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名称
繁昌区2021年度城区部分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二、服务内容
繁昌区2021年度城区部分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其养护范围养护范围为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安定西路、安定中路、安定东路、渡江大道(南)、春谷路、马仁山路、峨溪北路、峨溪中路、峨溪南路、迎春西路、迎春路、龙亭中路、五华山路、金峨北路、云路街、繁阳路、金峨南路、富鑫路、老火车站、马鞍山商城、红花山路、峨溪公园、柯冲广场、龙华广场、峨溪春早、瑞吉小区旁绿地、老烈士墓下绿地、峨溪豪庭边绿地、红花山铁路桥边绿地、一中南侧绿地、一中北侧绿地、金桥五区门前绿地、红花山路与迎春西路交叉口绿地、峨溪南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绿地、金桥三区绿地、繁阳路绿地、府东路延伸、东门路、安定西路、搬运队路、香格里拉纬五路、东门南路、华阳小区主干道道路、一中北侧道路路灯、华阳东侧景观、渡江大道与纬五路、纬二路交叉口绿化、经一路、北纬一路、山前路、南纬一路、峨溪中路、峨溪河龙亭大桥下侧停车场绿化、渡江大道、县城关一小西侧停车场工程、安定西路停车场、峨山大道、城西公租房1号地块社会化停车场、富鑫路与渡江大道交叉口处绿化,西门河景观等(具体范围以业主指定范围为准),绿化养护面积约19万平米(如有漏项或临时增加养护面积,不超过总量3%的由中标单位进行养护,不另行增加费用)。
三、基本要求
(一)养护基本要求
执行《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 5016-2015
1、治虫:中标后养护单位请专业病虫害防治公司对养护标段内虫害情况调查并在10日内出具病虫害治理报告(报告要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按照病虫害治理报告中的计划对标段内病虫害进行防治。每个标段设立一处病虫害观测点,每季度出具病虫害观测防治总结。未按要求出具病虫害防治报告及防治总结的,按照每个报告及总结50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未按报告治虫的按照每次治虫100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2、日常修剪:日常绿化养护中保持色带及时修剪整齐,草坪无杂草,严禁使用化学药剂除草。未及时开展修剪工作的,由业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单,限期整改单内规定修剪面积范围及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修剪工作的下发扣款单,按照每天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3、高温、干旱浇水:原则上每个标段不少于一辆9吨以上洒水车(非改装)。超过21天不下雨或气温35度以上超过10天未下雨养护单位需立即安排洒水车对标段内绿植进行浇水作业,每日标段内绿地需完成一遍浇水,浸湿土壤下5-10公分土层。未按要求浇水的下发扣款单,按照每天10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4、入冬前防火措施:各养护标段内有马尼拉草坪的要在草坪变黄之前将草坪修整打薄,落叶要及时清理防止堆积。预防因冬季草坪过长及枯叶堆积而发生过火引燃。未按要求处理每发现一次下发扣款单,处以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5、播撒冬季草籽:由养护单位承担购买黑麦草草籽费用(具体面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前自行组织现场勘测,最终播撒面积由业主确认实施),并于10月底播撒进口黑麦草草籽,使用前需业主单位确认,如未使用进口草籽将处以5000元并在养护款中扣除。播撒草籽两星期后视草籽发芽情况对未发芽的草坪补撒草籽,直至黑麦草草坪成活,养护草坪未透绿的每平方处以25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6、树干涂白及裹干:11月中下旬对城区所有行道树进行刷白作业,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刷白涂料,严格按照厂家配比实施刷白,同一路段、区域的乔灌木刷白高度需保持一致。需要防寒或保湿的乔木、苏铁等,用草绳、塑料薄膜等材料包裹树干等,同一路段同一区域裹干高度需保持一致,冬季防寒物需在清明节前除去并及时销毁。对未按要求实施刷白及裹干的养护单位,每发现一次下发扣款单,处以10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7、冬季行道树修枝:冬季行道树修建需戴好安全帽,设置好围挡,树下有专人看管,防止砸伤行人。靠近机动车道的行道树,主干3m以下的分支需剪除。挂枝、枯枝、病枝、徒长枝、根蘖需剪除。同一路段行道树树冠大小及分支点高度需保持一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剪的养护单位下发扣款单,每棵不达标树木处以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8、树木开盘、色带开沟:乔木、灌木每年开树盘松土不少于2次(春、冬季),盘面直径以地径的8-10倍为宜。要求线条圆滑、盘面平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开盘的养护单位下发扣款单,每棵不达标乔灌木处以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9、树木扶正:松动、歪斜超过10°的树木要及时扶正并安装固定支撑。在甲方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未扶正的树木下发扣款单,每棵未扶正的树木处以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10、绿化带垃圾及绿化修剪垃圾处理: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需日产日清,绿化带内倾倒的标识标牌及时扶正或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下发扣款单,按照每处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11、毁绿情况处理:养护单位管理疏忽导致养护标段内出现第三方种菜、祭祀引燃绿化、洗衣践踏绿化等毁绿行为,以及养护单位因治虫、浇水等不及时致绿化枯死的,由养护单位按照实际毁绿面积及品种补栽绿化。不能及时补栽的按发现毁绿当月市场价双倍赔偿,赔偿金额在养护款中扣除。
12、养护计划及总结、养护问题整改处理:每日下班前在工作群报送第二日工作计划及养护安排人数。每星期五报送本周养护人数签到确认表及下星期养护计划安排表,每半年度报送养护总结及相关养护日志。养护过程中甲方及监理单位发现的日常养护问题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上报工作管理群。以上情况不能按要求完成或在工作群内报送的第二日工作计划及养护安排人数不符合的下发扣款单,按照每次500元处罚并在养护款中扣除。
13、养护安全风险控制:日常养护过程中工人必须穿反光马甲,道路绿化养护时需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放置安全锥桶。冬季修剪行道树时高空作业工人必须穿戴安全绳做好自身防护,树下需有专人设安全线看管落枝现场。树木倾斜及树枝影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的需及时处理。因养护单位未按要求管理安全问题导致第三方出现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安全施工
