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1.拟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锦江区区属国企年度决算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现金管理、账户安全、收入完整性等情况)或审核报告资料。中标供应商需负责三个包件内所有公司年报汇总的填报工作。
包2.拟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锦江区区属国企年度决算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现金管理、账户安全、收入完整性等情况)或审核报告资料。
包3.拟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锦江区区属国企年度决算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现金管理、账户安全、收入完整性等情况)或审核报告资料。
本项目分为3个包件,拟分别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锦江区区属国企年度决算审计。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现金管理、账户安全、收入完整性等情况)或审核报告资料。其中,包件1中标单位需负责三个包件内所有公司年报汇总的填报工作。
类别 |
公司名称 |
资产规模 (万元) |
限价 (万元) |
|
包1 |
生态农业版块 |
成都兴锦生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52411 |
37 |
成都市兴锦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3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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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辰锦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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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锦建设有限公司 |
17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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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熙锦投资有限公司 |
266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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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圣花乡生态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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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三圣喜雨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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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金区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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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85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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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开发建设版块 |
成都兴锦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78861 |
34
|
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91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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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8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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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驿锦投资有限公司 |
364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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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188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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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濯锦远源置业有限公司 |
16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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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川蓉联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5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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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76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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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锦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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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区统建 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有限公司 |
136116 |
17 |
成都花香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
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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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
2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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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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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版块 |
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34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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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树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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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树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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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及资产运营版块 |
成都市百年春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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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百年春熙直管公房管理有限公司 |
1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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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熙置业有限公司 |
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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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版块 |
成都兴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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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大街金融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5 |
|||
成都锦江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6877 |
一、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采购方出具正式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纸质文件根据实际提供份数,并附电子文档)以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意见、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书、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报告(如有)、企业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等报告资料(以上资料纸质文件根据实际提供份数,并附电子文档);对区国资局上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向采购方出具专项说明;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或审核报告资料。
二、人员配置:中标供应商应组成审计项目组,并分别指定财务决算审计现场负责人,项目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总人数按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根据审计项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审计人员配置。
一、时 间:2021年2月28日前
二、地 点:成都市(锦江区各区属国有企业)
三、方 式:上门服务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相关办法进行验收。
本项目最高限价:包件1:370000元,包件2:340000元,包件3:170000元。本项审计业务费用已包含食宿、差旅费等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一))对被审计企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审计范围内全部企业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并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其他审计或审核报告资料,对区国资局上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向采购方出具专项说明。
(二)本项审计业务费用已包含食宿、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三)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并出具符合甲方和被审计企业需求的正式报告,经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由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审计业务费用。
中标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的,采购方视情况扣减审计业务费用:
1.未经采购方同意,更换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减少其他参加审计工作人员的,扣减1%-10%;
2.未按照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或者未按约定的审计内容和要求出具有关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扣减1%-10%(按未按约定履约的审计事项分项扣减);
3.未尽到中标供应商应尽责任的,酌情扣减。
1.3.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