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一、项目概况
宁海县桃源大厦西区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学勉路(宁海县检察院北侧),现对西区D座、E座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根据总体布局,食堂内有1个主功能餐厅、11个餐饮包厢。
要求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机关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本项目将由一家单位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项目实行总负责制,要求由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业务主管组成项目的核心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承诺派出的核心服务团队成员到岗率达100%,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使用;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节能工作,配合采购人实现能耗逐年下降。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费用只包括以下内容:(1)人员费用(工资、津贴);(2)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等);(3)企业的管理酬金;(4)税金。
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1)物耗费用:食材原料,餐厨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2)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3)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4)其他相关费用。
二、餐饮服务标准和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桃源大厦D座、E座办公单位内约500位工作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1.2 投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配合采购人做好对食材的验收把关、定点供应商的推荐考核、食堂区域垃圾分类及食堂成本控制等相关工作。采购人负责采购和验收管理、干货备料仓库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如采购人提出需要投标人采购时,投标人应当负责采购。
2.餐厅及用餐情况
2.1 餐厅共分2个区域:一楼300人餐厅,为半自助餐厅;一楼4个包厢、二楼7个包厢,提供桌菜服务。
2.2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的餐饮服务包括:
(1)常规性餐饮服务:全年365天的早餐、中餐、晚餐三餐和接待用餐服务,其中晚餐主要提供桃源派出所备勤人员和桃源大厦入驻单位值班、加班人员就餐。
(2)外卖便民服务: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杂粮、熟食、净菜外卖等服务。
(3)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就餐需求。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海当地菜品为主)执行采购人审批制度,菜谱一周一定。早餐保证粥汤类5种,汤面台面食类4-5种,中西点类12种,小菜类4种,下饭菜2种。中餐保证主荤菜3个以上、半荤菜3个以上、素菜3个以上、粗粮点心各1种、甜汤咸汤各1种、下饭菜2个、水果1种、每周炒面炒饭1-2次、汤面台每日开启面食品种4种以上。晚餐按需供应。如采购人对供餐模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菜单调整工作。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投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投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投标人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投标人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3.4 投标人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 投标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服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政审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4.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形象良好,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持健康证。 |
具体岗位由投标人自行设置 |
2 |
餐厅主管 |
1人 |
★具有餐厅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形象良好,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持健康证。 |
|
3 |
厨师长 |
1人 |
★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含)以上职称,应具有厨房管理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持健康证。 |
|
4 |
厨师 |
4人 |
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其中2人(含)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持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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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面点师 |
3人 |
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持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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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切配师 |
1人 |
具有相关切配师工作经验,持健康证。 |
|
7 |
蒸灶 |
1人 |
具有相关蒸灶工作经验,持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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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洗涤粗加工 |
4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55岁以下,女性在45岁以下,形象良好,持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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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员 |
9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45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形象良好,持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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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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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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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要求的人员数量配置为投标时最低人员数量要求;
2.如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配置的人员资质、工作经验、年龄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采购人可扣减该部分人员当月的服务费用;
3.若因服务内容或就餐人数变动需增减工作人员的,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增配或减配相应工作人员数量,增配人员成本由采购人承担,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相应岗位人员劳务成本×增配人员数量调整服务费用,但调整服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的10%;若减配工作人员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相应岗位人员劳务成本×减配工作人员数量调整服务费用。
5.餐饮考核细则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人实行每月考核、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5.1 每季度开展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服务费1000元,以此类推;菜式口味、服务态度等单项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视情扣服务费200元至500元,以此类推。
5.2 食品安全卫生量化考核: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有水渍异物、饭菜中异物的,且属于食堂工作人员加工或洗涤不规范仔细造成的,一个月内第一次发现扣服务费100元,第二次翻倍,以此类推。
5.3 每月度根据《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1000元,以此类推。
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评标标准 |
1 |
员工管理 |
人员配备: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配备人员,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或资质不过关的扣分。 |
20分 |
每发现缺岗1人的扣5分,人员资质、工作经验、年龄未达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
人员变更:食堂项目经理、餐厅主管和厨师长等主管人员聘用、岗位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审核;一般工作人员聘用、离职、岗位调整及时报采购人备案。 |
不按此要求上报的每人次扣5分。 |
|||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 |
未到位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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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
不合规的每人次扣1分。 |
|||
服务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
服务不规范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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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
无证上岗每人次扣5分。 |
|||
2 |
服务质量管理 |
餐前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
20分 |
不规范1次扣1分。 |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
未清洁1次扣1分。 |
|||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
出现断供1次扣3分。 |
|||
开餐后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
不规范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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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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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操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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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再进行调整;下月的易耗品采购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 |
20分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每天中午12:00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次日的采购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当日的剩余菜品做好后续分类处理登记。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按照审核的菜谱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食材过磅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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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仓库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
|||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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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卫生管理 |
操作自选餐工作区、特色餐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15分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
|||
做好一年两次的消防培训与演练。 |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
|||
5 |
节约管理 |
根据就餐人数合理上报食材采购清单。 |
10分 |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
严格落实分批烹制供菜措施。 |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
|||
定期做好餐后浪费总结提升。 |
未执行到位1次扣3分。 |
|||
配合做好食堂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 |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
|||
6 |
节能管理 |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并完成全年节能目标。 |
5分 |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
按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
未执行到位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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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部门管理 |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
10分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控制在当季易耗品成本(与当季就餐人次挂钩)的2‰以内。 |
未执行到位1次扣1分。 |
|||
每月5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 |
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扣1分。 |
|||
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
未执行到位1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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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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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三、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三年 (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同意续签,月度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则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
★2.付款方式:每月末由采购人按照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按合同约定扣减。
★3.同意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