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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升级整合巡游出租车管理模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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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230000195981 文档页数:108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升级整合巡游出租车管理模块项目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标段

分标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参数

分项最高限价(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1

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升级整合巡游出租车管理模块服务

1

1项目概述

  通过在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模块,整合现有的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接入南宁市出租汽车企业运营平台的巡游出租汽车数据,实现对全市出租汽车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基础数据的汇聚与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成熟先进技术升级完善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深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一体化融合创新监管,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精细化全监管,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出租汽车的双业态监管要求,不断推进南宁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升级。

2服务内容

2.1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功能升级

在现有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基础上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模块,实现巡游出租汽车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监管管理功能、大数据分析决策功能、系统管理功能模块以及移动办公应用升级巡游服务等。具体如下:

2.1.1运营监管子系统

  包括实时监控、轨迹回放、视频管理、特定区域监控等。

2.1.1.1 实时监控

▲(1)运行监控

系统可以实时了解所监控车辆的经纬度、速度、方向、时间等实时位置及是否定位、报警等状态信息,并在GIS地图显示,实现对车辆或人员当前位置的实时跟踪。同时,电子地图能实现放大、缩小、移动、测量距离、(车辆)聚合显示、车牌显示、地图另存为、全图显示、区域查车等功能。

(2)车辆查看

  支持根据企业、车组进行车辆的选取,地图显示勾选车辆的当前位置,支持根据车牌号或SIM卡号查找车辆。车辆以不同颜色表示运行状态,具体状态包括不在线、熄火、非定位、空车、重车、电召、停运。

支持查看车辆详细信息,包括:车牌号或设备号、速度、地点、状态和GPS时间,以及车辆基本信息、车技信息、行驶证信息、交通违法记录(需具备数据的导入和录入功能,且从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获取处罚数据)、考核记录、驾驶员信息、承包人信息、投资人信息等。

▲(3)应急预警

支持动态分析车辆分布情况,对异常运行状态(异常聚集、停运、罢运等)弹窗提示;对指定区域车辆聚集状态进行预报警,根据电子地图的预先设置对单位面积区域按照预设的条件(如车辆总体数量等)进行实时监管,可设置不同级别的预警提醒,并具备异常聚集车辆信息查看和导出功能。

▲2.1.1.2 轨迹回放

根据选择的时间段在地图上将车辆的历史数据以行驶轨迹线的方式重新显示一遍。先通过查询显示指定车辆在选定时段时间内的轨迹点列表与动态速度曲线,可以对轨迹回放的速度(每秒回放条数)和进度进行控制。车辆历史轨迹回放时,支持多种便捷方式,如显示速度时间曲线、可以快进与快退、可以到头与到尾回放、可以调节回放速度。

2.1.1.3视频管理

▲(1)实时视频监控

支持快捷查询指定车辆,并支持调用多路摄像头进行视频监控,同时实现车内录音录像照片的远程调取。

(2)实时音频监控

对车内语音录音进行实时监控,设置关键词对车内可能发生的争吵、议价、语言骚扰等行为开发实时语音播报提醒功能,并主动提示监管系统重点监控。

(3)历史视频查询

提供历史视频回放功能,可以随时调出车辆的历史视频,便于事后溯源取证。

▲2.1.1.4特定区域监控

根据电子地图的预先设置对特定区域(如机场、火车站或汽车客运站等)按照预设的条件(如总体数量等)进行实时监管,展示特定区域的运力状况,并可设置不同级别的预警提醒。

▲2.1.1.5违规巡游监控

  实现网络预约出租车违规巡游的监控、提醒。网络预约出租车不通过平台接单、长时间上路巡游时,若超过系统设定的阀值,则进行预警提醒;并可在地图上展示违规巡游的轨迹、时间等信息。

2.1.1.6违规驻站揽客监控

  对监控车辆在机场、车站等禁止营运区域进行揽客的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及时发现。

对于违规驻站揽客的车辆进行预警提醒;并可在地图上展示违规揽客的轨迹、时间等信息。

▲2.1.1.7车辆紧急报警处理

  实现车辆紧急报警的接收与管理,系统可与车载终端的紧急报警装置集成,实现车辆紧急报警处理功能,保障司机财产安全。

2.1.1.8无证营运稽查

  根据车辆及驾驶员的许可、报备、订单等信息,对未取得许可而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比对核查。可按照行政区划、时间或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等条件查询未取得许可车辆(驾驶员)信息,查询结果可导出EXCEL。

▲2.1.1.9 超区域运营稽查

  根据车辆的营运信息,对起点和讫点均不在经营区域内的车辆进行核查。可按照行政区划、时间或车辆号牌等条件查询超经营区域的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可导出EXCEL。

2.1.1.10投诉查询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即将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合并,在两热线系统合并后对接12345热线管理系统,获取投诉处理结果,打通行业管理部门投诉工单信息交互通道,构建信息化投诉管理体系。支持根据车辆、人员、企业名称、投诉类型、投诉时间、处理状态等条件进行投诉信息的快速查询,并对查询结果进行相应统计。

