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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村公路网规划路线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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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130000112660 发布时间:2020-10-13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宣州区农村公路网规划路线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项目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交通运输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

1、 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安徽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的正式印发和线位调整工作的基本完成,部分县乡道被提升为国省道,全省农村公路网络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需要对农村公路网布局进行完善。2017年5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交规划函〔2017〕271号)文件精神,使我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17-2030年)成果得到规范有序更新入库,通过农村公路网调整更新能够全面、清晰了解区域内农村公路现状,促进向大数据管理方式转变,为建设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为后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供技术保障,助力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更好的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 四好农村路” 建设,因此亟需开展我区农村公路网规划路线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工作。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得到市、区政府批复,因规划后的县、乡、村道路线编码及走向与以往公路年报数据发生重大变化,为及时做好相关数据调查变更工作,现我区拟引入第三方数据调查服务团队,全面采集全区农村公路网道路桥梁等相关数据,并根据“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软件要求,完成属性数据更新录入、空间数据编辑等工作。根据区政府批复文件,全区农村公路(乡村道)约3333公里。

2、 项目主要内容

在2019 年年底全区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据市、区政府批准的农村公路网规划成果,对全区范围内乡镇、建制村、学校的基本信息和发生变化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进行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的调整更新。

具体内容如下:

(1) 依据已批复的农村公路网规划成果,全面调查全区农村公路网道路、桥梁、隧道、渡口、乡镇、建制村、学校等相关数据;

(2) 依据调查结果更新乡级、村级单位的名称、编码、人口、 所属地形、地理位置等基本情况和通达现状、优选通达路线名称、编码、 通达位置等通达信息。

(3) 依据调查结果更新农村公路网规划后的乡道的编码、名称、技术等级、路面类型等属性信息和线位、线形等空间信息。

(4) 依据调查结果更新桥梁、隧道、渡口等道路附属设施的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一、公路网数据调查及统计年报更新

1

公路网数据采集

按照已批复的宣州区农村公路网规划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包括乡村道、桥梁、隧道、渡口、乡镇、建制村、学校等相关数据)。

1

2

公路网数据处理

对外业采集的数据进行空间、属性数据的处理及校核,建立基础数据库

1

3

统计年报更新

以已批复的宣州区农村公路规划为依据,完成2020年宣州区农村公路统计年报乡村道路网更新工作。

1

 

3、 项目要求

1

2

3

3.1 数据更新要求

(5) 项目数据更新包括两部分,一是更新截止更新时间点时,所有区、乡(镇)、建制村及发生变化的农村公路的现状;二是变更乡(镇)、建制村和路线的编码和名称。在数据更新过程中,须保证乡(镇)、建制村和路线的编码和名称变化情况与现状更新结果的一致性。

(6) 本次数据更新,行政县划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县划代码》(GB2260)国家标准,如县区及县区以上的行政区划发生变化,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区及县区以上的行政区划为准。

(7) 在路线更新过程中,所有路线名称和编码采用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的《农村公路路网规划》新编制的路线编码和名称。

(8) 数据更新时,根据“一乡(村)一路”的 原则,为每一个乡(镇)、建制村指定一条优选通达路线,确定乡(镇)、建制村的通达、通畅状况,填写乡(镇)、建制村的通达现状信息。

(9) 本项目的数据更新表和变更表中所列出的指标须按规定进行更新填报,具体指标如下: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3.2 属性数据库要求

1. 基本要求

(1) 采集更新数据须导入到“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软件的属性数据库中,并通过“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软件的相关属性库审核。

(2) 数据库的命名规则为:单位编码+下划线+单位名称+数据库类别。

2. 属性数据库审核内容

(1) 基本审核内容

路线起点与第一个路段起点一致,包括坐标、桩号、是否为分界点、分界点类别、所在行政县划;路线讫点与最后一个路段讫点一致,包括坐标、桩号、是否为分界点、分界点类别、所在行政县划。

同一路线下相邻路段间信息必须一致,即后一路段起点与前一路段讫点的信息一致,包括起(讫)坐标、起(讫)名称、起(讫)桩号、起(讫)分界点类别。

除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外的优选通达路线,必须在路线表中存在,并且要求路线编码和路线名称保持一致。

同一条路线下的桥梁、隧道、渡口的编号不能重复。

每条路线至少包含一条路段,并且每条路段所对应的路线必须存在。

桥梁、渡口、隧道表中填写的所在路段序列号必须在路段表中存在,并且中心(起点)桩号必须在对应路段的起讫点桩号之间。

变更一览表中因新设、更名、更码等变更后的乡级、村级单位、路线必须在乡级、村级单位、路线、路段表中存在。

变更一览表中被撤销的乡级、村级单位不能在乡级、村级单位表中存在;被废弃的路线不能在路线、路段表中存在。

(2) 与历年数据对比审核内容

与上年数据相比,如果乡级、村级单位的通达现状降低,必须说明原因。

与上年数据相比,如果乡级、村级单位的优选通达路线发生变化,必须说明原因。

与上年数据相比,同一个乡级、村级单位的经纬度位置不应发生变化。

与上年数据相比,如果路段、桥梁、隧道、渡口的主要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必须填写变更原因。

与上年数据相比,改建路段的通达、通畅标准应有所提高。

与上年数据相比,乡道和专用公路里程统计原则上不得增加等外路里程。

同一座桥梁如果去年不是危桥,而今年填为危桥,必须说明原因。

乡级、村级单位城乡类别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或路线如果在上年数据中不存在,则必须在变更表中填写原因。

