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精神专科医院,编制床位约 700 张,实际开放床位约 900 张,下设老年科、精神科等科室,其中部分患者生活需协助照顾。为了解决患者的生活照顾问题,减轻家属的压力,现拟通过招标寻求具备医疗机构后勤服务能力的服务公司提供护工服务,并协助科室护士开展非技术性工作和带检等工作。
本次采购项目为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项目,用户单位为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4,698,000.00 元), 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一 |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工服 务项目 |
一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
二、总体要求:
(一)服务范围:服务的科室包括:精神科住院病区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服务内容:
1、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解决患者住院期间衣、食、住、行及情感沟通等各方面的生活需求。
2、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所服务的科室护士开展非医疗技术性工作,包括协助护士执行晨晚间护理、保持床单及病房整洁、协助病区做好探视管理、及时更换处理污湿床单被服和带检等。
3、不包含任何医疗技术性的工作。
(四)服务模式:
中标人为采购人需要服务的科室固定配置护工人员,并按采购人的排班(包括每天上班时间及每周休息时间)及岗位职责完成护工服务工作。
(五)人员配置及要求:
1、拟定人员配置表
序号 |
职务 |
拟配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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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管理人员 |
1 |
驻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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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护工人员 |
精神科 |
28 人 |
其中:男19人、女9人 |
合计 |
29 人 |
注:需随着医院的科室结构调整和病人需求增减护工人员
2、人员要求:
(1)现场管理人员要求:配置 1人,现场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职业培训(提供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负责对现场陪护服务进行管理,并接受成交供应商的监督和指导。
(2)护工人员要求:
(A)身体健康,年龄55岁以下。
(B)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C)所有人员均需有居民身份证,来源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D)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单独上岗。
(二)本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投标文件中出现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价格中而不予另行支付。中标人必须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报价承担无偿补齐缺漏项的责任。中标人拒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投标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作出的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含正常工资及节假日加班费(如有)等。
(2)福利待遇: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和单位部分)、商业保险费等。
(3)各项管理成本及利润。
(4)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服装费、培训费等。
(5)各项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税金。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各种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
3、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唯一的报价方案,对投标人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对超出常规或报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成本价”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该报价作出重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与本项目所有人员工资、货物成本、各种费用等)。如有需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于评标现场详述其理由和依据再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判断,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确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正常市场成本,且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现象。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正常市场成本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或投标人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详细的企业成本分析说明,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人的报价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资源占用费:
本项目采购人免收中标人资源占用费。
四、护工服务的具体要求:
(一)护工服务职责:
1、协助护士给入院病人沐浴、更衣,与护士、家属一起清点病人随身物品,做好登记;准备好病床单元;负责入院病人“三长(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处理,不合作的做好交班。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为出院病人更换衣服,回收床上用品及物品,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协助护士“督促”病人配合各种治疗,满足输液、约束或卧床病人的合理需求。派发口服药时督促病人排队、服药到肚,防止病人藏药、假服药。协助护士为病人留取各类检验标本并按要求及时送检。
3、当班期间按科室要求进行巡视病房及病人,发现病人有自杀、自伤、冲动、伤人、毁物等情况时应及时劝解制止,并报告当班护士,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病人安全的同时保证自身的安全。中午、夜间巡视时做好巡视登记,重点观察病人睡眠、有无尿床及特殊情况,定时督促或协助自理能力差病人如厕,老年病人起床时主动搀扶,防止跌伤。
4、协助晨晚间护理。协助病人如厕、洗漱、梳头、清洁口腔及冲凉,保证病人穿戴整齐及床单位干净整洁,有污染应及时更换。事先准备好病人冲凉的换洗衣服、沐浴露,维持好病人冲凉秩序,协助生活自理差的病人冲凉、穿衣等。
5、按科室要求为住院病人修剪指(趾)甲、刮须、剪头发,杜绝病人出现“三长(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现象。
6、协助病人洗手、进餐、喝水。按科室要求维持好病人进餐秩序,避免病人争、抢食物; 协助特殊病人在指定位置进餐。进餐过程中巡视病人进食情况,如有病人进食差、拒食、暴饮暴食时及时报告护士。
7、按要求更换病人床单位用品,协助维护病区安全与整洁。指导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定, 保持病区安静。适时开窗通风,保持病区清洁、无异味,病房内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时及时报告。
8、夏季按科室规定时间开关风扇、空调。冬季督促病人脱棉衣上床睡觉,帮病人盖好被子, 适时为病人添减衣服,杜绝病人睡在地上,防止着凉。使用蚊香时按科室操作流程执行。
9、凡协助医务人员带病人出到病区外(室外活动或康复训练、辅助检查等),必须清点好病人数,重点病人不离工作人员视线,防止病人走失。病人返回病区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病区。
10、完成当班护士安排的带病人做辅助检查,事先做好病人数登记。维持候检过程秩序, 严防病人走失。若有走失,安置好其他病人的同时大声呼叫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尽力追回病人;病人若有病情突然变化的,应及时带回病房, 并告知当班护士病人在外情况。
11、当班期间严禁睡觉、打骂病人;严禁与病人发生钱、财、物及男女关系;严禁为病人代发信件、代购物品、代打电话;严禁在病区抽烟,如有病人抽烟按科室工作流程指引执行。
12、严禁带危险物品入病房。出入病房必须锁好病房门,保管好锁匙,严禁交付病人及非工作人员使用,若锁匙遗失及时上报科室领导。
13、熟悉科室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参与医院或科室院感及消防知识的培训。
14、服从科室护士长的工作安排及临时调配,听从当班护士工作指导。
15、协助督促病人进行各项康复训练(卫生、开饭、洗衣、农疗等),严格按科室工作流程执行。
(二)护工服务的日常工作要求:
1、护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护工人员上班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
3、不准私自接工作或接受他人工作。
4、服从分配,统一安排。
5、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越工作范围私自进行如接补液、拔补液、拔引流管、给热水袋、冰袋、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加湿化瓶的水等具有技术性的护理工作。
6、护工人员每接受新的服务对象时,一定要向当班护士了解病人禁忌及注意事项, 方可上岗。
7、不得在白天上班时间干私活、睡觉,不得在病房抽烟、饮酒、下棋、打牌,不得坐、卧在病床上,不得大声喧哗,影响病人休息。
8、不得在病房接待自己的客人、串门、煮食,不得随便吃、拿病人的食物和使用病人及医院的用品,不准在病人的床上睡觉。
9、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同意。
10、不准向病人或家属收取小费、索要食物或其他物品,不得私自同病人或家属讲价钱, 提要求。
1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要赔偿。
12、不得擅自取他人财物和医院用品。
13、对病人要有爱心、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14、护工人员在工作中应虚心接受医护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15、陪护员无权解释病情。
