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新院区的“连云港市新海医院景观绿化工程” 2018年竣工验收,合同养护期2年,至2020年合同到期。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绿化总面积6万平方米,包含不限于草地(包含汽车停车位草坪修剪)、树木、花卉苗圃。2018年完成景观布置与绿植栽种,院内树木品种约50余种,具体请参考现场、施工图纸及清单(施工图纸请与采购人联系获取)。
1、服务范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2、服务要求: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达到一级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3、服务时间:3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4、服务标准: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达到一级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可按《连云港市公园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城市绿地养护考核评分表执行。
★5、付款方式:养护期每满半年,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考核结果扣除中标人相关违约责任后支付半年度的苗木养护费用。
6、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
月度养护工人数量要求 |
1 |
4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5人以上 |
2 |
5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5人以上 |
3 |
6月非农忙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0人以上 |
4 |
6月农忙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4人以上 |
5 |
7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2人以上 |
6 |
8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2人以上 |
7 |
9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2人以上 |
8 |
10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2人以上 |
9 |
11月农忙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5人以上 |
10 |
11月非农忙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8人以上 |
11 |
12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5人以上 |
12 |
1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 5 人以上 |
13 |
1月春节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 2人以上 |
14 |
1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 5人以上 |
15 |
2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 5人以上 |
16 |
2月春节期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 2 人以上 |
17 |
3月 |
1 |
工作日每天至少12人以上 |
18 |
|
|
每个月长期固定工人至少3人以上 |
7、考核:采购人使用部门每半年对运行维保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对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整改的不扣减运行维护费用。整改不到位的,按评价得分从运行维护费用中扣除,具体标准为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乙方运行维护费用;85分(含)至90分,扣除乙方半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的3%;80(含)分至85分扣除乙方半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的6%。考核得分低于80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解除合同。具体结算方法如下:
半年度实际付款=合同应付款—半年度考核扣款
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除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用。
1.养护管理工作包括除草、杀虫、施肥、修剪、培土、浇灌、枯枝死树的更换、绿化地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对院区的树木、花草按时打药、消杀、除草、施肥、剪枝,保证绿化场地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养护管理工作要建立专门的《人民医院绿化养护记录本》,将工作内容及时记录在《绿化养护记录本》中,作为采购人单位年中抽查和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未按要求建立《绿化养护记录本》,视为年底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
具体: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保持各类植物达到一定景观效果,对一些观赏性绿化物要经常保持其清洁。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进行一次秋季施肥,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本项目实行施肥报验见证制度。养护期要及时施肥,施肥前两天以文字形式向采购人报送施肥计划,采购人安排人员对施肥用量、品种、质量、操作程序进行见证备案。未报验的均按未施肥处理,相应扣除施肥费用,并在考核分值中扣除施肥分。
(3)病虫害防治:熟悉防治病虫害的农药性能和作用,及时防治和护理。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确保园内植物无因病虫害发生死亡、生病情况,一般春、夏、秋季每月要打药1次,。
(4)灌溉:根据各类植物、草坪的生长情况,选择最佳的浇水时间早晨进行灌溉,浇水应使土壤湿润至15厘米深,一般即干即浇,夏季一周浇2次,当降雨提供了足够的水分时,停止浇水,到根系重新干燥时再开始浇水。当遇到干旱天气,应根据根系是否缺水及时浇水,增加浇水量。
(5)草坪:每年集中修剪不少于4次(高度≤10cm),集中除杂草4次以上(杂草率≤5%),平时养护及时清理各类杂草、野菜,确保无高大杂草,保持整洁。
(6)绿蓠:生长正常、修剪及时、形状完善、无垃圾杂物、无野草,病虫害防治、灌溉及加土扶正外,需整形、枯死及时清除。
2.养护管理设备配置要求
养护管理设备配置要求(辆或台) |
|||||
水车等 常用车 |
打药车或 喷药设备 |
水泵 |
绿篱修剪机 |
草坪修剪机 |
割灌机 |
1 |
1 |
3 |
2 |
2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养护管理设备须不低于上述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工作过程中因中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连云港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
3、中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双方对服务的各项条款进行综合满意度的调查(调查的内容、人员的组合另行协商)。
4、若中标人在养护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将承包的苗木养护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出的服务未能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标准;
(4)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养护人员;
(5)养护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低于连云港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
(一)价格组成
