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河湖岸线是指河流两侧、湖泊周边一定范围内水陆相交的带状区域,它是河流、湖泊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岸线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沿岸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水河湖函﹝2019﹞394号文件的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和功能完好,在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前提下,统筹兼顾各方面需要,对水域岸线科学合理的综合利用,同时进一步提升水域岸线管理能力,组织开展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二、规划原则
①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把岸线保护作为岸线利用的前提,协调城市发展、产业开发、港口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对岸线的利用需求,促进岸线合理利用、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空间规划等工作的相互衔接。
②统筹兼顾、科学布局。遵循河湖演变的自然规律,根据岸线自然条件,充分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等方面要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的开发利用需求,科学布局河湖岸线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合理划定划分岸线功能分区。
③依法依规、从严管控。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岸线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制度建设、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
④远近结合、持续发展。既考虑近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岸线,又充
分兼顾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岸线的保护,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划定一定范围的保留区,做到远近结合、持续发展。
三、规划编制范围和与水平年
编制范围:北淝河上段、浍河、新沱河岸线。
规划水平年:负责编制的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近期水平年一般在现状基准年基础上不超过10年。
四、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技术规范
《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河道等级划分办法》水管【1994】106号
《淮北市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办法》
《淮北市防洪除涝规划》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SL171-96)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JTS145-1-2011)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
《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
(3)相关规划
相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岸线控制规划、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以及相关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水功能区划、内河航道与港口规划、港口总体规划、航道整治规划等。
技 术 要 求
一、功能区与边界线划分方法基本要求
(1)岸线功能区划分须服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对河流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安排,并与防洪分区、水功能区、自然生态分区、农业分区和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划相协调,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做到近远期结合,突出强调保护,注重控制开发利用强度。
(2)根据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总体目标,按照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充分考虑河流自然属性、岸线的生态功能和服务功能,统筹协调近远期防洪工程建设、河流生态保护、河道整治、航道整治与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保障岸线的可持续利用。
(3)根据河流水文情势、水沙状况、地形地质、河势变化等条件和情况,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明确岸线保护利用要求。
二、主要技术路线
在资料收集与分析整理等基础上,分析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相关上位规划有关要求,确定岸线管控目标与指标,划分功能区和拟定规划方案,提出岸线保护利用的行动计划与实施安排,形成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
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已批准的空间规划有关意见、各省红线划定方案、主体功能区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区域发展有关意见和有关研究成果;收集流域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有关研究成果,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河段建议采用 1:5000 或 1:2000。收集规划岸线段相应的自然地理概况,水文气象资料,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收集河道地形资料,地形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万集岸线内主要开发利用工程项目资料;利用无人机航飞采集优于0.2米的正射影像图。收集相关生态环境敏感区资料;收集地方岸线管理的政策措施等;有些资料不能满足规划要求时,可进行必要的补充监测和调研工作;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评价。
功能区划分与规划方案拟定:结合岸线现状分析、岸线利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岸线管控目标,在此基础上统筹协调防洪、供水、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航运等岸线保护与利用方面的关系,分析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对岸线保护和利用需求,提出岸线边界线和各主要功能区划分方案。根据规划确定的近期水平年规划目标和任务,提出各类岸线功能区岸线保护利用、管控和近期调整要求。
规划衔接与审定:规划中应做好与相关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红线划定方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航运规划、水能资源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对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中间成果、最终成果等,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讨论会或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咨询与讨论。
三、主要规划内容分析确定
(一) 保护和利用现状分析
(二) 河势稳定性分析
(三) 岸线规划目标确定
(四) 岸线保护与利用控制条件分析
(五) 岸线功能区划分
(六) 岸线管控要求制定
(七) 环境影响评价
四、成果要求
(一) 文本要求:岸线规划文本应包括:形成的报告、附表和附图。
(二)图表要求:1.附表附表主要包括河流沿岸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涉河现状及规划工程情况、河流生态敏感区现状及规划情况、河流岸线功能区规划成果等。2.附图规划附图总体要求反映河湖水系分布、河湖形势、岸线功能区划分等,分为河湖水系分布及规划范围示意图、河道形势图、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图等。附图的工作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万,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河段可采用1:5000 或1:2000 比例尺。成图图幅一律以 A3 图幅为基本图幅,比例尺不低于 1:10 万,必要时可以加长,一般不宜加宽。包括:(1)河湖水系分布及规划范围示意图(2)规划范围河湖形势(3)岸线功能区分区规划图(三)“一张图”信息化要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