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性采购的,必须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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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工作模式:全自动加样 & 核酸提取 & PCR反应体系加样; ★2、提取方式:磁珠提取技术,批量、单样同步处理; 3、单次移液范围:1μL~1000μL; ★4、工作体积:20~1000uL;样本体积:支持双倍样本提取,适用体积20μL~700μL; 5、处理通量:1~96个样本; 6、提取速度:96样品/60分钟; ★7、PCR位:2*96孔,可放置192人份PCR管; ★8、单人份提取:支持单人份提取,避免试剂耗材浪费; 9、具备空气过滤系统,排风系统排气流量≥90m3/h; 10、具备UV紫外消毒系统,紫外线灯辐照强度≥95uW/cm2 ★11、具备样本条码扫描功能,样本条及条码扫描状态指示灯指示功能; 12、具有液面探测功能,有效穿透气泡干扰层进行吸液; ★13、核酸污染安全防护:核酸提取区、样品试剂分配区严格物理分区,提取区可封闭,可同时在两个分区执行各自的工作或操作,两个提取模块可同时运行不同提取流程提取核酸; 14、枪头丢弃位置可用防污导料套,具备独立密闭的垃圾桶存放空间; 15、具备气压、湿度、温度和加样修正功能; ★16、具备温度设置不超过沸点保护功能(防止试剂沸腾),保护温度可根据海拔(气压)修正; ★17、异常报警:具备声光指示运行状态和报警功能、枪头堵塞及凝块报警功能异常报警,在试剂、耗材不足报警提醒,并可进行添加; 18、加样准确性:加样量为20~100 uL时,误差不超过±1% ;加样量为100~1000 uL时,误差不超过±0.8%; 19、加样重复性:变异系数不超过0.8% (≥20uL); 20、提取温度控制范围:室温~99℃; 21、XYZ机械臂运动精度:≤0.1mm; 22、具备安全门锁功能; 23、具备双向LIS或HIS系统通讯功能; 24、输入电源:100~220V 50Hz; 25、工作温度范围:10℃~30℃; 26、工作湿度范围:≤80%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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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样本容量:96(2×48*0.2ml)(双反应模块); 2、检测通道:4通道; 3、激发波长:470nm/530nm/630nm/580nm/预留; 4、荧光检测波长:510nm/565nm/665nm/620nm/预留; 5、可检测的荧光染料:SYBR、FAM 、TET 、HEX、JOE、VIC、ROX、TAMRA、CY3 、CY5 、TEXRD; 6、控温范围:4℃—99℃6; 7、升降温速率:≥4.0℃/S; 8、控温精度:±0.1℃; 9、温度均匀性:±0.1℃; 10、最大循环数:99; 11、操作系统:WindowsXP/Vista/Windows7; 12、最大功率:850VA; 13、外形尺寸:386mm*520mm*250mm; 14、重量:18kg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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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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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及免费保修期 |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或厂家规定执行,免费质保期为自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 2.维修: (1)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到用户维修要求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 (2)定期回访以及维修。 (3)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 (4)提供终身维护。 (5)免费培训: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产品的各种功能及日常保养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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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2.交货地点:桂林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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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第 1 项号产品“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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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于5%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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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 |
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3、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招标项目需求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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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包含货物及服务采购、专用工具、标准附件、运输、保管、安装、验收、培训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范围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总承包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3.以上“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指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作投标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