★投标报价即按年度计算苗木养护服务总费用(包含汽车停车位草坪修剪、树木、花卉苗圃等绿化),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测算表。
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养护技术及标准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工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按采购人规定养护期综合考虑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养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包括草坪、地被、乔灌木正常补缺费用,绿地内正常的苗木搬迁、调整、归并移植费用及绿化垃圾外运费用等、人员工资、车辆、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行政办公、服装、养护设备折旧、福利、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验收
1、采购人以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
2、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三)特别说明
1.为更好了解项目现状,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养护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本工程施工的影响,如有需要可对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并报足,结算时不因养护组织设计方案改变、现场情况等认识不充分等各种理由而调整报价。
2.投标人应考虑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服从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质量与进度的总管理、总协调与总控制。
3.项目现场仅提供水电源接口,接水接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供水、供电费用(含接水、接电费用)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以后不作调整。
4.投标人须根据施工图、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
5.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1)本项目确定的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否则视同投标优惠。养护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达到一级标准。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
3)投标人应负责做好养护期间的成品保护工作,同时不能因为本项目服务而影响或破坏其他专业工程的质量或成品保护,否则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上述保护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现场有其他工程施工需要对绿化进行占用与破坏的,投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绿植迁移及恢复,工程量较大(超过3000元以上的),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配合施工的,由投标人参照市场价(给予优惠)进行报价并最终按照审计结算;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院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各养护标段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作业内容。
三、考核标准
《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试行)
四、考核形式
(一)养护单位自查
各养护单位制定内部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本单位养护标段进行考核检查。
(二)日常考核
由医院总务科相关科室进行检查考核。
1、养护单位在月底前上报次月重点养护内容工作计划。
上报形式:养护单位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上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鲜章。
2、养护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和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间节点将完成的养护工作内容及时上报总务处,申请检查验收。
报验形式:养护单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进行报验。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鲜章,电子邮件需电话通知总务处确认。
(三)月度考核
相关医院(总务)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养护管理进行定期考核,时间为每月下旬。另外,日常管理过程中,相关考核人员对养护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并且根据季节特点制定每月院区养护工作重点,进行专项考核。
(四)季度考核可由总务处或者院方组织园林绿化专家根据养护单位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侧重根据季度养护重点确定,时间不定。
五、例会制度
1、月度例会:组织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召开月度例会。会议通报上月考核情况并安排下月工作重点。
2、年终总结会:总务处组织院其他科室、绿化专家召开总结会。会议通报年度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通报范围
月度考核结果由总务处在院运维工作交流群内公布;季度考核结果由总务处组织上报院财务、审计相关业务部门。
七、考核评分
1、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依据详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
2、每月考核由日常巡查、月度考核组成。月度考核得分占月度考核综合得分的40%,日常巡查考核得分占月度考核综合得分的60%。
3、考核分数与养护经费挂钩,采购人结合月度考核分每半年对运行维保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按半年内每月平均分),对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整改的不扣减运行维护费用或者酌情扣减运维费用。整改不到位的,按评价得分从运行维护费用中扣除,具体标准为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乙方运行维护费用;85分(含)至90分,扣除乙方半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的3%;80(含)分至85分扣除乙方半年度运行维护费用的6%;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期内某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也按此条执行),不予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奖惩办法
1、若发现有项目转包、资质借用、挂靠等违规问题,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月度及季度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由单位分管养护工作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否者视为养护单位未参加会议,管理单位有权直接在期养护经费中扣除3000元。
3、如遇创建检查、重大节日、外事活动,养护单位需无条件服从管理单位的要求,突击安排人员或加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负责(除数额较大,经甲方同意后给予合理补偿)。如组织不力,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并造成不良后果,每发生一次,扣款2000元。
4、及时完成12345、12319平台、媒体曝光及市民投诉需办理的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的一次扣5分,并直接在当期养护经费中扣除5000元;此项与养护考核打分不相冲突。