2.1.1.11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模块,包含出租汽车企业每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情况,以及年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统分考核评级等内容,对于企业信誉考核的具体评分表、佐证材料以及考核结果等信息实现录入保存。

2.1.2大数据分析子系统

2.1.2.1车辆情况分析

通过车辆类别、车辆型号、行驶里程,行驶年限、燃料类型等维度进行分析统计,并以图形直观方式显示分析结果。

2.1.2.2驾驶员情况分析

通过从业人员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是否同时从事网约和巡游服务分析统计,分析行业驾驶员情况的合理性,并以图形直观方式显示结果。

2.1.2.3市场基本情况统计

统计当前企业、车辆、驾驶员总数;可按照行政区划、统计粒度(日、月、年)、时间段统计各企业车辆数、驾驶员数变化量占比及随时间变化趋势。

2.1.2.4营运情况统计

(1)根据行政区域、企业、粒度、时间段等条件统计,订单量(撤销订单、完成订单)、行驶里程(载客、空驶;总里程、订单平均里程)、行驶时间(载客、空驶;总时间、订单平均载客时间)、营收金额(各业户;总营收、订单平均金额)、出车率(各业户);各统计指标需体现平均值

(2)增加重大节假日期间数据统计模块,按照行业数据统计要求形成节假日期间的日报,包含环比、同比等数据;增加月报统计模块,按照行业月报要求自动生成数据月报。

▲2.1.2.5订单平均统计

统计内容包括:单均营收/单均里程(单均载客里程/单均等候里程)/单均时长(单均载客时长/单均等候时长)。

曲线图展现变化趋势,横坐标:时间;纵坐标:每单平均收入金额/每单平均里程/每单平均时长;选择条件:单均营收、单均里程、单均时长。

2.1.2.6无证营运统计

根据行政区域、企业、时间段等条件,统计未做准入许可的经营活动数据,包括车辆数、驾驶员数、订单数;

2.1.2.7 投诉统计

展现各企业已处理、未处理投诉案件信息及数量,且具备投诉案件分类展示等功能,按照行业统计要求自动生成投诉月报,包含环比、同比等数据。

2.1.2.8 用车时段分析

按照行政区域、时间段统计各时段用车数据;极坐标柱状图展现各时段营运车辆数、乘客数;堆叠柱状图展现各时段订单需求量、完成订单量。

2.1.2.9用车区域分析

按照行政区域、时间段统计各地理位置订单起点、终点、打车难度热力图及统计表;统计表按行政区划内的订单数量统计。

2.1.2.10老年人专题分析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的要求,对接全市网络预约车平台和95128约车电话号码,获取各个平台关于老年人“一键叫车”功能的页面使用数据,监管各个平台“一键叫车”功能的使用率,包括软件的用户访问量分析、“一键叫车”页面浏览量分析、按键点击量分析、老年人订单数分析、使用“一键叫车”功能的订单数分析。

支持根据网约车平台、时间段(年、月、日)、订单状态等条件进行数据的快速查询,并对查询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对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的监管。

2.1.2.11自定义报表查询功能

  可灵活根据不同字段对数据库进行查询,并输出、展示用户选择的特定字段报表。

2.1.3移动办公子系统

在手机及移动端实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执法标准等信息查询。

2.1.4系统管理子系统

系统管理功能模块提供诸如应用、日志、角色管理等系统基本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应用管理、日志管理、字典管理、参数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和角色权限管理等。

2.1.4.1应用管理

管理接入系统的应用信息,类型包括内部接口、外部接口、内部应用、外部应用,如系统政府端、系统企业端以及接入系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等,同时支持管理系统应用菜单、生成API鉴权密钥。

应用信息包含应用ID、应用中文名称、应用英文单词、应用系统标识、应用URL地址、应用LOGO地址、排序、鉴权类型、过期日期、状态(启用/禁用)、应用接入密钥和备注。

菜单信息包含菜单编码、菜单名称、菜单URL、图标名称、图标路径、打开方式、排序和状态等。

2.1.4.2日志管理

提供系统操作日志及登录日志的查询。

日志记录的信息包含操作人、IP地址、操作时间、系统名称、操作类型、操作模块、操作内容和操作URL。

2.1.4.3字典管理

对数据字典进行管理,可进行字典分类录入、字典值录入、编辑、删除等操作。限开发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使用。

字典内容包含民族、申诉类型、申诉情况、考核类别、应急预警种类、预警状态、车辆营运状态与代码、企业类型、学历、经营性质、省份、性别、经济类型、业户经营状态与代码、营运车型、预警级别和其他。

2.1.4.4参数管理

提供系统应用参数的查询和维护。

参数信息包含参数名称、参数值、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参数所应用到的系统、状态(启用/禁用)和备注信息。

