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背景
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国际性港口城 市,也是山东省经济中心、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家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先行区、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海上体育运动基地,“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 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伴随着经济社会特别是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老百姓对客运出行的要求越来越高,交 通运输面临的发展压力和需求越来越大,不仅要求发展快,还要发展好。出租汽车作为 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其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影 响城市形象。近年来,随着出租汽车行业进入市场化改革深水区,行业深层次矛盾和体 制机制性弊病逐渐显现,2019 年 5 月,青岛市发布《关于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24 号),启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由改革前的 29 家激增至 4700 余家,巡游出租汽车 12000 辆。作为国家出租车信息化试点城市,青岛市自 2013 年起便启动了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面对全新的行业情况,现有系统功能已出现明显滞后,新技术升级困难、系统承载力低下、调查取证困难、运维支撑不足等问题凸显,极大制约了行业管理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综合考虑前述各项因素启动本项目建设有关工作,交通主管部门基于行业实际,确立了“先平台、后设备”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以现有系统为依托,重点升级开发新的服务监管平台,依此制定可接入新平台的车载智能终端技术标准。新监管平台已搭建完成,建立了运行监测、信息查询、监控指挥、证卡管理、统计报表、运行维护和公共服务等多个功能子系统;第二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服务商,负责开展设备安装、维修及运维服务,最终完成整个系统升级工作。
1.2.2服务内容概述
本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服务商,负责开展设备安装、维修及运维服务,最终完成整个系统升级工作,总体规模:全市巡游出租汽车数量为 12000 辆。该数量为 2020 年招标前统计数量,项目期内如发生数量增加的变化,在 100 台内,招标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中标方应无条件给与安装。
由投标人负责全部设备的运维服务以及与设备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在全部巡游出租汽车上安装符合甲方标准的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并在合同期内负责设备的维护,确保安装的设备各项技术功能符合标准要求并保持正常工作;
1.3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4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政府采购。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2.1 车载智能终端升级服务
车载智能终端硬件设备升级服务主要内容为完成青岛市全市在册12000 辆巡游出租车汽车终端硬件升级工作。
★所使用车载智能终端必须具备 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标准的检测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公安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所使用车载智能终端或通信模块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中标后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http://qdjt.qingdao.gov.cn/n28356058/n32562290/n32562321/n32562360/200522163335721217.html)各项技术要求。
★车载智能终端升级服务除包括符合标准的全套设备以外,还包括空重车转换和空
重车标识装置的采购和安装。
车载智能终端具体要求如下:
2.1.1终端基本功能要求
2.1.1.1总体概述
车载智能终端硬件设备须支持 3G/4G/通信(支持后期扩容到 5G 模块)和 GPS/北斗双模,主机包含液晶显示区域、刷卡区域、服务评价按键区域和司机常用的物理按键, 安装时保证正面面向驾驶员。
