |
澥浦镇觉渡村 |
②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休闲农庄、种植业农业企业和散户集中区域共布置了113个回收网点,详见回收点清单(澥浦镇范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
③各涉农行政村存放田间公共区域、散户农药废弃物、废弃农膜的点位,由各村确定(澥浦镇范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
④秸秆回收中转站由中标服务商定期清空中转站中农业生产废弃物,同时如农户基地需粉碎秸秆,可选择由中标单位上门服务,农户需支付100元/天的服务费。
4、具体工作内容
(1)对上述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每个月至少上门回收一次,接到电话或微信通知回收需求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上门进行回收,遇高峰期时应及时提高回收频率,如遇紧急清理任务须在1日内完成清理;
(2)对各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所回收的废弃物须进行称重、分类登记并建册统计;
(3)须对各收集点和辖区的农户耐心的进行科普宣传和讲解废弃物分类收集、回收的利与弊;
(4)如发现有回收网点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未进桶、未专桶专用、废弃农膜未集中堆放或田间环境差等情况须拍照记录并反馈给所属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
(5)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已回收库存每达到44桶、废弃农膜回收库存每达到40个吨装袋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后运输至处置点集中处置,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环保规定且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
(6)仓库由采购人提供交由中标服务商使用,并由中标服务商对仓库的安全使用负责;
(7)在回收点设置的废弃物专用回收桶、指示牌和废弃物转运需要的200L大口塑料桶由采购人统一提供,中标服务商需对专用回收桶进行维护,更换破损设施。合同期如有丢失或破损等责任由中标服务商承担,合同期满后中标服务商按回收点设置时采购人移交的数量全部完整归还(期间合理磨边、划痕等合理损伤无须中标服务商承担)。因回收及转运需要的耗材如吨装袋、大号垃圾袋等由中标服务商自行采购;
(8)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等的分类整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并应服从废物处置单位的相关要求;
(9)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各项参观、检查、督查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年度回收任务,年度回收任务由采购人在一季度告知;
(10)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农田环境集中清理、协助采购人开展检查等。
三、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服务商配置的★负责收集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包括管理人员1名。人员工作时间按每星期5工作日计取,每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每个月工作日不小于22工作日。须配备一名★粉碎机操作工,该操作工应是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若国家或相关行业对粉碎机操作工有强制性证书要求的,须予以满足才可持证上岗,★操作铲车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无论国家或相关行业对粉碎机和铲车操作是否有强制性证书要求,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当导致的自身人员或他人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中标服务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服务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服务商至少应配置★皮卡车一辆,载重量不得低于1.5吨,作为从各收集点及农田内运输至规定堆放场地进行分类处理使用。铲车由服务商租赁,须能完成废弃农膜装车工作。
对回收车辆必须标贴统一标识和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应有统一着装,需配备手套、防护服、雨具、铁锹、扫帚等工作需要的常规工具。
3、考勤要求
中标服务商应对出勤的人员和车辆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出勤率必须达到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或乡镇、街道主管部门随时监督和抽查。对采购人或乡镇、街道主管部门临时安排事项和工作内容进行落实到位并进行记录。
4、废弃物回收及处置流程图
农兽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的回收流程图
秸秆 (含树枝、废弃农作物等,下同)等废弃农作物等的回收流程图
四、服务费用分担
1、各镇、街道分担费用=耕地面积×每亩年服务单价+临时增加的工作量费用(若有)。
2、区农业农村局分担费用=废弃物处置费(含废弃物运输至无害化处置公司的运费)+临时增加的工作量费用(若有)
3、农田综合环境整治管理经费为耕地保护资金中的一部分,服务方在耕地保护资金下拨后与各镇、街道结算费用。
五、考核标准
本项目将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区、镇两级考核体系,季度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镇(街道)参与,镇(街道)日常抽查情况交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一)考核方式
考核每三个月一次,主要通过三种方式:1、查看服务方的回收记录;2、抽查回收点位服务方上门服务情况;3、抽查废弃物临时储存点仓库管理情况。
其他作为考核依据的内容:媒体报导的相关问题,区级其他部门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
(二)奖惩办法
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考核期应得资金;考核分在80分(含)~90分(不含)的,每低1分,考核期资金减少2%;考核分在70分(含)~80分(不含)的,每低1分,考核期资金减少2.5%;考核分在70以下的按50%拨付,一年内有两次考核低于70分以下的,取消承包资格。
(三)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详见后附《镇海区农田环境整治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外包服务考核表》(考核标准可能会依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中标服务商应无条件执行)。
六、其他要求
(1) 中标服务商用工必须符合相关劳动法规;采购人发现此类违规情况达三次以上,采购人单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承包合同,清退出场,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服务商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并做好服务范围的回收转运工作及处置工作,如因中标服务商工作人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采购人、镇(街道)、村造成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中标服务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中标服务商需与其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清楚权利和责任,并有义务为所有人员购买职业健康保险;要加强安全管理, 履约期间,如若发生工作人员中毒、工伤或遇工作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服务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采购人召开的各种必须参加的考核等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其本人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委托其他人代替参加。若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 元作为对其造成损失时处罚,同时中标服务商还应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 元作为对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处罚,项目负责人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采购人将集合采购人职能科室及现场相关管理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五分之四方可继续任用,否则需中标服务商在规定期限内更换称职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同样采取上述考核方式。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如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两年视中标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付款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第一个年度合同价款的30%,预付金额=第一个年度合同金额×30%;
以后各期付款按每三个月后的15日内付款一次,付款时应扣除当期考核扣款(第1次考核扣款连同第2次考核扣款一并扣除);
临时增加的工作量费用(若有)在年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一个年度合同金额=第一个年度预计耕地亩数×收集中标单价+年度预计集中无害化处置数量×处置中标单价
各期付款额=当期收集耕地亩数×收集中标单价÷4+当期集中无害化处置数量×处置中标单价-当期考核扣款。付款期内遇收集耕地亩数或集中无害化处置数量发生变更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3、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
本项目的投标总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分类整理、粉碎、无害化处置等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物(油)料费、包装物费、防护费、药剂费、处置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中无害化集中处置费应包括废弃物自采购人指定的集中存放地点至集中处置单位所发生的装车、下车、运输、集中存放地和道路清洁费等。
4、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中标(成交)服务商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成交)服务商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中标(成交)服务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6、采购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报价上限):
子包 |
采购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 |
1 |
采购预算价:232.2万元(三年总价) |
2 |
招标控制价(报价上限):2,261,052元(三年总价);其中收集单价(含税费)上限为9元/耕地亩数/年,集中无害化处置单价(含税费)上限为6600元/吨。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超出此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