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项目
2、项目背景:2020 年 2 月 21 日山东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0〕5 号),要求各市县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省厅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关联全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系统,整合全省不动产登记服务资源,开展信息共享集成,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打造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时随地的“一网通办”新模式。
(1)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结合山东省政务平台要求,打造线上一站式服务,建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实现个人、中介机构、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等可以在线申请登记业务。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打通内外网数据流通,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切实做到便民为民。主要包含:网上预约、在线自助申请、网上进度查询、网上登记信息查询、业务预审、后台管理等相关功能。
按照省厅相关要求需要各地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与市级政务信息平台的联通,进一步联通省“一网通办”平台的服务接口,获取省级平台代理的省级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和国家级共享信息,包含民政、工商、公安、税务、卫计委等相关部门信息。同时深入挖掘共享数据在登记系统中的应用,切实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 号)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迁移工作, 将当前部署在自然资源业务网的审核(权籍调查成果审核除外)、登簿、缮证环节业务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含空间图形数据)迁移部署到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业务保留在自然资源业务网。并要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与自然资源业务网之间应通过单向网闸和离线摆渡方式实现数据互通,同时做好数据备份、信息同步、安全防护加固、等保三级测评和应急恢复预案等工作,保障不动产登记业务连续稳定。
按照省厅制定的《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接口对接标准》,完成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口开发,与省“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测试、联调和试运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顺利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为保证项目整体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对工作进度紧凑合理安排、对人员安排及工作实施内容安排需切实可行。
(1)项目团队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参加由采购人召开的项目推进会,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工作。
(3)在该项目与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过程中,不能影响日常登记业务的办理。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内容建设。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根据项目整体安排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投标人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对工作进度紧凑合理安排、对人员安排及工作实施内容安排需切实可行。因为不确定因素,导致的工期延长或进度计划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充分考虑这种工期风险,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借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4)电子邮件热线服务: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随时向中标人电子邮件热线发送关于各类数据库的问题请求,并及时予以回复。
(5)热线电话服务:①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采购人对话,帮助解决采购人提出的疑难问题;②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采购人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任务;③对采购人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④电话热线提供 7×24 的服务能力。即每周 7 天,每日 24 小时提供服务。
提供详细可行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达到的目标等。培训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应用、维护等工艺流程。
7、其他要求
因本项目涉及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相关工作,需要按时完成与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无缝对接,以及对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库进行跨网迁移,完成对接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工作,保障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 收, 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踏勘现场, 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 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 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