(1)液晶显示区。用于显示驾驶员从业资格、服务监督卡信息、文本信息、调度信息、视频多媒体等信息,显示屏可以根据环境光或当前时间自适应调整亮度,支持手动控制显示屏亮度。
(2)按键装置。设置驾驶员常用按键,应包括主菜单、导航等按键,以及客户评价区域。设备放置于易于驾驶员操作的位置。
2.1.1.2具体功能要求
(1)营运状态动态监管
1)营运数据采集。终端可实时采集营运状态及营运数据;当乘客到达后,终端会将计程计价数据通过 3G/4G/5G 的方式上传到后端平台。司机可随时查看自己的营收情况,便于核对每日营收,当司机签退时,能够对当日的营运信息进行查询,包括运次、营运金额等。
2)驾驶员营运状态智能监管。终端通过连接的主动安全摄像头进行本地化图像智能分析,图像智能分析对于行业监管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可帮助管理人员从更多维度对营运过程进行监管。
①人脸识别功能应用。常规的标清摄像头因为像素不足的问题,不能进行人脸识别。本项目要求利用高清摄像机进行驾驶员人脸识别。由智能终端对车内的司机人脸进行识别,判断当前驾驶员和注册驾驶员是否一致,从而达到非法司机检测的目的。
②动态查岗。动态查岗功能可针对当前营运中的驾驶员进行动态识别,可根据前期设置按照固定的时间间隔或者时间点进行驾驶员识别。防止司机签到后的违规顶班情况发生。
③乘客检测功能应用。终端定时对车内进行检测,当发现车内有乘客乘车时,将会告知平台。由平台根据车辆营运状态确认是否存在不打表营运情况。
3)定位数据上传。提供实时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存储到本地,同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支持接收多个平台的定位请求进行定位信息上传,能按政府监管平台要求中止对应信息上报。
4)安防功能。终端支持各种设备的安防报警,对设备损坏、被盗等情况及时发出报警或提醒。
5)证据锁存。支持对视频数据进行锁定,当事故发生时,将事故发生前指定时间及事故发生后指定时间的视频进行锁定,前、后时间可根据需要设定。锁定的视频可以通过主机显示屏进行调取显示,方便现场取证处理。
6)录像授权播放。车内视频涉及乘客隐私,常规情况下不允许驾驶员通过终端显示屏调用。如需调用车内视频,需要通过政府监管平台授权方可查询。
7)拍照管理。系统可对抓拍条件进行设置,包括如下:空转重、重转空、驾驶员每次签到、签退、车辆紧急报警、固定时间间隔、服务评价等。图片数据可与位置、速度、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叠加并与业务信息关联。
8)视频管理。终端支持对摄像头的视频采集。终端支持由特定条件触发拍摄、存储、实时上传录音和图像视频数据。视频数据可以与位置、速度、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关联。
(2)车载终端设备集成
1)终端计程计价。终端应具备独立进行计程计价的功能,由此支持对计价器作弊进行检测并上报违规信息。
2)计价器数据采集。终端具备与计价器连接的物理接口。通过与计价器的连接,实现计价器空重车状态变化时将状态数据传送给车载终端设备;当空车转重车后,在终端显示屏上显示从业资格证相关信息。支持采集计价器产生的营运数据,记录并实时上传至平台。
3)智能顶灯控制。终端通过串口连接到智能顶灯。通过与智能顶灯的连接,发布平台下发或本地存储的信息,如显示营运标识(TAXI/出租)、驾驶员星级、“空车/载客/停运(暂停)/电召/报警/防伪”状态等。
4)电子服务监督卡。当乘客上车后,司机按下空重车牌,由“空车”状态转成“ 重车”状态,车辆开始正常行驶运营后,多功能显示屏立即显示该司机电子服务监督卡界面,方便乘客监督。电子服务监督卡显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卡号、有效期至、投诉电话、核发单位、驾驶员星级、驾驶员照片。
5)刷卡功能。终端预留有刷卡区域,支持适合青岛本地需求的刷卡模块安装。支持青岛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6)服务评价。乘客上车后通过扫描终端显示屏显示的二维码(集成电子服务监督 卡上)进入离车评价公众号,乘客下车后可对当前车辆的当前行程进行离线服务评价。
评价前还可进行车辆轨迹回放等操作,为服务评价提供相关依据。
7)数据通信功能。终端支持 4G 全网通通信。车内所有运行、营运信息都可通过终端进行上报。
8)空重车转换和标识功能。能够支持我市目前在用计价器,实现空重车转换和空重车标识显示的功能。
(3)车辆在途信息服务
1)调度信息服务。终端设备接收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在出租车车内智能服务终端显示屏显示指定的内容,具有报文信息、事件上报、提问回复等功能,对发布到车内调度显示屏的文字内容支持 TTS 语音朗读功能。司机可操作多功能信息显示屏,查询并重新报读信息。
2)TTS 语音播报。终端支持 TTS 语音播报功能,对于天气预报、路况信息、交通信息广播、法律法规宣传、公司通知、违章车辆通知、超速车辆提示及记录,均可实时TTS 语音播报,支持历史文本信息条件调取播报。同时提示音清晰,音量可调节。
3)智能导航。可根据街道、小区、单位等目的地名称,查询确定目标位置,参照道路状况信息,计算当前位置到目标位置的最优路线,并用语音提示;支持车辆所在地、乘客所在地、目的地三点导航,支持乘客自选导航方式。
4)IP 对讲。终端支持 IP 对讲功能,利用 4G 移动通讯网络,采用 VoIP 技术,实现点对点的语音通话功能。无需拨号,即时接通对讲。IP 对讲功能不会影响常规的数据通信,终端数据上传正常,管理人员可在 IP 对讲的同时向终端下发调度信息。
5)语音识别
设备宜支持语音识别功能,便于后期行业应用功能扩展。
6)驾驶行为分析功能
