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4、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 年)》、《“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近期,瓯海区将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摸清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暴露人群分布和接触水平,客观评估瓯海区当前面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5、▲本项目粉尘浓度检测按照GBZ/T 192.1和GBZ/T 192.2标准执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按照GBZ/T 192.4标准执行,化学毒物检测按照GBZ/T 160系列标准和GBZ/T 300系列标准执行,场所噪声检测和个体噪声检测按照GBZ/T189.8-2007规定执行。
序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
1 |
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
调查1778家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多个行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 |
2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
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27家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岗位和重点危害因素开展采样与检测。 |
3 |
重点行业职业危害 风险评估 |
按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27家企业中选取不少于6家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其过程性资料及结果录入风险评估软件。 |
4 |
学校教学环境监测 |
按照浙江省学校教学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对辖区内3所中小学校(共18个教室)开展教学环境监测。 |
一、 采购要求
1、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1)本次调查范围为瓯海区梧田街道、郭溪街道、娄桥街道的企业,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大行业门类,调查数量为1778家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行业用人单位纳入调查范围。
2)调查对象为调查期间正常运行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对10人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数量较少的地区,将从业人员在5-9人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非法人单位纳入调查对象。各乡镇街道确定的三大行业门类里面企业可能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但也应作为调查对象。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类信息: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详情见附2、附3、附4。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场所地址、单位注册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在岗劳动者总人数、女职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生产产品及使用原辅料的名称和数量、用人单位投产时间等情况。
2)职业病危害信息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年版)列出的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6大类因素45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各用人单位的具体接触情况、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总人数,并调查接触粉尘(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等所有类型粉尘)、化学毒物(苯、铅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所有物理因素)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
3)职业健康管理信息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申报,并将申报系统和现状调查系统数据关联,经企业确认同意后现状调查数据直接导入申报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培训等情况。
(三)调查数据录入及审核
现状调查的数据统一通过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系统进行填报,调查数据需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不晚于现场调查结束后12小时。调查人员需告知企业调查数据可以自动交换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法律主体责任。在征得企业同意后,系统生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经打印盖章上传至系统确认之后,所有数据自动交换至申报系统。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方法对瓯海区梧田街道、郭溪街道、娄桥街道的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行业的调查对象逐个进行调查。
(五)调查程序
1)根据抽样结果,对选取街道内的三大门类工业企业名单进行核实整理,确定调查企业名单;
2)经培训的调查员与被调查企业进行预约,并发送调查电子表和准备材料的清单;
3)由经过培训的 2 名及以上调查员对企业进行入厂调查,并通过调查企业将调查信息录入浙江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平台系统;
4)由经过培训的县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合格后提交市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审核;
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5%的调查表进行逐一审核,其余批量审核后提交省级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技术指导组。
6)配合区疾控中心对辖区调查数据进行清洗、分析与统计,形成报表并报送市卫健委。
7)配合市疾控中心对全市数据进行清洗、分析与统计,形成报表,经市卫健委审核后报省卫健委。
(六)项目时间要求
整个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1)调查实施(2020年7月-2020年9月)。
1.1 开展现场调查。做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涉及内容的调查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数据资料在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系统的录入。
1.2 调查数据网络审核和报送,对调查数据进行初审,2020年9月30前完成辖区所有调查数据的网络审核和报送。
2)汇总和报送阶段(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调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及电子和纸质报表(附5)的报送。
(七)组织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
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等工作。
2)报送要求
调查员完成现场调查后,当天将调查情况录入系统并上报。审核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初审。
3)质量控制
为确保调查效果和质量,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本调查制度针对以下方面加强调查工作的质量控制。
3.1要严格遵守调查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
3.2采用全国统一调查工作手册和相关培训教材,统一调查方法、统一填报标准。
3.3实施相关人员接受省、市组织的关于调查方案和调查工作手册的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未经培训人员不得参与现场调查工作。
3.4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严格落实。
3.5至少抽取社会第三方机构完成的5%的企业进行数据验证审核并保留验证记录。
3.6严格控制调查进度,接受省、市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的督查和现场指导,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3.7专职数据审核人员及时审核调查数据,不迟于现场调查结束第二天完成,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8对于调查员不能确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由省、市技术指导组成员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行识别确认,必要时重新赴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调查确认。
3.9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抽查督导等质量控制手段,保证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