16、医生查房时,护工人员应及时通报病人的休息和生活情况。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变化, 并及时向当班护士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
五、服务质量监控:
1、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为患者提供的服务有序、优质、高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100分制评分,具体详见附表:服务质量评分表):
(1)评分达80分或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评分不达标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3000元/月的扣罚。
(2)评分达70分或以上则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成交供应商一年内累计有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当月如有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扣费的,经双方认可一致并签字确认后,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3、对扣分、扣罚存在争议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复议,现场人员无法协商的,由双方领导协商处理。
六、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中标人应自行负责项目的所有人员招聘和录用,所有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福利由中标人与服务人员协商确定, 中标人与服务人员之间的任何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需作承诺,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二)在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如有发生伤亡意外事件,或因服务人员失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投标人需作承诺,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三)为使中标人顺利开展护工服务工作,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及值班室各一间,水电费等按每月实际用量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需作承诺,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四)中标人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即时终止承包合同,投标人需作承诺,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中标人无故放弃承包经营权,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2、中标人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包括:消防安全工作,用电安全工作,医疗事故,伤害性事件,医疗感染事故,重大工作差错,重大违规事件,违法事件,防火安全),出现上述的事故中的其中一项,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认定应由中标人负主要责任的。
3、中标人有违法纵容、煽动服务人员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中标人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引致员工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
4、中标人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十、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税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双方按中标金额签定服务承包合同,本项目每月的承包款按当年承包金额除以 12 计算支付,付款时间为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 1 号至 15 号支付中标人上月的承包款(含税金)。
即:每月的承包款 =(当年承包金额÷12)- 绩效评分所扣的金额。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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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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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仪表端正、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上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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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积极主动及时,态度热情、亲切、和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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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新收、住院患者的“三长(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处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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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认真细致、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压疮、坠床、摔伤、外走和烫伤等事件的发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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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护工操作熟练、遵守操作规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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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尽职尽责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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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向病人或家属提要求或收取财物、红包现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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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班期间严禁睡觉、严禁吸烟、严禁与病人发生钱、财、物及男女关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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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禁为病人代发信件、代打电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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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得擅自取他人财物和医院用品、无损坏科室物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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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严禁带危险物品入病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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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分拣、回收、贩卖医疗废品的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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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提出的意见是否及时改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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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遇紧急事件处理及时、恰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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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与当班的护士工作协助、配合良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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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员配置符合科室要求,缺1人,10天扣1分;≤20天扣3分;≤ 30天扣5分;>30天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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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满分100分制) 备注:护工不得打病人,如出现情况较轻者予不合格处理,情况严重赔偿损失并建议开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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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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