通过接入主动安全装置可实现司机的驾驶行为分析,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疲劳驾驶报警检测。疲劳驾驶是出租车不安全驾驶中最容易引起事故的行为。通过检测司机的打哈气动作和闭眼动作来判断司机的疲劳行为。当司机张嘴时间或者闭眼时间超过指定时长,则判定为疲劳驾驶。
打电话报警检测。通过检测司机打电话动作和司机侧脸部的电话状物体来判断司机的开车打电话行为。
驾驶员分心检测。司机分心检测(不目视前方)可通过分析司机脸部坐标和常规坐 标的偏离情况来判断司机的驾驶分心行为。可对司机不目视前方行为进行识别并报警, 支持驾驶员佩戴墨镜等情况下的分心检测。司机分心检测可通过分析司机脸部坐标和常 规坐标的偏离情况来判断司机的驾驶分心行为。
抽烟报警检测。通过检测司机的抽烟行为和嘴部条状物体来判断司机的抽烟行为。
(4)车载终端运行维护
1)系统自检功能。终端提供自检功能,可对终端内各个模块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
2)远程维护升级。支持远程和本地升级维护。支持手动对终端进行参数配置和更新,包括:连接调度中心信息、司机资料信息等、连接摄像机信息。也可通过中心平台发送参数读取/设置命令,可实现车载终端参数的远程查询与修改操作。中心平台可对智能服务终端及多功能信息显示屏的固件代码远程升级。支持远程控制终端复位以及恢复出厂设置。
2.1.1.3选型配置及参数要求
1)满足《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等相关要求。
2)操作系统采用 Android 系统,支持二次开发。
表 2-1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性能要求表
技术项 |
技术指标 |
|
主体 |
操作系统 |
Android |
显示 |
对角线尺寸 |
大于等于 6.2″ |
接口 |
USB |
1 个 USB 2.0 高速 HOST 接口 |
速度脉冲 |
1 路输入 |
|
串口 |
RS232\RSS485 串口可对接顶灯、计价器、并有空余串口 |
|
喇叭 |
内置 |
|
网络 |
3G/4G |
支持 3G/4G 通信(支持后期扩容到支持 5G 模块),支持 4G 全网通通信,7 模全网通模块,组建 VPN 虚拟专网, 终端设备数据通过 VPN 专网接入监管平台 |
定位 |
GPS/BD |
支持 GPS/北斗双模定位 |
存储卡 |
TF/SD 卡 |
工业级 256G 及以上容量 |
刷卡 |
刷卡类型 |
司机 IC 卡从业资格证 |
安全模块 |
内置安全模块 |
刷青岛服务监督卡功能 |
安装 |
台面式安装 |
台面式安装、内置喇叭 |
2.1.2 摄像录像装置要求
2.1.2.1 总体概述
针对驾驶安全、驾驶室、后排乘客需求,应至少配置 4 路摄像头以满足需求,其中2.1.2节针对前排对内摄像、后排对内摄像和对外摄像三路基本摄像头进行描述,2.1.3节描述主动安全装置要求。
2.1.2.2功能要求
前排对内摄像头主要用于车内总体情况监控,为司乘纠纷、失物查找等提供视频证据。同时,通过对内摄像头实现乘客人数统计功能,准确率大于 70%。后排对内摄像头主要用于监测车辆后排环境,须覆盖后排座位以上全部区域,保证清晰拍到后排所有乘客。对外摄像头主要用于监测车辆前方车外环境,可兼做行车记录功能。
2.1.2.3选型配置及参数要求
考虑到场景不同,针对对内及对外摄像头性能要求如下:
(1)前排对内摄像头
表 2-2 对内摄像头性能要求表
摄像机参数 |
清晰度 |
不低于 720P |
镜头场景 |
可看清车内司机和前后排乘客 |
红外距离 IR |
3m |
|
音频 |
支持 |
|
音视频 |
视频编码 |
H.264 |
音频压缩标准 |
G.711ALAW, G.711ULAW,ADPCM |
|
图像分辨率 |
主码流:720p @ 30fps 子码流:D1 @ 30fps |
表 2-3 对外摄像头性能要求表
摄像机参数 |
清晰度 |
不低于 720P |
镜头场景 |
可看清前向以及左右两侧车道 |
|
视音频 |
视频编码 |
H.264 |
图像分辨率 |
主码流:720p @ 30fps 子码流:D1 @ 30fps |
表 2-4 后排对内摄像头性能要求表
摄像机参数 |
清晰度 |
不低于 720P |
镜头场景 |
可看清车内后排乘客 |
|
红外距离 IR |
3m |
|
音频 |
支持 |
|
音视频 |
视频编码 |
H.264 |
图像分辨率 |
主码流:720p @ 30fps 子码流:D1 @ 30fps |
2.1.3主动安全装置
2.1.3.1总体概述
主动安全装置用于驾驶员主动安全行为采集和分析,通过网络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后端。
驾驶员行为分析须具备红外、黑白两种模式,通过红外补光能避免环境光不足等特点。黑白模式能够采集可见光和不可光,确保光线足够,图像不受周边环境光影响;红外光具有墨镜穿透功能,可以无视驾驶员墨镜,拍摄完整的驾驶员人脸。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于驾驶员前方,根据车内空间情况,拍摄视角可稍有偏离。主要功能须包括:抽烟检测、打电话检测、分心检测、疲劳检测等。终端还可进行驾驶员人脸识别,支持驾驶员刷脸考勤和动态查岗。
2.1.3.2功能要求
主动安全装置通过与终端配合可实现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分析,主要包括:疲劳驾驶、开车抽烟、开车打电话、分心驾驶等识别和报警功能。
2.1.3.3选型要求
表 2-5 主动安全装置选型要求表
序号 |
项目 |
参数 |
|
1 |
传感参数 |
最低照度 |
0 Lux |
白平衡方式 |
黑白模式 |
||
曝光模式 |
