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有关说明
(一)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二、 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珠海市排水(雨水)及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 年) |
一项 |
人民币1,560,000.00 元 |
合同生效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设计 |
三、 项目概况
近年来,极端天气引发的城市水浸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各地内涝灾害频发,“城市观海”奇层出不穷,对社会管理、城市运营和人民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加之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雨洪调蓄和应急管理能力不足,增加了城市防涝的难度。2017 及2018 年,珠海市接连遭受“天鸽”和“山竹”两个超强台风袭击,风暴潮增水导致临海片区海水漫堤,水浸现象严重,对珠海市海堤、道路、园林、建筑等造成严重损失,极大影响了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排水安全问题受到各界的高度重视,城市洪涝灾害防治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深入落实,原有的城市排水理念发生了巨大转变,城市从“快 ”排转到“渗、滞蓄净用”,通过综合的工程措施减少洪涝灾害, 轻面源污染实现水资平衡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
珠海市 2015 年已完成了《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的编制。《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严格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的要求,结合 2014 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新要求,对珠海市排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提标,同时新增了城市防涝规划内容。但随着近年来全市管网普查及河长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全市排水防涝基础数据较《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已发生一定的变化,加之水浸黑点整治及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全面铺展,有必要对《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 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进行修编,着重从城市防灾减灾,韧性城市、海绵城市等先进理念出发,以建成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所需要的高标准排水防涝体系。
四、 编制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域行政管理辖区内的陆域范围,包括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保税区、高栏港经济区、横琴经济开发区,其中陆域面积约 1687.8km²。
五、 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近期规划年为 2025 年,远期规划年为 2035 年。
六、 规划依据
(一)相关规范、文件
1.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2.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3. 《珠海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6);
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年版);
7.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8.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50400-2006);
9.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
10.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 年);
11.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二)相关规划
1.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
2. 《珠海市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
3. 《珠海市雨水系统与防洪规划(2007~2020)》;
4. 《珠海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0)》;
5. 《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整合规划(2018-2030)》;
6. 《珠海市海绵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5-2020)》;
7. 《珠海市城乡内涝整治工程专项规划》;
8. 《珠海市蓝线规划(2012~2020)》;
9. 《珠海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修订版)》;
10. 其他相关的防洪排涝规范、标准等。
七、 编制内容
(一)剖析现状雨水防涝系统
对珠海市主要城区的现状雨水系统(雨水管网、雨水泵站、河道、湖泊、截洪沟、水库、水闸等设施)进行实地调研,分片分区向区域主管部门进行面对面调研及资料收集,摸查各片各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有的应对策略及相关管理部门拟加强的建设管理需求。
(二)现状排水模型评估分析整理
全市各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对现有的各区排水模型评估进行成果整合, 梳理全市建成区现状雨水管网的过流能力,提出过流能力不足的管网的改造策略及要求。
(三)洪潮及降雨分析
收集现有实测降雨资料对区域降雨规律、降雨分布进行分析,以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对设计降雨及设计标准的选用提供一定的指导。
收集现有实测潮水位数据,针对不同区域河道水位及潮水位情况进行分析论证,为河道及雨水管渠规划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
(四)排水分区划分及排水防涝标准
对全市划定排水分区,明确各排水分区规划排水模式,提出各排水分区排涝标准、雨水管渠设计标准。
(五)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明确包括排水体制、排水分区、排水管渠、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等规划内容。根据片区路网规划及水系布局规划,划分雨水排水分区,针对每个排水分区进行排水路径梳理,对不能满足设计标准的现状雨水管渠提出改造策略,对新建雨水管渠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并考虑现状雨水管渠与规划管渠及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衔接,确保排水通畅。
