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蒙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维护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蒙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维护服务项目建设背景
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质检。目前县级成果数据库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也已建立。全县实测承包地面积2094044.12亩,涉及17个乡(镇、街道),实际颁证234767本。
中办发[2014]61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此外,按照2016年《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号),要求建立土地承包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确权登记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纠正错误数据、补充缺失内容,保证全国各级确权登记数据的完备、准确和及时更新。为统筹全 县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办理,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后的业务管理应用需求,解决确权数据汇交后广大农户及其土地承包权证变更、经营权流转、农地纠纷等实际问题,推动确权成果数据应用,促进数据共享,建设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平台。
另根据《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有关扫尾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18〕94号)指示,“经管工作人员不足的县(市、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县级数据库运行维护服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运行服务单位,对全县土地确权数据库进行维护服务。
(二)总体建设目标
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开展确权扫尾工作,对确权农户提出的合理变更需求,在相关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及时满足农户的变更需求;对有测绘申请的变更需求,要做到统筹规划集中补充测绘;对变更后的数据库要做到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既有数据库规范的无缝对接。
(三)项目建设范围
序号 |
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县应用软件开发 |
定制开发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三级业务服务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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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镇技术支持 |
前往各乡镇开通、调测乡镇业务端口软硬件及网络;逐个乡镇培训乡镇业务人员系统操作,协助原测绘单位对已发证的约1万余户数据进行流程补录完善数据处理等 |
17 |
项 |
包含蒙城县下辖17个乡、镇、街道 |
3 |
高拍仪 |
高拍仪 |
18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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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针式打印机 |
确权证书打印机 |
17 |
台 |
|
5 |
外业补充调查 |
外业补充调查 |
3000 |
亩 |
据实结算 |
6 |
确权数据库数据运维服务 |
年度确权数据运维服务 |
3 |
年 |
服务期限3年 |
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已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对需变更地块、暂缓确权地块、漏确权地块等进行地块补充调查,并统计相关地块权属信息、公示确认、建立相关数据库;对已确权农户合理的变更需求,通过建设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平台及时进行变更换证业务办理;对变更前后的数据,按照安徽省及农业部有关确权数据库规范及时进行升级、维护等。其中因2018年省级统一部署的平台尚未完善,相关证书变更修改规则尚未下发,而广大拥有承包地的农户对证书变更要求强烈,蒙城县从自身实际出发召回6家测绘单位在原汇交数据基础上进行了一次集中修改,且相关证书下发到了农户手上,解决了农户最迫切关心的问题,本次项目将对之前修改的约1万户数据进行流程补录完善、数据按农业农村部最新规范要求集中处理。
(一)主要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土地登记办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4}787号)
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二)数学基础
采用CGCS2000系,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的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3位有效数字。
(四)面积计算
计算是地块水平投影面积,面积计算的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5%。
(五)调查图件
调查图件:包括0.5米(或优于0.5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由正射影像解译出的包括地块、水系、道路、居民地、名称注记等图层组成的矢量数据;将正射影像数据与解译后的矢量数据套合打印的1:2000比例尺工作底图。为统一图件质量,调查工作底图统一由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的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管理信息平台导出。
(六)界址点测量方法
以图解法为基础,辅以实地勘测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即利用工作底图到实地核实解译界址点的正确性,对解译界址点与实地不符的,经实地标绘或测量予以纠正。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蒙城县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平台 |
总体 要求 |
1、支持Windows 操作系统,并保证实时更新; |
2、支持Oracle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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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用系统基于J2EE技术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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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B/S模式,基于主流GIS和空间数据库、Web的门户网站技术、工作流技术、分布式应用框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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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主流中间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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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容错性,及具有二次开发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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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定制子系统 |
1、业务定制子系统主要提供对系统所涉及的业务流程、权证模板、数据字典等进行自主设置和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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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对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的各项流程进行浏览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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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的业务流程进行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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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流程中的模块环节进行增加、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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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中个节点的名称、预置的角色等内容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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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子系统 |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办理子系统主要面向县(区)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具备各种登记业务的办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权证的管理,乡镇用户进行业务申请的发起和资料的初审及权证打印等工作,县(区)用户进行相关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制证、归档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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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管理子系统包括经营权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管理、更正登记、审核管理等,主要是对登记过程的业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登记过程的申请接件、初审、审核、审批、登簿、发证、存档等环节的全面管理以及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电子文件(如申请书、合同等)的归档入库管理。