支持(默认自动) |
||
2 |
红外补光 |
红外灯距离 2 米 |
|
3 |
视频输出 |
不低于 720P |
|
4 |
硬件设计 |
防水等级 |
符合 IP54 级防水防尘设计 |
5 |
电源规格 |
功耗 |
小于 5.0W(红外常开) |
6 |
功能 |
驾驶员行为监测 |
疲劳驾驶报警、分心驾驶报警、接打电话报警、抽烟报警 |
2.1.4车载终端设备集成
智能终端设备集成应按照《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规定的协议和要求执行,并结合本项目进行适当扩展。计价器由青岛市现有计价器厂商负责按照要求进行改造,由本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集成。车载设备应预留接口,实现车载终端能够与后台政府监管平台(管理系统)和其他外设之间的连接集成。
(1)与政府监管平台(管理系统)之间的集成。按照功能及非功能性要求,组建 VPN虚拟专网,终端设备数据通过 VPN 专网,实现智能服务终端与后台管理系统之间的集成。
(2)与其他外设之间的集成
①LED 显示屏与智能服务终端集成。按照功能及非功能性要求,实现 LED 显示屏与智能服务终端集成,并可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控制。
②计价器与智能服务终端集成。计价器由现有计价器厂商负责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改造,由本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集成。
2.2数据采集传输运维服务
本项目本质为基于终端设备升级的数据传输服务,数据需求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 数据传输的长期稳定和高质量,是评估投标人能力和水平的最基本标准。数据采集传输 运维服务要求为:车载智能终端升级服务完成后,运维期内保证数据采集稳定传输,服 务质量由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开展服务监测和评估(评估结果与年度服务费支 付直接相关)。
★2.2.1 基本要求概述
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安装工期为 120 日。设备安装采取分区域定点安装方式进行,安装实施点的布设应与现阶段分区域管理模式相适应,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详细的组织建设方案,保证所有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同时相关数据能够全部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实施单位在数据采集传输运维服务期限内应布设与承担规模和范围相匹配的运维服务地点,原则上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六区应设置不少于 3 处常驻服务点,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应保证各设置常驻 1 处服务点,各服务点至少保证每周提供 7 天*8 小时服务(其中应至少设置两处每周 7 天*24 小时无休服务点),每个常驻点应至少安排 2 名常驻运维人员负责智能终端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更新,保证数据稳定传输。
2.2.2数据需求标准
根据行业管理部门需求,本项目数据需求项和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 2-6 项目数据需求项和要求表
数据需求项 |
基本要求 |
实时营运数据 |
准确提供车辆上线/下线时间、位置、驾驶员数据信息;准确提供车辆上线后每次营运数据。 |
实时位置数据 |
提供车辆启动后的位置数据,数据传输周期应满足《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要求。 |
驾驶行为分析数据 |
能够根据行业管理需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行为判断分析服务能够根据配置项决定自动传输或储存报警信息及报警图片数据 |
数据需求项 |
基本要求 |
音视频/图片数据 |
车辆启动后,支持不少于 4 路实时视频数据低延迟稳定传输; 车辆启动后,提供车内环境实时录音数据传输; 支持后台提取历史音视频数据,支持循环覆盖式存储音视频和图片数据,加主要标记的数据不能被覆盖。 数据存储时常应至少满足《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要求。 |
查岗记录数据 |
按照《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专用设备及标志技术指引》 提供设备查岗记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查岗结果和查岗图片, 查岗失败时必须上传相关数据至政府监管平台。 |
客流数据 |
提供精确的每车次乘客数量数据。 |
车辆里程数据 |
实时上报车辆的里程数据。 |
速度数据 |
实时上报车辆速度数据。 |
司机评价数据 |
采集和上报乘客的服务评价数据。 |
不规范营运数据 |
识别和上报不打表营运、绕路、非法司机营运等违规营运信息。 |
车辆诊断数据 |
实时上传车辆 CAN 数据,为车辆诊断、驾驶行为分析等提供数据支撑。 |
数据传输带宽 |
与监管平台链接的 VPN 专线带宽不低于 500M。 |