乡级、村级单位城乡类别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或路线如果在上年数据中存在,但在当年数据中不存在,则必须在变更表中填写原因。

对应上年路线信息中的路线编码、路线名称必须对应且须在上年农村公路路网中存在。

对应上年路线信息中的起点桩号、讫点桩号必须在上年路线的桩号范围内,且同一对应上年路线下桩号不能重叠和交叉。

3. 数据核实内容

(1) 核查乡道、村道以及专用公路的一级公路路段是否属实。

(2) 核查路面宽度小于3.5米或者路基宽度小于4.5米的等级路段。

(3) 核查等级路不能晴雨通车,无路面能晴雨通车的路段。

3.3 空间数据库要求

1. 基本要求

数据更新统一要求采用GPS技术手段,对发生变化的农村公路的里程、线位、线形及附属设施的地理位置,乡(镇)、建制村控制点(如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等)进行测量、确定。对于GPS数据的处理不做统一规定,但最终形成的电子地图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比如电子地图的分幅、文件命名规则、坐标系统、数据格式、要素分类和要素属性等,以便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公路电子地图,确保省、市、县各级的数据一致。

分幅原则:按行政区划范围进行分幅。

数据格式:采用ShapeFile格式。

2. 坐标系统

坐标采用WGS84 或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经纬度表示,以“度”为单位,要求保留8位小数。

3. 图层要求

上报的电子地图必须包括乡镇、建制村、学校、桥梁、隧道、渡口、县道、乡道、专用公路、村道等图层,这些要素的图层名称、内容和属性结构等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图层都能够导入到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空间数据库中。

4. 空间数据库审核内容

(1) 基本审核内容

保持路网的连通和正确的拓扑关系,要求路线相交处保持无缝连接;同一路线上相邻路段之间必须无缝衔接,路段内部不允许出现断点。

公路路线在乡级行政区划界处必须分段,并保持路段之间的无缝拼接。

要求公路线形平滑,不允许出现漂移很大的节点和长直线,相邻两个节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500米。特别是因路况较差或GPS信号不良导致路线线形出现飞点、尖角等现象,必须进行路线平滑处理。

要求建立附属设施和路线之间的拓扑关系,桥梁、隧道、渡口必须叠合在路线上,附属设施与路线之间的直线距离不能超过5米。

农村公路空间数据库中不允许出现编码重复或编码为空的空间要素。

在重复路段处每条路线必须分段,并且保持路线线形和分段一致。

农村公路空间数据库中乡级、村级单位与优选通达路线的距离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原则上要求乡级单位与优选通达路线的距离应在2公里范围内,村级单位与优选通达路线的距离在500米范围内。并保证优选通达路线能够连入上级路网(通往上级行政区划所在地),或者连接其他乡级、村级单位。

(2) 重复路段审核内容

为了保证公路线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满足建立公路路径里程系统和网络分析的需要,在重复路段处,要求每条公路均要根据实际走向保留各自物理线形并完全重合在一起,分别输入各自路线编码和路线名称。

(3) 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审核内容

农村公路电子地图中路段起讫点、桥梁、隧道、渡口、乡级、村级单位等与属性数据库中的坐标值偏差距离不能超过200米。

农村公路电子地图中路线和路段的图上里程与属性数据库中的填报里程误差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具体误差系数如下:

①路段误差系数

对于里程在500米以内的短路段,其图上里程与填报里程的误差应控制在100米以内;

对于里程在500米以上的长路段,其图上里程与填报里程的误差应控制在填报里程的20%以内,最大误差不超过2公里。

②路线误差系数

对于总里程在2公里以内的短路线,其图上里程与填报里程的误差应控制在200米以内;

对于总里程在2公里以上的长路线,其图上里程与填报里程的误差应控制在填报里程的10%以内,最大误差不超过2公里。

(4) 本年路线与对应上年路线叠加审核内容

将本年农村公路路网电子地图与上年农村公路路网电子地图叠加,根据填报的“路线调整类型”、“对应上年路线信息”和叠加后两年路线的位置关系,审核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路线调整类型”为“1.编码调整”:本年路线与对应上年路线线形应保持一致,误差应控制在对应上年路线里程的5%以内,最大不超过2公里。

“路线调整类型”为“2.线形变化”:本年路线与对应上年路线空间位置应基本一致,对应上年路线应在本年路线的200米范围以内。

“路线调整类型”为“3.全线新增”的:上年农村公路路网中,在本年路线的空间位置所处的200米范围内,单条其他路线的里程应不超过500米。

“路线调整类型”为“4.无调整”的:本年路线与对应上年路线线形应完全一致。

3.4 最终成果要求

1、 一套表:按照安徽省公路服务中心年报及我单位要求,生成我单位所需的所有相关数据表格;

2、 一套图(电子地图):一套通过“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 所有审核项,并符合其数据格式要求的空间库数据;

3、 一套数据:一套通过“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所有审核项,并符合其数据格式要求的属性库数据;

4、 其他工作服务:提供2020年统计年报上报省公路服务中心汇编服务工作,直至年报报送完毕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互联网地图服务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5.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5.3、投标人声明(按规定格式)

5.4、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方式:完成农村公路网调整更新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工作、通过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完成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更新、审核工作并提交成果后付合同价80%。根据省公路服务中心及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时间和工作安排,完成2020年统计年报汇编报送工作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无息)。

6.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

6.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项目交付周期 :

7.1、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农村公路网调整更新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工作;

7.2、合同签订2个月内,通过安徽省公路资源管理平台完成农村公路基础数据更新、审核工作并提交成果;

7.3、根据省公路服务中心及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时间和工作安排,完成2020年统计年报汇编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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