主要使用用户为县(区)、乡镇及村级用户,乡镇用户进行业务申请的初审并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等工作,县(区)用户根据乡镇级用户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进行相关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制证、归档等工作。最后在系统中授权乡镇级用户进行证书的打印及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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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模块主要是对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的业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登记过程的申请接件、初审、审核、审批、登簿、发证、存档等环节的全面管理以及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电子文件(如申请书、合同等)的归档入库管理。主要使用用户为县(区)及乡镇用户,其中,乡镇用户进行业务申请的发起和资料的初审等工作,县(区)用户进行相关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制证、归档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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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 |
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主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物权基础数据进行基本管理,包括确权汇交数据以及业务数据,是对发包方基础信息、农户基础信息、农用地信息等进行管理,主要是便于在登记业务中进行基础数据的选择,而非在登记业务中手动进行基础数据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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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子系统 |
系统管理子系统主要是对系统的安全、运行参数及系统日志进行管理,包括系统运行过程关键数据记录的日志的抽取、修改、删除和导出,系统参数设置及状态可视化,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安全威胁,确保数据在网络环境下的安全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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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系统的超级管理员对数据字典的维护和更新,能够对辖区内的系统操作人员进行用户权限管理,提供字段级的只读、可修改、只能添加等多粒度的权限保护,动态配置用户可用的功能。具备下属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能够录入、修改和删除默认合同条款和内容格式,能够对权证内容进行设置与修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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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 服务 |
针对蒙城县下辖17个乡镇进行系统安装部署及培训服务 |
名称 |
主要内容及参数 |
数量 |
单位 |
系统运行环境 要求 |
网络类型:互联网(需提供固定IP) 云主机:CPU Intel Xeon E5 6核以上, 主频不低于2.0GHz;内存不低于32G;硬盘2T。 软件环境:windows操作系统 云主机数量为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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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仪 |
幅面:A3\A4。 像素: 1000 万。 光学分辨率:3742*2806dpi。 扫描速度≤2 秒 图片格式:JPEG,TIF,BMP,PDF,TGA,PCX,PNG,RAS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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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台 |
针式打印机 |
打印方式:24针点阵击打式 打印速度:≥510字/秒 介质厚度:≥3.0mm自动测厚 进纸速度:不小于35CM/秒 出纸方式:前进前出,前进后出 介质类型:单页纸、单页拷贝纸、连续纸(单页纸和多页纸)、信封、明信片、带标签的连续纸、卷纸、存折 复写能力:1+6 最大缓冲区容量:512K 接口:USB2.0、IEEE-1284双向并行接口 打印头寿命:不低于4.5亿次/针 |
17 |
台 |
(一)准备工作
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
宣传培训: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规范调查程序,明确调查方法和要求,加强保密管理。
资料准备: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调查图件资料;如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资料等;调查用的有关表册、测量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
(二)权属调查
发包方调查:调查发包方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地址等。
承包方调查:对于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承包方的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承包地块调查:调查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利用符合要求的调查图件,由测绘技术人员、村、组、农户有关人员到地块现场确认解译后地块界址点的正确性。当解译的界址点与实地一致时直接以解译的界址点为准;当解译的界址点与实地不一致时,直接通过影像在调查底图中标绘,并通过正射影像数据和地块解译数据,完成解译数据的更正;当实地变化较大界址点无法在影像中标注时,可直接用仪器实测,并将实测坐标导入解译数据中,经编辑完成解译数据的更正。
(三)审核公示
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
(四)成果整理
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五)数据入库
将地块调查数据,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对于土地确权数据规范要求,导入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规划建设的土地确权涉及单机中,供变更业务办理使用。
(六)时间安排
因地块补充调查作业面临地块分散,测绘面积少等实际情况,因此原则上补充测绘在合同周期内集中进行两次(若采购人有紧急情况需尽快安排调查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商议,且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具体调查时间节点待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另行商议确定。
(一)涉密图形数据同权属数据的分离
将涉密单机中的涉密图形数据同权属数据的分离,并保留关联。权属数据包括:权属单位信息、承包方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合同信息、权证信息、登记簿信息、承包地块信息等。
将分离后的权属数据导入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变更数据库,为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平台建立业务变更数据库。
(二)变更业务处理
变更业务处理内容包括:一般性变更,户主变更,分户,合户,转让,互换,权证变更,合同变更,初始登记等业务。
变更数据录入
挂接变更数据扫描资料到系统
其他非审批流程确定性处理。
(三)变动图斑数据入库
将变动的图斑数据会同涉密单机数据库、影像做叠加分析,拓扑。
将变动的图斑数据会同其权属,进行质量检查。
变动图斑数据入库
(四)新汇交数据入库
对汇交数据进行自检
配合进行数据汇交及省级质量检查
汇交数据入涉密单机数据库。
(五)数据同步
确保外网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业务服务平台数据库同涉密单机上数据库的同步。
将变更后的权属数据打包并同步到涉密单机数据库。
将变更业务(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归档)记录打包同步到涉密单机数据库。
将变更业务涉及的扫描资料同步到涉密单机数据库。
将涉密单机上变动的数据同步到业务变更数据库。
全省在土地确权过程因各作业单位责任心不强、各别村组基层干部对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户外出务工因而由其他人指界错误等原因,导致在确权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实际情况与所发证书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证书下发后,广大拥有承包地的农户强烈要求将该部分问题进行修改纠正,对证书变更要求强烈。但2018年省级统一部署的平台变更功能尚未完善,且相关证书变更修改规则尚未下发,蒙城县从自身实际出发,急农户之所急,率先开展了证书变更工作。蒙城县召回6家测绘单位在原汇交数据基础上进行了一次集中修改,且相关证书下发到了农户手上,解决了农户最迫切关心的问题。
因原汇交数据已上交农业农村部,且纳入了国家级数据库,故后期变更工作必须要在数据库里做到流程合法、有据可查,本次项目将对之前修改的约1万户数据进行流程补录完善、数据按农业农村部最新规范要求集中处理。
因原始数据及资料只有原测绘单位最熟悉,因此本项工作需由原测绘单位配合一起完成,原测绘单位在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下,分别将各自标段内已修改发证的权证变更信息进行流程补录完善,在最后打证环节将流程直接与已下发的证书进行挂接,该项工作只要补录的材料齐全,可以远程操作,不需要到乡镇进行操作,在项目开始后,该部分工作内容将由中标的服务单位在原外业测绘单位协助下共同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针对上述约1万余户数据按农业农村部最新要求重新入库;
对涉及到的矢量数据重新进行逻辑挂接、接边处理等;
在新建的业务系统中将该部分约1万户的已发证书,进行流程及数据的补录完善。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初审以及技术和商务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