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
2. ▲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
4.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5. 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7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效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客观公平,解决生态环境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助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特制定历史遗留环评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措施,引导排污单位规范排污行为,推进民营企业合法排污,最终实现将所有排污单位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
2. 评估目的
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企业现状,对属于简化环评类、承诺整改类、过度类的工业企业,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
3. 评估重点
针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工作是由政府主导开展,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和排污许可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保障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量推进,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上报的环评文本(含《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
4. 评估工作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对环保部门拟审批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告进行全面评估,《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严格按照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编制,但需明确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清单及企业负责人承诺书等内容,具体格式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并实施。
5. 评估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2003.09,2016.7.2修订);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
(4)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73号,2013.11.15;
(5)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016.7.15
(6)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2018.1)
(7)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10;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 评估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查服务 |
2750 |
家 |
55 |
|
7. 服务期限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至,若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最后磋商报价后的综合单价,按照:最后磋商报价/第一次报价=调整下浮率;综合单价按照下浮率进行调整,今后数量发生变化时按调整后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8. 项目进度安排
在收到《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初稿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修改意见,收到修改到位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
9. 工作成果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的成果以《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形式提交。
10. 质量要求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技术人员审查并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协助通过审批作为最终目标。因评估报告质量问题或评估报告编制、修改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评估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负相应责任。
1. 人员要求:
(1) 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 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3) 所有出具的环评文本(含《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须由注册环评工程师主持并亲笔签字确认。
2. 技术支持:有效利用二污普数据,开发、使用二污普数据应用软件进行企业环评文本(含《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 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了评估费、验收费、人员劳务费(含人身意外保险费)、专业调查器材费、办公消耗性物品费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评审专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1. 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实施完成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2.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年度内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且技术评估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内实际全部工作内容100%价款(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出具相对应价款100%的正式税务发票),最终结算价款=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标综合单价×实际评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