2.2.3人员配置基本标准
表 2-7 人员配置要求表
工作项 |
工作内容 |
人员配置 |
项目经理 |
负责组织终端设备的修复,控制修复周期,确保系统修复及时性; 保证使用者能够正确操作使用,保证评估周期项目满意度; 负责项目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硬件更换设备、工具、人员、车辆; 负责服务团队的管理以及与相关单位、人员的协调。 |
1 人(24 小时 响应) |
工作项 |
工作内容 |
人员配置 |
项目总工 |
负责协调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技术支持; 制定项目服务方案,落实各项方案内容的实施; 负责对相关维护人员、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给驾驶员提供终端设备使用培训工作,确保驾驶员能够正常操作使用终端设备 |
1 人 |
运维人员 |
负责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工作。 |
≥30 人 |
话务人员 |
负责接受咨询、回访、解决投诉问题等工作。 |
2 人 |
驻场技术人员 |
负责协助招标方协调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上传下达招标方工作要求、督导落实相关工作。 负责提供设备使用咨询、市民咨询、失物查找、公安、安全部门调取数据等服务。 |
2 人 |
2.2.4终端数据运维服务要求
设备运维是数据高质量稳定传输的重要保障。本项目要求设备升级后提供全生命周期终端保修服务(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实施单位应全方位做好设备的定期巡检和维修 服务。一是全方位检查运行状况,配备专业的运维工程师按照不低于 1 次/季度频率开展设备抽检和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做出处理,并出具相关巡检报告,保 证巡检结果和处置方法的记录存档。二是保证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期内出现软硬件故 障的,实施单位应及时响应,配置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故障排除和维修服务, 设备出现基本故障的,在故障设备车辆到服务点后 2 小时内解决,如遇设备重要零部件损坏需要更换的,实施单位应提供免费更换服务,因设备维修超时导致设备使用者收益 损失的,相关损失由本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数据传输损失,由第三方评审机 构根据评估标准纳入年度考核。
本项目设备运维应提供即时通讯保修服务,面向行业公布服务热线或入口。当设备出现故障,驾驶员通过即时通讯报修时,服务人员应做好全过程取证记录,将故障时间、地点、原因详细描述并做好记录,由运维服务人员与故障设备驾驶员联系确定服务维修方式(上门服务维修或定点服务维修)后对故障设备进行故障、隐患排查,完成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原则上应提供全过程视频录像。本项目参与单位应具备中标后,于合同签署之日前选定维修服务地点、服务方案和服务人员的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真实、充分、有效的本方面能力证明。
2.2.5特殊情况服务保障标准
按照部、省、市有关要求,做好节假日、休息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特殊事件等服务保障工作,保证 7*24 小时实时技术支持和 7*24 小时值班电话通信畅通。
2.3服务评估
本项目建成后,将建立评估付款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开展服务监测和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与各年度资金支付直接相关。
2.3.1总体要求
★本项目在全部建成后的下一年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针对本项目工作的考核办 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考核,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走访进行付款评估,合格后 由采购人签署合格报告。对于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要求。
(投标人须做出相应承诺)
2.3.2重点考核内容
2.3.2.1基本指标
本项目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考核指标如下(甲方有权对考核指标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数据传输的稳定性。根据单车实际上线运营时间与各类音视频数据传输时长的比例关系确定。
(2)服务响应的及时性。以合同约定的服务响应时间为标准,根据约定时间完成数和服务总数比例关系、服务周期内平均服务时间和服务时间分布等数据评估服务响应
的及时性。
(2)服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是指实施单位在运维服务期内采取的服务措施令被服务驾驶员的满意程度指标。
(3)运维点设置合理度。评估各个区市运维点设置的数量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服务范围和规模相匹配。
