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关于对列入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重大工程开展安全鉴定工作通知》(皖淠规计函【2020】12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需对我县境内的孙堰泄洪闸、朱巷泄洪闸、梁大圩泄洪闸、堰庄地下涵、孙堰地下涵等五座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为开展现代化灌区建设提供支撑材料。其他项目单项安全鉴定费用属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参照执行,详见磋商文件。
二、服务需求
服务周期为30个日历日(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报告编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负责通过工程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中标单位须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项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负责项目对接、现场踏勘、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整合、设计沟通等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三 、人员配备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合理配备人员、明确职责,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安全鉴定费为基础,报投标费率,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款=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安全鉴定费*中标费率,例:如初步设计批复的安全鉴定费用为50万元,中标费率为80%,则结算费用为50万元╳80%=40万元。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风险、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分析研究、成果报告编制出版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所有费用等)。
五、支付方式
五个建筑物安全鉴定试验、检测报告完成,全部通过评审后支付10万元,其余费用待项目资金配套落实后一次性支付(扣除前期已支付的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