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 年)》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2020 年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开展用人单位现状调查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辖区的实际,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包含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二、服务期限: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
三、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任务,具体清单和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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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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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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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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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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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27家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岗位和重点危害因素开展采样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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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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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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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家企业进行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工作,其过程性资料及结果录入风险评估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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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数量及对象
27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监测用人单位应包含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4种规模类型,并兼顾不同的登记注册类型,小、微型企业占比不少于70%。对选取的小、微型用人单位要开展全面监测。
27家中选择6家企业,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必须选择存在中、高毒类化学性有害因素,并且能查到吸入单元风险(IUR)和参考浓度(RfC),不选取有害因素单一或只存在物理因素的企业。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2.监测方法:详见《浙江省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及《2020年浙江省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平台。
3、负责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三)质量控制
为确保调查效果和质量,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本次工作开展需按照《浙江省2020 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质量控制方案》、《温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等相关要求,配合省、市及乐清市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质量控制及现场复核等。
四、拟派本项目人员等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足够数量的车辆,保障技术人员的交通出行,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电脑,用于调查数据的录入和审核。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服务期满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由于本项目为财政预算拨款,一切付款进度均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前提,如财政拨款因故延迟,付款时间将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