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蚌埠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
二、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3号)要求,完成蚌埠市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1、开展基础分析,搭建工作底图
收集涵盖土地利用、地形地貌、社会人口、城市规划、经济发展、环境区划、环境监控等数据资料和图件,对相关规划、区划、战略环境的宏观要求进行梳理分析,开展自然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形势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数字化、矢量化、空间化的处理与校核,构建基础数据库,为“三线一单”编制提供坐标统一、数据规范的基础工作底图。
2、社会经济环境基础与形势分析
衔接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行动计划、战略环评等工作基础,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综合分析,以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承载、功能综合评估,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问题,明确评价框架与重点内容。
3、生态管控空间划分与环境准入清单研究
充分衔接安徽省、蚌埠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综合考虑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的要求,结合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需要,基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和其他有必要实施保护的陆域、水域,考虑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衔接土地利用和城镇开发边界,识别并明确生态空间。在此基础上与全省生态空间评估识别结果进行衔接,优化确定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并对重点管控区进行优化完善,同时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各类重点保护地保护、各类地方法规等要求,研究提出不同管控分区的环境准入清单。
将规划城镇建设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集聚区)等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分区等进行叠加,综合确定环境管控单元。分析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区域功能及自然资源利用的保护、管控要求。蚌埠市内所有的开发区(园区)要形成单独的管理要求及准入清单。
4、水环境管控分区与环境准入清单研究
以“水十条”确定的控制单元为基础,在省级控制单元的基础上细化市级控制单元,确定市级水环境质量底线,划定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收集主要流域水文、水质、污染源分布、排污口分布等数据,结合水环境功能区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确定各断面水质目标,建立全市水环境容量核算模型,确定各管控分区水环境容量,制定不同管控分区水环境准入清单。
5、大气环境管控分区与环境准入清单研究
结合环境空气功能区及敏感点分布优化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方案,确定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区分高排放区、布局敏感区、弱扩散区、受体敏感区等重点管控类别。开展污染源清单、达标状况、区域间传输影响等基本情况分析,结合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确定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建立大气环境容量计算模型核算各管控单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针对不同类型管控分区制定大气环境准入清单。
6、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与环境准入清单研究
参照“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分类确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充分考虑蚌埠市实际,优化农用地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划定结果,明确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等方面的管控要求。结合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调查数据识别土壤污染潜在风险和严重风险区域,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规划、行动计划等衔接,以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重点,提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
7、资源利用上限分区管控及相关要求
含评估年水资源、土地资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指标。从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改善、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等角度,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评估,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图等图件,并提出资源利用上限各类分区管控目标及相关要求。
8、各要素专题研究成果集成
综合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及重点资源利用管控分区,拟合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等行政边界,建立分类分级、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衔接各类产业发展和开发建设行为的准入规定,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分区管控要求,明确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准入、限制和禁止的环境要求,以及地方法规、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管控要求。编制省级以下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各管控单元的个性要求,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集成“三线一单”成果,提交信息化成果
按照“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目录制作蚌埠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相关成果,并形成各县区分册。基于全省统一信息平台,将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成果矢量化;按照生态环境部数据要求进行信息编码;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数据以及“三线一单”工作最终成果与全省信息平台衔接。
10.服务期满,将蚌埠市“三线一单”成果按蚌埠市要求纳入国家、省、市“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
(三)编制工作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安排人员入驻开展工作。
2、2020年8月底,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开展技术培训,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搜集提交工作,结合省级“三线一单”成果完成市级“三线一单”编制的初步工作成果,细化空间管控单元。
3、2020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的清单编制工作。
4、2020年10月15日前,结合各县、区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的清单编制工作,并提交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5、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省厅组织对市级“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及编制修改工作。
6、2020年11月20日前,接受省生态环境厅对市级“三线一单”成果进行验收。
(五)验收
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三、服务成果
“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包括文本、图集、研究报告、数据应用平台等。
文本应包括生态环境基础,编制总则,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重点管控区,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信息管理等内容。
图集应包括范围图,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图,水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图等成果。
研究报告应包括数据准备、区域概况、编制思路、要素分析评价以及“三线一单”划定的技术方法、过程、结果等研究性内容,应包含详实完整的研究过程的文字说明、图和表格。
数据应用平台应根据生态环境部 “三线一单”相关数据标准规范,衔接基础数据库和工作底图,系统梳理“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与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建设综合数据应用平台,集成数据管理与综合分析、智能分析与应用服务等功能,实现“三线一单”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