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2019年9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林权统一登记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协同做好林权登记存量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数据移交工作、抓紧完善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系统,全省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致力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基本满足日常不动产登记需要。为响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林权统一登记的通知》要求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7〕344号)的有关要求,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接下来亟待对县本级范围内的林权登记数据开展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并逐步建立符合数据库标准要求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含现势历史)标准化入库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做好入库的数据备份,数据逻辑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检查;整理完成属性数据经检查合格后,入到不动产登记库;入库数据满足省厅实时汇交要求。 (2) 登记电子档案数据检查入库,将县档案局现存的83年权源登记电子档案以及2006年延包电子档案检查迁移入库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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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权登记属性数据整理、整合、完善(补录)、地类备注等(含历史、现势),权利关系梳理,疑难数据处理等 |
66610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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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图属档关联关系挂接及整理(含历史现势关系挂接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及森林林木使用权即“两权证”挂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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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权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
2403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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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权抵押业务数据补录(含历史、现势),调用纸质档案、打开历史系统数据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抵押状态核对等;(2)抵押数据缺失补录等;(3)抵押数据不全补录等;(4)历史现势数据对接等。 |
50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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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权图形数据入库(省厅下发的林权所有权数据)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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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检查汇交:完整数据与省厅做好实时汇交,并根据省厅要求通过部里质检软件,对检查出错数据进行检查,修改输出记录文档,最终把完整数据提交到省厅或部里,完成整个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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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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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80年档案条目为一证一档,06年延包档案为清册、登记簿、合同分开组卷,故具体数量不确定,包含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按照实际数量结算。
按照现行的林权登记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全县林权登记数据、资料进行规范整合、梳理、补录、扫描入库,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库中数据内容,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以满足松阳县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实现融合与集成的需要。
3.1林权档案数据建库
1) 资料收集与分析
充分收集分析已有档案信息,包含:林权电子档案及电子目录,确定数据现状、总量和质量,结合建库目标,确认建库内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2) 作业规格设计
结合资料分析结果,确定档案扫描建库规格及质量要求。基于各类档案分析情况,充分参考档案系统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分析设计档案属性条目采集需求和采集数据结构标准。
3) 电子档案条目采集与核对
充分利用已有卷内目录信息,通过字段分析、拆分、语义统一等操作,填充部分建库字段。基于档案影像,对已有字段进行核对,确保属性信息与档案影像一致。
结合条目设计,对新增字段进行补充采集,如坐落、四至、面积、承包起止期等。
3.2林权登记数据初始建库
基于档案材料,整理提取林权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库要求完成数据整理建库,建立登记数据现状历史关系、建立登记数据与电子档案一一对应关系,形成属档一体、现状历史关系清晰的存量登记数据库。
1) 资料收集与分析
充分收集分析省厅下发的林权登记数据,确定数据现状、总量和质量,结合建库目标,确认建库内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2) 业务关系分析
充分分析、对比原有林权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在登记模式、业务逻辑、数据模型上区别和联系,分析差异和转换关系,为后续数据整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3) 登记信息整理
本次只对2006年延包林权登记数据进行登记信息整理建库,80年代权源登记不在进行登记建库。
2006年延包林权数据:以省厅下发的林权登记数据为底图,翻看电子档案影像,核对、修改相关林权登记信息,核改无误后进行属性建库工作
4) 属档一体化
在原有档案条目和档案影像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登记信息与档案条目对应关系,进而建立登记成果与档案影像的对应关系,确保通过登记系统可以调取档案系统对应原始档案资料。
5) 逻辑关系梳理
基于登记数据建库成果,将2006年延包林权数据进行历史关系梳理,建立相对完整的变更关系。
6) 标准化转化入库
登记成果初始建库完成,经检查、完善及质量确认合格后迁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支撑不动产登记系统查找及应用原始登记信息等需求。
3.3林权调查成果迁移入库
收集省厅下发的林权图形数据,分析其适用性和应用性。通过将数据成果导入权调系统,实现图形数据信息浏览和查询,为林权登记提供参考。
3.4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
对松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维护期1年,具体维护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5林权数据整合后与松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林权登记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提交成果:
1.项目成果数据库;
2.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方案、技术报告。
验收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方提起申请,由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质保期 |
1年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质保期内,应免费完成对本项目错误成果的及时更正,并对本项目成果按标准规定进行内容调整和补充。 2.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收到用户通知后,60分钟内须作出有效响应,如非现场响应无法解决问题的,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针对本项目成果应用人员需提供不同的业务培训服务,包括数据管理人员、业务办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 |
工期要求 |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除外)。 |
服务地点 |
浙江省松阳县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0%;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服务款项的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返还(不计息)。 |
1、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