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项目背景
铜陵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 1 年,预算控制数 599900.00 元。
铜陵站作为我市的窗口,出租车是我市对外的一张名片。但在铜陵站却有一小部分出租车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窗口形象。为加强铜陵站的管理和整治工作,切实维护铜陵站出行秩序,树立铜陵良好的对外形象,现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 112 期会议精神,我局就保安公司有偿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公司,对铜陵客运火车站站前广场的交通运输秩序实施 24 小时管理工作。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安保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在合同期内视考核结果,如服务质量合格(90 分及以上)以上可采用“1+1+1”年模式续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三、人员要求
在本管理区域范围内提供安保队员 16 名,年龄在 45 周岁(1975 年 7月 1 日后出生)以下(含 45 周岁),退役军人优先。男性,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提供相关证明),具有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周岁(1970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派遣人员总数的 20%。具体人员名单和资质条件由甲方进行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经甲方试用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经教育没有改进的,甲方可要求更换保安队员。
人员配置要求:实行二十四小时管理制度。
铜陵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运输秩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1 |
不穿制服或着装不规范、不整洁 |
1 分/次 |
2 |
饮酒上岗 |
2 分/次 |
3 |
脱岗 |
5 分/次 |
4 |
睡岗 |
2 分/次 |
5 |
消极上岗 |
1 分/次 |
6 |
岗位上抽烟 |
1 分/次 |
7 |
岗位上闲谈或用手机看书、玩游戏、听音乐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
1 分/次 |
8 |
未在岗位上交接班,工作交接不符合要求 |
5 分/次 |
9 |
出勤时未佩戴或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 |
2 分/次 |
10 |
收受或向管理对象索要礼品、礼金 |
11 分/次 |
11 |
帮助驾驶员拉客、喊客,或为驾驶员通风报信,躲避检查的 |
11 分/次 |
12 |
候客通道内后车与前车距离过大未及时引导 |
2 分/次 |
13 |
候客通道内有出租车拒载现象未制止 |
4 分/次 |
14 |
候客通道内有驾驶员喊客、拉客行为未制止 |
4 分/次 |
15 |
出租车在候客通道以外区域候客、上客等现象未制止 |
4 分/次 |
16 |
乘客未有序排队,大量涌入候客道内抢车、上车行为未制止 |
2 分/次 |
17 |
站前广场有出租车、黑车、网约车驾驶员拉客、喊客现象未制止 |
6 分/次 |
18 |
站前广场有出租车、网约车、黑车上客现象未制止 |
6 分/次 |
19 |
落客平台有出租车、网约车、黑车驾驶员拉客、喊客现象未制止 |
6 分/次 |
20 |
落客平台有出租车、网约车长时间滞留候客未制止 |
4 分/次 |
21 |
被新闻媒体、报纸、微博、自媒体等任何形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 |
11 分/次 |
22 |
因保安队员不作为,被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 |
11 分/次 |
一、考核领导小组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依据《铜陵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定期对本区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第二个月的月初
四、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备注:百分制考核:90-100 分为合格(含 90 分);
80-89 分为基本合格(含 89 分);
7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含 79 分);
1. 经全体考核人员签字后方为考核结束;
2. 经考核后,“合格”发放中标总价款的 5.83%;“基本合格”发放中标总价款的 4.66%
3. 考核“不合格”,将暂停当月应拨付款项,待整改合格后并报考核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合格”发放标准拨付价款;
4. 考核实行按月考核,按季付费;
5. 如全年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有三次以上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全年累计四次以上,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其所受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取消该中标人日后参加交通运输局铜陵火车站的购买服务项目参与投标资格;
6. 如采购人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招标书中的承诺行为的,将不予进行考核,其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将根据上一年的考核结果,来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签。
四、服务要求
1. 自行配备安保服务所需的服装、劳保等用品;按招标方要求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2. 工作时,严格按要求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识。
3. 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上岗人员仪表整洁卫生,动作规范标准。
4. 上岗人员须做到: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在工作时吸烟,不准饮酒,不准干私活会客,不准在岗位玩手机、听音乐、打牌、下棋、看书等。
五、队伍建设和管理要求:
1. 结合管理实际,开展岗前“应知应会”培训,对在岗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设保安队长一名,保安班长二名,保安队长全面负责所有保安的总体工作和协调工作。
3. 中标单位须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依照投标书中承诺安排。
(1) 确实需要更换保安队长,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至采购方;
(2) 更换保安班长,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报至采购方;
(3) 更换队员,应提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至采购方。
以上行为均需经采购方同意后并出具书面意见。采购方出具的书面意见需报送一份至现场管理方存档备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4. 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方备案。
5. 中标单位须确保按月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及待遇,否则,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中标公司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投标文件中须予以承诺。
6. 保安人员食宿自理。
六、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心脑血管病,传染病、精神病史等疾病人员。
3. 工作责任心强,反映灵活,具有一定的应变处置能力。
4. 保安队员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5.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各类人员其他要求如下:
年龄在 45 周岁(1975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以下(含 45 周岁),退役军人优先。男性,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无违法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提供相关证明),具有和岗位
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周岁(1970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派遣人员总数的 20%。具体人员名单和资质条件由甲方进行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6. 拟派驻保安队长需是持退役证书的退役军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拟派驻保安班长据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能协助配合保安队长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协调能力强。
7. 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保安从业知识培训、管理与监督,确保保安人员在校内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8. 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训,熟知招标方的管理规定,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9. 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保安队长资料为本项目人员,中标后中标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否则采购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10.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于入驻前 10 日内提交详细的人员花名册及资料,报采购方审核通过,采购方出具书面意见后执行。书面意见(一式三份),采购方、现场管理方(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投标人各执一份。投标人进场后,如现场管理方发现进场管理人员与花名册不符, 经指正后,1 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的;或在后期管理中一个月内出现二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现场管理方将不予进行考核,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采购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1.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自行实地踏勘项目现场情况。
七、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招聘方要求安保人员人数为不少于 16 人(其中含队长 1 人、班长 2 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招聘方所要求的需求人数。投标人投标时须根据国家劳动法规考虑人员工作、轮休时间安排等因素,只可适当增加人手配比。具体人员岗位设置要求如下:
白班:保安班长 1 人,出租车乘客等候区 1 人,出租车通道进口 1 人,
出站口 2 人落客平台 2 人,调休 1 人;共计 8 人;
夜班:保安班长 1 人,出租车乘客等候区 1 人,出站口 3 人,落客平台 1 人,调休 1 人;共计 7 人; 保安队长根据现场情况跟班。
七、安保服务质量评估管理及风险责任
(一)招标方依据《铜陵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中标公司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现场管理方采取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三)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四)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供应公司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劳务纠纷,均由中标公司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中标供应公司在安保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供应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善良道义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要求
1. 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 1 年服务期限内的投标总报价,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安保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费、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等。
3. 投标方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安保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