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4.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二、货物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负压型监护救护车(进口) |
(一)尺寸和质量 1、轴距≥3750mm; 2、最小转弯半径≤6.65m; 3、最小离地间隙≥195mm; 4、车体尺寸mm(长、宽、高): 长≤5780,宽≤1974,2410≤高≤2415; 5、舱内尺寸mm(长、宽、高): ≥3200×1755×1680; 6、整车整备质量 ≤2550kg; (二)发动机 1、燃油种类: 柴油(国六); ★2、工作方式: 4缸直列,增压中冷,高压共轨柴油机; 3、排气量: ≤2200ml; 4、最大扭矩Nm/rpm: 350/1500-2100; (三)车辆标准配置 1、 手动变速器: ≥六速手动; 2、 最高时速: ≥ 145 km/h; 3、ABS+EBD+主驾驶座安全气囊; 4、油箱容积:≥80L; 5、驱动方式:前置后驱。 (四)辅助配置 1、中控门锁; 2、右侧单开门,后侧180°双开门; 3、助力转向; 4、遥控钥匙; 5、倒车雷达和倒车影像和导航一体机; 6、驾驶室三座椅; 7、悬架系统(前/后):麦弗逊式独立前悬/霍奇基斯后悬; 8、医疗舱左侧车窗封闭、右侧车窗及尾窗装配透明隔热玻璃,窗户黑色隐私玻璃处理; 9、中门(滑门)上车伸缩踏步,与中门(滑门)联动; 10、驾驶舱隔断板处安装12V DC接线板(不低于5对接线脚)。 (五)空调及照明系统 1、驾驶室配置原厂空调; 2、医疗舱装有独立原厂空调及独立暖风 3、医疗舱安装双向排风换气系统; 4、医疗舱装有长方形照明灯4只、医用射灯3只(供输液时使用)、LED后射灯1只; 5、医疗舱内嵌式紫外线消毒灯。 (六)电器系统 ★1、医疗舱配备不低于2000W车载纯正弦波智能逆变系统,可提供220V和12V电源;医疗舱总电源开关,集成在车辆点火开关上,点火开关ON档,医疗舱通电,点火开关OFF档,医疗舱断电;安装应急启动开关,车辆使用过程中主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时,可通过此开关借助副电瓶完成车辆启动。 2、医疗舱配备电器集中控制面板:可以控制医疗舱内电器、换气扇、暖风等;安装过流过压报警指示,防止用电的超负荷和保护用电设备不被损坏; 3、医疗舱内安装 220v 电源插座3个,12v电源插座2个,USB 接口3个; 4、配备高性能免维护蓄电池≥80AH;在蓄电池正极输出端装有专用保险丝盒,电路中安装过载保护器,220V线路中有断电保护装置及接地保护; 5、蓄电池支持快速充电性能,整车电源系统能满足急救过程中的设备的用电要求;附加的蓄电池在车辆启动时会自动充电; 6、车尾底部隐藏式220V外接电源接口,16A、10米外接电源线。 (七)警灯警报系统 1、驾驶室安装100W警报、警灯控制装置; 2、车辆前额处安装凸台警灯,内含LED发光源; 3、左右两侧各3个LED爆闪灯(2蓝1白),尾部2蓝爆闪灯; (八)医疗舱内装置 1、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 分隔墙上设有2个滑行窗,窗户透明;右侧滑门上设有1个玻璃窗; ★2、医疗舱内饰采用吸塑工艺的一次成型ABS三层复合材料(PMMA/ASA/ABS)。气味要求:湿态(23℃)下气味等级≤2.5级;燃烧特性要求:最大燃烧速度A-0mm/min;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医疗器械柜及整体吊柜板材甲醛释放量要求:检测结果满足《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中板材甲醛释放量要求; 4、医疗器械柜及整体吊柜板材燃烧性能检测要求:检测结果满足《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难燃材料》定义检测要求; ★5、医疗器械柜及整体吊柜均由高分子轻质环保材料成型,医疗舱左侧整体式器械柜(不允许左侧车窗外露),医疗舱左上方为整体吊柜,且前后贯穿式不低于4个储物格; 6、医用防静电高分子防滑地板,防水防酸防腐,易清洁消毒,甲醛释放量≤0.5g/L,耐磨次数≥5000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医用地板革的甲醛释放检测报告及耐磨测试报告扫描件。 7、医疗舱安装中央供氧系统:配备10升氧气瓶2个,氧气终端2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2个,2个氧气瓶既同时供氧,也可独立供氧,并可随时更换; 8、医疗舱中隔墙处安装一组带抽屉的柜子、医生单人座椅(配安全带)、及长排座椅,长排座椅上方安装软包靠背;对讲系统(与驾驶室前后均可通联对讲); 9、医疗舱顶部安装2组隐藏式输液瓶悬吊装置及全方位安全扶手; 10、医疗舱配备发票打印机专用柜; 11、医疗舱须配置原装进口可单人操控、自动折叠的自动上下车担架 1副: ★(1)不锈钢及铝合金材质;轮子采用航空轮胎技术,车轮直径≥200mm ,通过性强,后轮可360°转向,并携带制动系统; ★(2)靠背可调节角度0-75度,脚部可调节角度0-15度; ★(3)担架尺寸: 长度 ≥1970mm,可缩短,最短≤1620mm;宽度≥570mm; ★(4)重量及负载:自重≤32kg,最大负载≥160kg; (5)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担架制造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12、医疗舱须配置原装进口铲式担架1副: (1)铝合金材质; (2)可调节长度不低于2050mm-1650mm,可适用于不同身高的病人; (3)折叠长度:≤1200mm,宽度≤440mm; (4)重量及负载:自重≤8kg,最大负载≥170kg。 (5)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担架制造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13、医疗舱配备分体式电动吸痰器(含压力表,调节阀,储存罐)1套; 14、医疗舱须另配置楼梯担架1副、脊柱板1副、头部固定器1副; 15、医疗舱配置垃圾桶1个,针头盒1个; 16、灭火器及支撑架2个,前后舱各1个; 17、医疗舱安装内嵌式医用电子时钟(无需更换电池); 18、右侧中门(滑门)推拉窗; 19、右侧中门(滑门)上车扶手; 20、后侧尾门上车扶手; 21、上车担架前部设保护挡板; 22、医疗仓尾部安装外场作业照明灯。 (九)负压系统 1、专门用于负压救护车,避免车内污染空气外泄,并对内部污染空气净化处理后外排,保护车外环境安全。设备安装在医疗舱左侧医疗柜里面; 2、多种净化消毒组合:紫外线消毒、粗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选装)、高效过滤器、气相分子筛; 3、高效过滤器:可有效过滤病毒飞沫、气溶胶、细菌、PM2.5等污染物。对粒径0.3微米微粒气溶胶滤出率应大于99.7%; 4、风速:无极调节,最大800风量,适用于不同车型工况; 5、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在-30pa~-10Pa; 6、实时显示舱内外压差; 7、维护检修方便,可更换过滤器和分子筛耗材。 (十)其他 1、随车配备:座椅套(每车冬、夏椅套各1套)、方向盘套、PVC脚垫; 2、车尾安装上车脚踏板。 |
8 |
辆 |
三、其他要求
1、产品须符合国家救护车标准,可在合肥市公安部门办理小型专项作业车牌照,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全部车辆合格证,并承担全部车辆购置税、临时保险费、车辆上牌等一切费用,并负责完成上牌工作。
2、所供产品外观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标识,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改装方案(包括医疗舱的布局图及尺寸、电路、管路图、座位数等) ,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改装。
3、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强制认证范畴,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并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书核验。
四、报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