(4)运维点投诉率。客户投诉数/每各单品的总批数*100%=投诉率,一般来讲就是客户投诉的次数/产品或服务的数量。
2.3.2.2考核频率
考核按季度进行,每年汇总出具考核结果,若完成任务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低, 采购人将按考核办法扣减服务费用。具体扣减标准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另行规定。
2.3.2.3考核组织方式
考核机构:由行业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成立考核小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考核时间、方式:每季度初由实施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提交服务自评报告;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服务走访、电话问访、后台数据审核等方式,对投标人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数据传输质量进行抽查,得出评估结果后报采购人,由采购人通 报考核结果。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3.商务条件
3.1报价: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车载智能终端运营服务,主要包括车载智能终端硬件设备的购买及运营维护包含更换设备及零部件(含易损件、耗材等一切相关零部件)、相关软件、设备软件特征库等的升级维护和巡检、维保服务等产生的人工、交通、食宿、设备、配件、耗材、运杂、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
★3.2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年。本项目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财政局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3.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 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根据每年度青岛市财政局预算资金拨付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支付。
3.5 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可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正式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若正式成果经专家评审论证不能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在限定时间内经调改后再一次专家评审论证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5质量保证期
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服务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3.6服务保障
3.6.1电话支持响应:要求必须提供 7×24 不间断的电话服务支持,不限次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在使用维保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时,如遇到问题,无论是软件、硬件或是其他相关联系统设备,都随时可以从成交投标人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投标人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及一名替补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一旦接到采购人请求电话, 成交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将在 30 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若成交投标人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3.6.2现场维护响应:成交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故障呼叫后,须及时派相关服务工程师赶赴采购人现场提供服务,现场服务次数不限,时间要求如下:
响应时间:故障车辆到场后 2 小时内修复完毕,如 2 小时内不能修复的,24 小时内对故障设备更换原厂备机。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修复系统的,成交投标人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成交投标人要确保由于软、硬件出故障而引起系统的停机时间不得大于 24 小时/年。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