(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装,设施工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3) 中标单位必须为所有养护人员统一购买保险,如因自身防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中标单位全权赔偿一切损失。
(三)文明施工
(1) 养护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2) 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齐,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苗木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四)人员基本要求
1. 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2. 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季节变化自行安排每日各工种人数,原则上每日拔草工人不得少于20人(含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养护人员安排月计划表”,表格要体现养护期内每月养护各工种人数、主要工作内容,格式由投标人参考本招标文件自拟。人员工资(人员工资=人工工资合计/在岗养护人员数12个月合计)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芜湖市繁昌区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繁昌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元∕人∕月,共计:2095.03元∕人∕月。若低于上述标准,视为无效投标)
3. 招标人将根据考评办法并结合中标人上报的“养护人员安排月计划表”进行考评,在日常随机抽查及月考评中发现养护人员不足的,按500元/工日在养护费用中扣减。
4. 养护过程中遇到节日活动、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增加人员不超过规定人数的一倍,招标人不因此而额外支付费用。
(四)设备基本要求:
1.车辆需提供为制式正规洒水车(自有及租赁均可)、行驶证、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以上资料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达到洒水作业条件时本项目机械设备放置现场,并保持服务过程中常驻现场,考评发现未驻场的,洒水车、运输车按每台800元/次在养护费用中扣减。
3.本项目所需车辆及设备,由投标人自行投报,但后期不得因设备或其他问题要求招标人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四)其他要求
1、各类管理资料、日记台账、养护资料完备。
2、绿地范围内无绿化管理中产生的垃圾、石块等杂物;无杂树;无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破坏;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若养护的标段在发包人组织的绿化养护月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或未按养护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养护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2个星期。整改期间该标段中标人需按要求正常养护,发包人同时指定其他标段养护公司增派养护工人到该标段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该整改单位支付(按照每个拔草工人100元、修剪工人300元支付),在支付完第三方整改养护费用后方可向发包人申请该标段养护费。(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绿化养护考评实施办法
1、月评考核人员每月按实际养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基准分为90,月最终得分为90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承包方每月应得的月管护费;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扣除承包方每月该管护费基数的1%;当月结清。
2、因养护季节不同导致各季节养护作业内容也不同,允许养护单位自行安排修剪工人和拔草工人的配比,考核中1个修剪工人可视为3个拔草工人,考核当天经计算配比的总拔草人数不得低于20人(含项目负责人)(如当天安排4个修剪工人和8个拔草工人)。
3、对发现管养单位的问题,经提出后3天之内须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扣分细则加倍扣分;相关部门及领导、市民、媒体反映的管护工作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直接扣分。
4、管养期间如接到投诉,经核查属实扣除当月单项管护费的20%。在每月市对区文明指数测评时,若承包方的管护区域内发生问题,每处每次扣5分。
5、日常考核:每月底由督查牵头对各标段养护人数及养护成果进行考核,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及绿化所日常管理处罚结果,综合下发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当月考核评分文件,结算养护款时,由督查责任人在中心养护款支付审批表上予以扣除。
6、考核评分如与承包合同有冲突,或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优先执行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维护清单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行道树养护 |
1、养护内容:整地除草、修剪剥芽、病虫防治、树桩绑扎、加土扶正、钩除枯枝、环境清理、地勤安全、灌溉排水、设施维护等。 |
株 |
9453 |
数量以中标单位开始养护交接实际数量为准 |
2 |
绿地养护 |
1、养护内容:整地除草、修剪剥芽、病虫防治、钩除枯枝、环境清理、地勤安全、灌溉排水、设施维护等。 |
m2 |
181382 |
注:养护范围为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安定西路、安定中路、安定东路、渡江大道(南)、春谷路、马仁山路、峨溪北路、峨溪中路、峨溪南路、迎春西路、迎春路、龙亭中路、五华山路、金峨北路、云路街、繁阳路、金峨南路、富鑫路、老火车站、马鞍山商城、红花山路、峨溪公园、柯冲广场、龙华广场、峨溪春早、瑞吉小区旁绿地、老烈士墓下绿地、峨溪豪庭边绿地、红花山铁路桥边绿地、一中南侧绿地、一中北侧绿地、金桥五区门前绿地、红花山路与迎春西路交叉口绿地、峨溪南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绿地、金桥三区绿地、繁阳路绿地、府东路延伸、东门路、安定西路、搬运队路、香格里拉纬五路、东门南路、华阳小区主干道道路、一中北侧道路路灯、华阳东侧景观、渡江大道与纬五路、纬二路交叉口绿化、经一路、北纬一路、山前路、南纬一路、峨溪中路、峨溪河龙亭大桥下侧停车场绿化、渡江大道、县城关一小西侧停车场工程、安定西路停车场、峨山大道、城西公租房1号地块社会化停车场、富鑫路与渡江大道交叉口处绿化,西门河景观。
综合考虑风险及极端天气影响,如高温天气增加洒水车浇水量,苗木死亡的要自行补充等所有天气情况造成养护成本增加的施工单位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总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满足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业主的规定、要求。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