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陵市卫生健康局乐陵市人民医院迁建 PPP 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采购
2、项目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970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7110 平方米,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急诊急救中心、传染病综合楼、锅炉房、地下车库及设各用房等。项目总投资为 6.45 亿元,采用ROO 的运作模式,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合作期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绩效评价的服务内容:建立绩效评价组织管理机制、前期准备、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指标谈判(优化绩效评价指标办法并协助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最新政策的要求以及政府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指导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协助政企双方谈判定稿,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执行性、合理性和专业性)、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考核反馈与建档的一体化绩效评价服务。建设期至少一次绩效评价。
各阶段的绩效侧重点:
(1)建设期:通过协助政府方开展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监督项目公司的履约、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工程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并建立 PPP 合同双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二级相关方(监理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等)之间的绩效管理约束机制,以调动项目相关方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协调相关方的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
(2)运营期:通过运营期绩效评价,引入一种微观层面的、且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履约监管措施,来提升项目运营维护的效率与质量。在较长的运营期限内,有利于梳理 PPP 项目演进过程,逐步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把控。绩效评价结果是财政部门向项目公司“按绩效付费” 的依据,绩效评价的优劣关系到政府对 PPP 付费支出有效性和安全性。
2、协助审核项目公司提报的付费申请报告,出具财政付费核算报告。
3、出具项目收入、成本等相关的财务审核数据。
4、出具关于付费问题的咨询建议。
三、本次绩效评价的频次要求
本次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起计算三年。
第一年: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一次建设期绩效评价、一次运营期绩效评价,2021 年度完成两次运营期考核,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第二年:(2021 年)前完成两次运营期绩效评价,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第三年:(2022 年)完成两次运营期绩效评价,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四、服务总体要求
1、投标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齐全的人员结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相应风险责任的能力,具有向保险机构投保的执业保险,并对其指派的服务人员所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 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项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调整。调换人员业务能力及执业资格等不得低于前任服务人员;
4、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品行良好;
5、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6、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服务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7、谨慎保管采购人提供的文件、数据、证据和材料,保证其不灭失或毁损;
8、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保密和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披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9、服务人员如与采购人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应自行申请回避;
10、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11、服务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
12、团队服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调研和文字撰写能力。
四、服务期限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其他要求:
1、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包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 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投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