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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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发布 70页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35190 需下载券:10
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采购项目

第二章 采购

一、 有关说明:

(一)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 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及珠海市的要求, 到 2019 年,珠海市香洲区要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因此,本次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对香洲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必要的建设和指导,并对验收工作提供的支持,以满足广东省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要求。

三、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2020 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

 

一项

 

1500000.00

9 月底前完成达标创建工作,10 月底前通过市水务局组织的节水载体验收工作,11 月底前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

四、 项目服务内容:

(一)工作范围

工作区域范围为珠海市香洲区。

工作内容范围主要包括《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要求的11个建设内容,包括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社会节水意识、其他节水建设等,以及完成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

(二)主要工作内容
  •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

收集珠海市各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材料,进行香洲区涉水相关内容的调查,结合水利部、广东省评价标准,对香洲区建设现状进行自评,梳理现状香洲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香洲区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

 

 

根据珠海市计划用水、珠海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珠海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珠海市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等制度,提出香洲区节水型规划、方案相关制度的实施要求。制定香洲区节水激励政策。

  • 香洲区节水型宣传推广

补充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和节水意识调查。开展香洲区生活节水器具调查,对10个公共场所进行节水器具调查,评价生活节水器具推广使用情况。

  • 香洲区节水载体建设咨询设计

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对香洲区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进行调查统计, 梳理出所有的用水载体名单及节水载体建设对象。

开展香洲区节水载体建设,包括节水载体建设培训、协助完成节水载体宣传及制度建设、水量平衡测试、用水器具及用水计量建设等。

组织各拟申报的用水载体进行节水载体申报材料编制,进行节水载体建设评估,协助珠海市水务局及相关部门完成香洲区节水载体验收。

  • 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完成香洲区水务部门节水机关建设。

  • 其他建设工作咨询服务
    •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审批、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广东省用水定额(DB 44/ T 1461-2014)》。
    • 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整理珠海市香洲区内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名录,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要求,要求各主管部门对月用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非农业用水单位非居民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工作。
    • 提高计量监控水平。要求各县区加强取用水设施建设,对重要取用水户开展取用水监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和工业用水计量等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 加快理顺水价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 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通过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查及验收、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

 

 

  • 坚持节水载体建设。要求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载体建设作为创建节水型社会的关键和核心,以典型示范引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 加强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力度。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 增强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力度。县(区)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其中公共场所和2015年后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 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加强县(区)再生水利用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 提高社会节水意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 主题,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节水意识。
        • 其他节水建设。节水标杆示范建设;实行节水激励政策;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校节水灌溉技术。
      •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材料准备

根据《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准备珠海市香洲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材料,以满足验收要求。

按照广东省验收要求,制作珠海市香洲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视频。准备好现场检查、验收会议等相关事情。

(三)项目管理服务要求

由于项目工作复杂、时间紧,工作涉及相关单位部门多,业务领域广,项目管理风险大,为降低项目管理风险,要求供应商提供基于互联网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平台功能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计划安排、进度管理、进度计划一张图、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图、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标准管理、考核自查管理、申报资料综合管理、项目联络平台等。

(四)其他服务要求
  • 节水型载体以通过省节水型载体验收为准;
  • ★成交供应商须派工作人员驻点办公,派驻人员不少于3人;
    •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全程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完成,创建过程中过程不增加其他费用。
    • 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 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 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五、 验收标准:

9 月底前完成达标创建工作,10 月底前通过市水务局组织的节水载体验收工作,11 月底前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

六、 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 合同款支付:通过市节水载体验收后支付合同价 30%,通过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以省公示文件为准)后支付合同价余款。

(二)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七、 演示:

(一) 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二) 演示设备:电脑等设备投标人自带(投影仪投标现场已具备,投标人不需另行准备),同时须考虑设备与投标现场设备的兼容性。

(三) 演示方式:信息化系统演示。

(四) 演示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签到顺序。

演示内容:关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业务配套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演示,响应供应商演示的内容不得与本项目的综合评分表中信息化管理平台演示评分项的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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