(六)山洪蓄排系统规划
梳理山洪排水路径,针对山水自然汇集路径,在保留的基础上结合各片区控规用地布局规划山洪调蓄塘及高水高排通道;针对无自然汇集路径的山体规划山体截洪沟及高水高排通道,确保山水安全高效排放。
(七)河湖防涝系统规划
梳理全市建成区现有河湖规划,在综合考虑区域水面率、水网密度及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河湖规模提出管控要求,结合城市竖向和受纳水体分布以及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合理布局排涝设施,并保证河湖系统布局、城市防涝设施布局和与城市防洪设施的有效衔接匹配。
对建成区规划河道搭建 MIKE 11 水动力模型,评估分析各河段在规划设计工况下河道最高水位,为城市建设提供水位依据。
(八)超标暴雨蓄泄规划
进行超标暴雨涝水的汇集路径进行分析,结合城市竖向及受纳水体分布,合理布局超标暴雨行泄通道,行泄通道优先考虑地表排水干沟、干渠以及道路排水。
针对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利用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和下凹式广场等,作为临时雨水调蓄空间,针对临时调蓄空间明确其调蓄规模及集雨范围,衔接雨水管渠系统及河湖水系系统,保证雨水调蓄空间有效利用。
(九)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各以上工程规划建设内容,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梳理管渠、泵站、闸阀、调蓄构筑物等排水防涝设施及内河水系综合治理的近期建设任务,进行初步投资框算,并作出工程实施计划。
(十)管理规划和保障措施
管理规划:体制机制、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保障措施:建设用地、资金措施和其他措施。
八、 编制深度
本次规划深度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成果包含珠海市城怄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的说明书和图纸。
九、 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
(一)组成联合规划工作组,注重多部门多工种的专人参与合作制,以期发挥各自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特长,形成联合技术实力,提高规划质量。
(二)加强现状资料和现状问题的分析研究,特别重视现状形成历史原因的探究,力求在广度和深度上更为全面地了解辖区现状与发展。
(三)加强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项目编制组投入相当的力量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为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的编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借鉴周边区域新近编制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的经验,以全市雨水系统管理、规划和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作为出发点,重点把握辖区内排水(雨水)防涝系统的发展与优化、建设时序等关键问题,应用实证对比、多目标评价、系统优化等技术手段和方法,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的适应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五)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比较方案,尽量以最少的投资满足排水安全、韧性护的要求。考虑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
(六)以“近期建设为主,远期控制为目标”的动态编制方法,实现“安全、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的规划理念。
十、 规划领导机构及规划配合
(一)规划领导小组
成立由水务局分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规划工作,讨论确定规划提出的原则问题、规划布局及规划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规划配合
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发文至相关职能部门、各村镇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组织相关座谈会。在全面掌握现状资料的情况下,精心编制本项目规划,指导开展后续工作。
十一、 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计划规划设计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项目准备 |
2 天 |
① 拟定资料收集清单,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确定双方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② 初步接收资料,制定调研计划。 |
现状调查 (形成初步方案) |
11 天 |
①项目组踏勘现场,掌握了解排水(雨水)防涝工程现状情况; ② 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交流,按清单(新建城区资料等)接收并核实。 |
45 天 |
分析现状资料,结合规划大纲的要求,提出规划初步方案,编制初步方案成果。 |
|
1 天 |
提交至相关部门开会讨论。 |
|
正式方案 |
30 天 |
根据初步方案会议纪要及讨论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深化,编制正式方案。 |
1 天 |
提交正式方案,召开专家会评审。 |
|
9 天 |
① 根据正式方案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工程规划方案,② 提交正式成果,准备召开规划技术委员会的评审会。 |
|
成果送审 |
1 天 |
召开规划技术委员会的评审会,汇报规划成果,对规划方案进行审议。 |
成果编制 |
20 天 |
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提交报批成果。 |
合计 |
120 天 |
|
十二、 规划成果
1. 规划说明书
2. 规划图纸
(1) 区位及规划范围图;
(2) 用地现状图;
(3) 水系现状图;
(4) 雨水工程现状图;
(5) 防涝系统现状图;
(6) 现状雨水系统过流能力评估图;
(7) 建设用地规划图;
(8) 雨水防涝设施布局规划总图;
(9) 雨水系统规划图;
(10) 雨水系统规划分幅图;
(11) 防涝系统规划图;
(12) 防涝系统规划分幅图;
(13) 内河洪水位分布图;
(14) 超标降雨蓄泄规划图。
十三、 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研究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 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5%。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