5、养护工人应统一着装上岗;治安秩序人员、绿化养护工人、保洁人员、机械设备按养护合同要求配备,每次检查、抽查,少一人扣1000元养护经费,少2人扣2000元养护经费,以此类推。此项与养护考核打分不相冲突。
6、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遇到紧急情况联系不到项目负责人的,扣除2000元养护经费。项目负责人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完成工作的,应由单位分管养护领导及时接管工作。
九、其他
如已签养护合同内容与本考核办法有冲突,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十、附件: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由三部分组成,月度考核终分由三部分的均分确定。
附件1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绿地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
考评 项目 |
项目扣分标准 |
单位 分值 |
项目 得分 |
存在 问题 |
园艺 部分 (50分) |
1、树木歪斜、生长势不好,有明显卷叶、黄叶、焦叶。 |
1-5 |
|
|
2、乔灌木、绿篱、色块、球类、花灌木、造型树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修剪。修剪、清理后的枝叶及时清运干净。 |
1-10 |
|
|
|
3、有明显枯死枝、下垂枝、断残枝等,植物有大片光秃落叶。 |
1-5 |
|
|
|
4、行道树分枝点以下有萌蘖枝,内膛有徒长枝等。 |
1-5 |
|
|
|
5、绿地内花境、色块、地被有明显缺株、枯死株。 |
1-5 |
|
|
|
6、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完成乔灌球等独立个体的数穴切边,模纹、草坪、地被和路之间的切边,边沟内无杂草。 |
1-10 |
|
|
|
7、绿地内地被、花境、草坪未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及时除草,有明显植空带、斑秃。 |
1-10 |
|
|
|
植物保护 (10分) |
1、乔灌木、绿篱色块、球类、草坪、地被病虫害不及时治理,症状明显时。 |
1-3 |
|
|
2、乔灌木上有非目的附生攀缘植物、绳线缠绕、树上有拴挂。 |
1-3 |
|
|
|
3、防寒和其他各项防护措施完备,符合《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标准。树木支撑处理不符合规定,有缺失、松动、长短不一的等现象。 |
1-2 |
|
|
|
4、雨季排涝措施不及时得当,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引起树木倒伏且未及时扶正。 |
1-2 |
|
|
|
5、冬季乔木等树木未涂白(做越冬防护)或质量标准不合格。 |
1-10(属冬季项目,单独计分) |
|
|
|
6、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完成养护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各项措施。 |
1-10(属独立项目,单独计分) |
|
|
|
设施、 卫生等 (10分) |
1、绿地内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及时清除“树挂”。 |
1-3 |
|
|
2、绿地枯枝落叶及时清扫、清运,无干枯枝叶、碎石等杂物。 |
1-3 |
|
|
|
3、围栏、供水等绿化设施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对损坏的设施及时修补或更换;防止浇灌时,拉扯、破坏围栏。 |
1-2 |
|
|
|
4、自来水皮管无人看管灌溉等现象。 |
1-2 |
|
|
|
施肥浇水 (10分) |
1、未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浇水,不及时、不足量或浇水方法不得当,造成叶片蒙尘、缺水叶片萎蔫或根际裸露、生长势衰弱。冬季未浇防冻水、浇防冻水不及时、不足量导致返青萌发困难、苗木死亡。 |
1-5 |
|
|
2、未按标准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期限要求施肥,或施肥不得当造成肥害。 |
1-5 |
|
|
|
秩序 管理 (5分) |
1、绿地内无乱堆乱放、攀折花草、车辆乱停乱放、晾晒衣物、种菜等现象。 |
1-2 |
|
|
2、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养护单位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无焚烧垃圾、无私自乱接拉电现象。 |
1-3 |
|
|
|
养护日志 及计划 (2分) |
养护日志及计划不按时上交,日志、计划不整齐、不全面。 |
1-2 |
|
|
12345平台信息处理、媒体曝光、市民投诉、受上级领导批评(5分) |
12345平台信息及市民投诉处理不及时、受上级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 |
1-5 |
|
|
养护人员 (6分) |
未按《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要求表》表配备养护人员;有突击任务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增加人员。 |
2分/人 |
|
|
其他工作 (2分) |
没有按时完成要求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分。 |
1-2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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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分 实得分 考核人签字 年 月
附件2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花境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
考评 项目 |
项目扣分标准 |
单位 分值 |
项目 得分 |
存在 问题 |
园艺 部分 (50分) |
1、生长势不好,生长季节有明显卷叶、黄叶、焦叶。 |
1-5 |
|
|
2、未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清理枯枝、枯花头、枯花葶,影响景观效果。 |
1-10 |
|
|
|
3、花境未按时修整,达不到景观效果。 |
1-5 |
|
|
|
4、绿地内花境有明显缺株、斑秃、枯死株。 |
1-5 |
|
|
|
5、花境边沟不整齐不流畅,边沟尺寸不符合《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要求。 |
1-10 |
|
|
|
6、花境未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及时除草。 |
1-10 |
|
|
|
7、易发生游客踩踏的地段新栽苗木需设置防护措施。垂直绿化攀援植物有相应的牵引、网架等措施。 |
1-5 |
|
|
|
植物保护 (10分) |
1、花境地上地下有明显病虫危害,治理不及时,症状明显时。 |
1-3 |
|
|
2、安排专人对花境、花池内绿化设施如篱笆、支撑、植物说明牌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当日整理清除损害的设施,三天内修补完成,确保设施及环境安全。 |
1-2 |
|
|
|
3、雨季排涝措施不及时得当,造成花境积水。 |
1-2 |
|
|
|
4、病虫害预防预报及防治工作及时有效,按照要求每年在春季、夏季各进行预防性喷药各2-3次。 |
1-3 |
|
|
|
设施、 卫生等 (10分) |
1、花境枯枝落叶清扫不到位,有干枯枝叶、碎石等杂物。 |
1-3 |
|
|
2、花境枯枝落叶及时清扫、清运,无干枯枝叶、碎石等杂物。 |
1-3 |
|
|
|
3、绿化设施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修复和更换。 |
1-2 |
|
|
|
4、自来水皮管无人看管灌溉等现象。 |
1-2 |
|
|
|
施肥浇水 (5分) |
1、未按《连云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时间、频次及标准浇水,不及时、不足量或浇水方法不得当,造成叶片蒙尘、缺水叶片萎蔫或根际裸露、生长势衰弱。冬季未浇防冻水、浇防冻水不及时、不足量导致返青萌发困难、苗木死亡。 |
1-3 |
|
|
2、未按标准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期限要求施肥,或施肥不得当造成肥害。 |
1-2 |
|
|
|
秩序 管理 (5分) |
1、花境内无乱堆乱放、攀折花草、车辆乱停乱放、践踏绿地、晾晒衣物等现象。 |
1-2 |
|
|
2、遵守医院院内规章制度,养护单位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无焚烧垃圾、无私自乱接拉电现象。 |
1-3 |
|
|
|
养护日志 及计划 (2分) |
养护日志及计划不按时上交,日志、计划不整齐、不全面。 |
1-2 |
|
|
