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 B4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 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1、项目概述
(一)鸠江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扫尾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背景
鸠江区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农委和农业部质检。目前县级成果数据库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也已建立。全区确权面积 423637.01 亩,涉及7 个镇(街),实际颁证 74097 本。
按照 2016 年《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 号),要求建立土地承包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确权登记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纠正错误数据、补充缺失内容,保证全国各级确权登记数据的完备、准确和及时更新。为统筹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办理,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后的业务管理应用需求,解决确权数据汇交后广大农户及其土地承包权证变更、经营权流转、农地纠纷等实际问题,根据《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有关扫尾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18〕94 号)要求,鸠江区下一阶段将重点对农户提出的正常变更申请进行及时办理、对涉及到地块信息变动的(如地块面积的增减、前期漏确权地块、有纠纷暂缓确权地块等)重新组织调查、对确权成果数据进行升级完善维护等。
(二)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开展确权扫尾工作,对确权农户提出的合理变更需求,在相关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及时满足农户的变更需求;对有补充调查申请的变更需求,要做到统筹规划集中补充调查;对变更后的数据库要做到与省农委、农业部既有数据库规范的无缝对接。
(三)项目范围
外业补充调查作业 |
20000 亩 |
日常变更业务办理 |
15000 户 |
数据升级及维护 |
2 年 |
外业补充调查作业视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工作任务
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已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对需变更地块、暂缓确权地块、漏确权地块等进行外业补充调查,并统计相关地块权属信息、公示确认、建立相关数据库;对已确权农户合理的变更需求及时进行变更换证业务办理;对变更前后的数据,按照安徽省及农业部有关确权数据库规范及时进行升级、维护等。
3、技术要求
(一)主要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土地登记办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8 号)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 17 号令)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4}787 号)
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二)数学基础
采用 CGCS2000 系,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的 3 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三)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 3 位有效数字。
(四)面积计算
计算是地块水平投影面积,面积计算的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 5%。
(五)调查图件
调查图件:包括 0.5 米(或优于 0.5 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由正射影像解译出的包括地块、水系、道路、居民地、名称注记等图层组成的矢量数据;将正射影像数据与解译后的矢量数据套合打印的 1:2000 比例尺工作底图。为统一图件质量,当采用 0.5 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时,调查图件统一由省测绘局提供;当采用优于 0.5 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时,其调查图件由专家组认可后方可使用。
(六)界址点测量方法
以图解法为基础,辅以实地勘测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即利用工作底图到实地核实解译界址点的正确性,对解译界址点与实地不符的,经实地标绘或测量予以纠正。
4、技术路线
(一)准备工作
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
宣传培训: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规范调查程序,明确调查方法和要求,加强保密管理。
资料准备: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调查图件资料;如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资料等;调查用的有关表册、测量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
(二)权属调查
发包方调查:调查发包方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地址等。
承包方调查:对于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承包方的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承包地块调查:调查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利用符合要求的调查图件,由补充调查技术人员、村、组、农户有关人员到地块现场确认解译后地块界址点的正确性。当解译的界址点与实地一致时直接以解译的界址点为准;当解译的界址点与实地不一致时,直接通过影像在调查底图中标绘,并通过正射影像数据和地块解译数据,完成解译数据的更正;当实地变化较大界址点无法在影像中标注时,可直接用仪器实测,并将实测坐标导入解译数据中,经编辑完成解译数据的更正。
(三)审核公示
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
(四)成果整理
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五)数据入库
将外业调查数据,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对于土地确权数据规范要求,导入省农委统一规划建设的土地确权涉及单机中,供变更业务办理使用。
五、提交成果:
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
图件成果:1:2000 比例尺工作底图、公示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等图件。(纸质、电子各一份)
簿册成果: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宗地图)等簿册。(纸质、电子各一份)
数据成果: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要求、调查方法、提交成果等执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因补充调查作业面临地块分散,调查面积少等实际情况,因此原则上外业补充调查在合同周期内集中进行两次(若采购人有紧急情况需尽快安排外业调查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商议,且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具体外业调查时间节点待招标结束后, 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商议确定。
根据《NYT2539-20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安徽省农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县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办理相关流程,对农户提出的合理变更需求,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准变更后,按照相关规范在确权管理平台进行变更业务办理并重新发证(变更业务处理内容包括:一般性变更、户主变更、分户、合户、转让、互换、权证变更、合同变更、初始登记等业务)。
时间安排
原则上中标人每季度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进行变更业务技术服务,完成采购人当次累积的全部变更业务的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双方另行商议。
(1) 、变更业务处理
变更业务处理内容包括:一般性变更,户主变更,分户,合户,转让,互换,权证变更,合同变更,初始登记等业务。
1. 变更数据录入
2. 挂接变更数据扫描资料到系统
3. 其他非审批流程确定性处理。
(2) 、变动图斑数据入库
1. 将变动的图斑数据会同涉密单机数据库、影像做叠加分析,拓扑。
2. 将变动的图斑数据会同其权属,进行质量检查。
3. 变动图斑数据入库
(3) 、新汇交数据入库
1. 对汇交数据进行自检
2. 配合进行数据汇交及省级质量检查
3. 汇交数据入涉密单机数据库。
(4) 、数据同步及质量检查
1. 农业部每年对数据库有新要求,按照农业部新要求进行变更,如农业部推出 1.3 版本质检要求,更改全县(区)数据库,以确保符合农业部每年推出的最新要求;
2. 每年提交省农委、农业部,并对全县(区)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质检(主要是新汇交数据入库:对汇交数据进行自检;配合进行数据汇交及省级质量检查;汇交数据入涉密单机数据库),以确保顺利上交农业部纳入国家级数据库。
3. 售后服务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外业补充调查共进行两次,具体时间看实际工作需要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变更业务办理服务每月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数据升级及维护服务根据鸠江区变更工作进度及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求另行确定(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要中标人提供紧急服务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外业补充调查作业、权证登记 |
根据实际变更户数进行外业核查 |
17000 |
亩 |
|
|
|
2 |
▲日常变更业务办理 |
一般性变更、户主变更、分户、合户、转让、互 换、权证变更,合同变更,初始登记等业务。 |
12000 |
户 |
|
|
|
3 |
数据升级及维护 |
2020-2022 年运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运维),符合农业农村部技术规程,通过数据交汇、 质检。 |
2 |
年 |
|
|
|
4 |
变更档案整理 |
每件档案内容逐页扫描,并按电子管理化要求整理装订 |
12000 |
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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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印刷证书 |
印制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书 |
30000 |
本 |
|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外业补充调查作业、权证登记 |
2 |
▲日常变更业务办理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