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需求
一、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概况
广场地面区域:西接火车南站,东临中山南路,南靠上海路立交桥,北近邮政大楼,面积约16000平方米。区域内有公交、出租、社会车辆停靠专用道路3条、通往火车站行包房和地下停车场道路1条、车辆出入口4个、人行出入口4个、风雨连廊1个、电梯4部、五星级厕所1个。(具体区域以现地界定为准)
地下区域:由停车场和人行过街专用通道组成,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有人行过街通道3条、机械式立体停车位140个、与站前广场连接口部房7个。另有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房、人防、消防等设施设备。
二、区域外包的主要任务职责
1、维护广场公交、出租、社会车辆进出秩序、引导社会车辆有序进入地下停车场。维护广场、地下人行通道的社会秩序,阻止机动车、自行车、摊贩进入或滞留广场,制止不文明现象。清理所属区域设施设备卫生,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防、供电设备管理制度,维护管理电梯、监控、照明、广告牌等设施,确保运行使用安全。对人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制定平战转换预案并适时演练,确保战时人防地下工程发挥战备效益。协助公安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治安保洁工作。此外,接受市城管委和人防综合服务中心的检查考核。
2、中标人责任制绑定,配合做好创城相关工作,治理处积极配合市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五车进行整治,对违规乱停放车辆进行管制。对广场上的流淌摊点,无证经营的小摊小贩进行教育,制止在广场打赤膊、随意躺卧等别文明行为,劝离流浪乞讨人员,随时接受增派人手,调整保安工作机制,对广场区域别停进行巡逻,发觉五车、小摊、小贩马上规劝驱逐,配合市城管委和人防综合服务中心等执法部门对火车站广场区域内的小摊小贩、五车进行重点整治。
3、火车站广场实施24小时保洁制度,确保火车站广场洁净整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全力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工作,强化工作考核。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制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对市区创城办下发的督办问题以及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并承担相关责任。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中包含:五星级厕所(1个)、公共电梯(四部)、停车场、灭火器及消防设施的正常维保、保险及年检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三、初步拟定岗位设置 75人
(一)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副经理1人,协助项目经理完成有关工作。
(二)保洁管理20人。负责管理区域24小时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
(三)公共秩序管理29人。负责地面和地下通道管理区域24小时公共、交通、治安秩序和电梯管理。
(四)机械式停车操作14人。负责24小时车辆停放引导、机械操作,确保车辆停放和操作安全。
(五)停车场收费4人。负责24小时停放车辆收费。
(六)消防员、电工共6人。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变电、配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值班管控和电器维修维护。
项目拟投入人员不得低于75人。
四、服务要求、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
本项目应按附录《桂林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具体如下:
(一)基础管理
1、执行管理规程(流程、记录,程序、落实等情况);
2、贯彻落实管理规程的措施;
3、建立维修、报修流程制度;
4、积极和业主进行联系,争取业主的支持,建立正常的联系渠道;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管理人员熟知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内容应知应会。
6、中标人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7、中标人积极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8、中标人管理人员都要具备专业素质,时时体现职业风范,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9、中标人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对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0、中标人需建立并落实便民服务制,有无项目,要具体落实情况,要用记录证实;
11、中标人文明服务执行情况,有无使用文明用语。
(二)建筑物立面维护与管理
1、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中标人应履行相应告之义务、并主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禁止其行为。
2、附属设施房屋外观清洁、整洁。
3、室内外标牌、广告牌保持整洁,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4、对乱贴小广告及时阻止、清除。
(三)设施设备管理
1、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他用,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计划;
2、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有无规范;
3、公共管道无私自架管线,无碍观瞻;
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无缺损;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通行标志完好 ,发现缺损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
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7、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公共照明设备完好。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方案。
(四)安保消防车辆管理
1、广场基本实行开放式管理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广场的环境及作业流程,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无违规摆摊设点和流动商贩,无张贴小广告,无超门槛经营现象。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落实国家消防工作的相关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5、无车辆乱停乱放和堵塞通行现象。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序,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实行刷卡有登记,(查制度、看记录),不得有摩的进入广场揽客。
6、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五)环境卫生管理
1、环卫设备完备,有垃圾箱、果皮箱,放置在规定位置,有责任人管护,施行规范化清洗、消毒。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有作业流程。
3、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定点堆放,有无防尘、防二次污染措施。
4、公共道路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广场地面及景观台阶、附属楼及地面、隔离护栏等清洁无污染,风雨连廊顶部定期每半年清洁一次。
5、公厕保洁要做到设施完好,无积水、无恶臭、无蛛网,保持地面及墙体整洁。
6、公共广场、公共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及地下停车场发现人为破坏应及时制止并要求索赔,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及时修缮。并有记录可以查询。
7、本项目采购预算包含桂林火车站站前广场所有垃圾清运费用,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款项,每季度支付金额=中标金额÷3年÷4季度(3个月);
2.中标人每季度结束后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 本项目资金来源属于公益事业性质的财政拨款,如支付款项不能及时给付,为不影响火车站的正常管理,延误支出费用由中标人暂时垫付(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其他相关约定
1.投标人拟投入配备岗位人员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
2.人员工资不得少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
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各项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员工工伤及意外伤害事故,由投标人负责;
4.项目服务人员需统一着工作制服上岗;
5.业主单位每月不定期对项目服务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有缺岗或脱岗的,将以中标的费用人均单价为计算标准,按实际缺岗或脱岗人数和时间的5倍从每月中标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6.考虑到项目服务人员的流动性,允许安排在岗人员加班顶替缺岗人员,但必须提前报告并征得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同意。
7.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9357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