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连云港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一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文件相关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根据国家、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连云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系统分析连云港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科学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统筹部署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任务,对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美丽幸福港城具有重要意义。
(一)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内容:
1.1序言或前言。说明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目的、规划意义等。
1.2现状分析。详细调查“十三五”以来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能力建设等情况,系统分析连云港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1.3形势研判。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判“十四五”连云港市社会经济、污染物排放的变化趋势,提出面临的机遇挑战等。
1.4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连云港实际,明确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总体定位和实现路径。提出连云港市“十四五”贯彻落实指导思想、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应遵循的基本方向。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的总体目标、分项目标以及相关具体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应可统计、可比较、可考核。
1.5重点任务和工程。根据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短板,提出“十四五”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并根据目标和任务梳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为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1.6规划实施保障。提出配套政策和要素保障措施,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载体支撑、评估考核等实施机制。
2.规划成果:包括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3.进度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2021底前4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可作调整)
4.验收要求:2021年7月底前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审核通过。
(二)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规划内容:
1.1水生态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连云港市社会经济状况、十三五以来国省考断面、入海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水污染物排放现状、水资源状况、水生态状况,系统分析并总结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准确把握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主要存在问题与成因研判。
1.2规划目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实际,依据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原则,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规划指标体系。
1.3规划任务。从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基本的规划任务。
1.4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根据控制单元(或汇水范围)水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结果,在地市层面提炼出问题及成因,明确各问题解决的优先次序,结合国家对地市确定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目标要求,提出相应的任务措施,形成地市“问题、成因、任务、项目”清单。
1.5工程项目。根据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问题、保护目标和规划任务措施,提出重点工程项目。
2.规划成果:包括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3.进度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的保护要点报告初稿;2020年12月完成规划初稿,2021底前4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可作调整)
4.验收要求:2021年7月底前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审核通过。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招标章节 |
招标要求 |
应答情况 |
1 |
J 合同专用条款表第一条 |
★(1)服务期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保护要点报告初稿,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2个规划初稿,2021年4月底前,完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2个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2个规划评审验收。 |
|
2 |
J 合同专用条款表第一条 |
★验收要求:①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2021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可作调整)②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保护要点报告初稿;2020年12月完成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2021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可作调整) |
|
3 |
J 合同专用条款表第二条 |
★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付款,具体如下: 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保护要点报告初稿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额的20%;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
4 |
J 合同专用条款表第三条 |
★项目验收: (1)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 (2)连云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