12345平台信息处理、媒体曝光、市民投诉、受上级领导批评(5分) |
12345平台信息及市民投诉处理不及时、受上级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 |
1-5 |
|
|
养护人员 (6分) |
未按《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要求表》表配备养护人员;有突击任务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增加人员。 |
2分/人 |
|
|
其他工作 (2分) |
没有按时完成要求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分。 |
1-2 |
|
|
合计 |
|
|
|
|
本考核表适用于院内花境单独养护的项目。
扣分 实得分 考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安全秩序日常考核评分表
考评 项目 |
项目扣分标准 |
单位 分值 |
项目 得分 |
存在 问题 |
劳动纪律 (35分) |
1、、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养护单位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政令畅通,服从管理。 |
1-5 |
|
|
2、礼待游客,说话和蔼,不与游客发生争吵。 |
1-5 |
|
|
|
3、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打牌、不赌博、不酗酒、不戏闹、不睡觉、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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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个岗位不脱岗、漏岗,定时巡院。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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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巡逻或值班时不得有吸烟、吃食、依靠、卧、看报纸行为。 |
1-5 |
|
|
|
6、无焚烧垃圾、无私自乱接拉电现象。 |
1-5 |
|
|
|
7、上班时间统一着装,着装整洁、佩戴胸卡、装备配备齐全。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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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秩序 (36分) |
1、未按巡视路线按时巡视的。 |
1-4 |
|
|
2、人员或车辆出入,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 |
1-2 |
|
|
|
4、工作人员或访客需要帮助,未主动及时提供服务。 |
1-2 |
|
|
|
6、在广场中投掷物体。 |
1-4 |
|
|
|
7、触碰或试图打开院内配电设施。 |
1-4 |
|
|
|
8、举行迷信活动和贩卖迷信物品。 |
1-2 |
|
|
|
10、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 |
1-2 |
|
|
|
11、攀折采摘花草树木未及时发现制止。 |
1-2 |
|
|
|
13、乱扔垃圾、废弃物、倾倒污水未及时发现制止并跟踪处理。 |
1-2 |
|
|
|
14、擅自占用、挖掘、破坏园路、铺装未及时发现制止并跟踪处理。 |
1-4 |
|
|
|
15、草坪、绿地内燃放烟花炮竹未及时发现制止并跟踪处理。 |
1-2 |
|
|
|
18、院内病患、职工出现反常情况未及时发现制止并跟踪处理或者上报。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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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院内存在扰民超标广播噪音未及时制止并跟踪处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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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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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院内病患、职工存在不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跟踪处理或上报。 |
1-2 |
|
|
|
设施看护等 (14分) |
1、随意堆放工具、物料。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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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偷盗、损毁果皮箱、水篦、窨井盖、灯具、阀门、电缆等。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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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内凉亭、椅凳受到人为损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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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共设施上张贴宣传品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上涂写、刻划。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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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巡逻时注意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及园内设施是否完好。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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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管理日志及计划 (2分) |
工作交接班记录,报警记录等各项记录不完整,不及时,管理日志及计划不按时上交,日志、计划不整齐、不全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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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平台信息处理、媒体曝光、市民投诉、受上级领导批评(5分) |
12345平台信息及市民投诉处理不及时、受上级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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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人员 (6分) |
未按《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要求表》表配备养护人员;有突击任务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增加人员。 |
2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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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2分) |
没有按时完成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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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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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实得分 考核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