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背景
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7月,省委改革办、省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集成服务,启用电子证照应用。2020年3月,省厅发布《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要点》(浙自然资办函〔2020〕13号),明确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推进庆元县不动产登记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现开展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建设。
建设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43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3号)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
建设目标
以“提升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结合庆元县不动产登记现状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对庆元县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流程优化、“税证合一”改造,提高登记效率;建设电子证书证明管理系统,推进不动产电子权证应用服务,并按要求做电子证照数据归集;通过自助打证机、人证核验机等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此外,开展存量不动产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支撑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一系列举措,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1、登记系统升级
根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对涉及“房产交易、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业务交互的内容,进行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一次录入、自动交换、信息共享,领证方式支持邮政快递方式。
2、流程梳理调整、优化,数据结构升级优化
根据不动产登记最新业务需求,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进行逻辑重建、字段改造以及数据表关系的重建和优化;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调整,满足“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及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要求。
3、与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改造
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管、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接口的改造升级,实现与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和交互结果查询,支持按需查询,支持查询日志跟踪记录。
“税证合一”改造
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税证合一”改造,包括受理界面、办件限制、完税确认、完税提醒和数据推送接收等,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务系统的信息互通、数据推送,最终实现双证合一。
电子证书证明系统
通过工本号配号、电子签章实现电子证书证明的签发,实现与实体证书证明共存模式。与自助打证系统进行交互,支持电子证书证明共享利用。
“电子证照”数据归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可信电子证照库建设的通知》开展庆元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汇交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庆元县证书信息首次汇交以及通过电子证照汇交系统基础性改造,实现对接省政府电子签章、时间戳服务,生成可信电子证照,支持实时证书信息更新汇交。
存量不动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开展约12000卷存量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通过档案整理、条目著录、扫描、图形处理、属性著录、图属挂接生成电子档案成果,支撑不动产登记顺利开展。
1、档案整理过程中需要对档案整理进行登记,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完成拆除装订、页面修整。
2、对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的排版、打印,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3、完成数字化加工,进行纠偏、去污、拼接、裁边等图像处理;对黑白二值模式扫描的图像材料,宜采用TIF格式存储;采用灰度模式和彩色模式扫描的材料,宜采用JPEG格式存储。
4、数据著录过程中,必须考虑字段的规范化,同时要充分考虑登记属性记录和图形记录间的挂接关系。
5、扫描加工完成后,依次序完成案卷装订(三孔一线)、装盒工作。
档案数字化工作要求:★中标方需保证档案数字化成果能够与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在运行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无缝衔接,完整匹配,支撑庆元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建设要求
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本项目工作。
售后要求
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后,软件提供1年的质保期。
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技术支持等服务。
响应时间要求: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在收到用户通知后,60分钟内须响应,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问题解决时间要求: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
保密要求
投标方及中标方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本项目投标、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档、数据、介质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投标方及中标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投标方或中标方的原因造成泄密,用户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安装、调试、验收要求
安装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建设工期进度安排表和人员安排。
调试要求:为不影响庆元县日常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单独承诺在庆元现有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上进行升级改造,并保证不影响日常发证工作。
验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方提起申请,由采购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期:完成“税证合一”改造、电子证书证明系统、“电子证照”数据归集、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支付合同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或者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