2.1.4.5用户管理

提供系统登录用户信息录入、所属角色设置以及修改和锁定账户等功能。

用户信息包含用户名、所属角色、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职务、账户有效期、状态(启用/禁用)和权限。

2.1.4.6角色管理

提供角色录入、编辑、查询、删除功能。

角色信息包含角色名称、角色组、排序、状态(启用/禁用)和备注信息。

2.1.4.7角色权限管理

给不同角色分配系统各模块功能权限,根据功能菜单列表勾选具体权限。

本期项目将实现市级主管部门、区县级运管所的两级监管,并且根据业务需求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功能权限。

2.2系统接口开发

开发与南宁市出租汽车企业运营平台及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的接口,同时预留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2.1与南宁市出租汽车企业运营平台对接

对接南宁市出租汽车企业运营平台,获取车辆定位信息、车辆营运信息、音频数据信息,并实时传输相关巡游出租汽车数据至新升级整合的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

2.2.2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接口对接

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对接接口,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静态数据(驾驶员的基本信息、车辆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信息等)及动态数据(定位数据、营运数据等);获取综合执法系统的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人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查处信息等数据,同时获取12328服务监督管理系统的车辆投诉信息等数据(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的定位数据和营运数据需保证传输的实时性,其中巡游出租车的定位数据和营运数据需按905协议实时转发给南宁市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网约车定位数据和营运数据则需按交通运输部转发的原有格式实时推送给南宁市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

2.2.3对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通过对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接入综合执法系统中被处理的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查处信息。并支持查处信息结果的快速查询和查处信息详情的全面展示。

2.2.4对接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一期)

要求在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基础上无缝对接,完成数据交互使用。

▲2.2.4上述所有接口需按照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的标准开发。

2.3信息安全服务

2.3.1按照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进行防护设计。采取有效的安全策略和技术手段,从网络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各个层面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做好平台及网络的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具有网络防病毒、入侵检测、漏洞检测、安全审计、冗灾备份、加密传输和身份认证等功能。

▲2.3.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信息安全漏洞修复服务工作。

3712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公示期内提供全部证件的原件给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签定合同)。

二、系统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的功能升级、实施、试运行。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40%合同款;中标人提交具体开发方案后支付40%合同款,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合同款。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软件系统在质保期内,当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中标人须免费修改相关内容。

3、服务内容应该包含但并不限于以下条款: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去采购单位现场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确保 24 小时内恢复正常。出现未响应或未到达现场维护情形的每次从合同款中扣500元并在服务评价中记录

(2)定期回访以及对系统维护,并提供报告;

(3)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4)质保期以双方项目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

(5)系统维护的范围包括:系统优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维护、数据采集应用;

4、中标人能提供 7×24 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 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终身完善的技术咨询服务。

▲(1)承诺提供系统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情况。

(2)对于产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免费提供补丁;

(3)对于因软件设计等技术原因而引起的故障,中标人应免费升级与修复;

(4)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系统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维护,如发现潜在问题,应写出正式报告,并负责排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中标人应与投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及非开发需要查询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等信息,未经授权禁止向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演示该系统。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知识版权,依法、依约取得出版使用许可,如出现版权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软件开发、软件部署、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检测、更新升级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安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软件、系统等的安装、集成、试运行等费用)。

(5)中标人必须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能通过采购人的项目验收。中标人负责安装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所需的费用;

(6)包括项目整体验收各项费用。

3、系统需达到安全等级保护二级的相关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本项目的软件等保测评以及风险评估、攻防演练等工作,直至合格通过,同时消除全部安全漏洞,确保能部署在市政务云平台上。

4、采购人对系统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5、验收条件及标准: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

6、验收方法及方案: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验收。

▲7、中标人按要求将项目软件开发完成后,软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全部源代码及相关开发文档。同时,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申请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承担相关费用。

8、项目开发至竣工验收期间,中标人应安排软件开发人员驻采购单位。同时,软件开发与实施过程所需一切工具(含开发工具)、仪表等设备或工具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开发建设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不可抗拒力除外),确需变更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变更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人员,替换人员必需具有与被替换人员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同等资质。

▲9、为保证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中标人要对该软件需要运行的环境提供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使用方(招标方)增加相关费用(如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软件等)。

10、为保证本项目衔接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结合使用,中标人按照要求与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原来基础上新增要求的功能模块。

七、培训及调研要求:

(1)在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免费给系统使用用户提供各个应用系统相关的业务培训,投标时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操作手册。

(2)免费对采购方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采购方系统使用相关人员,能够理解系统功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常用功能等应用,能熟练掌握软件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常见故障解决和升级等各个方面。

(3)培训范围覆盖采购人相关科室人员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和期限由本项目采购方根据需要确定。

(4)现场安装培训:工程师须在安装现场对采购方软件安装和基本操作培训。软件安装培训内容包括:软件的开发基础知识、软件安装的硬件基本配置、软件基本配置、具体的安装配置和操作过程,基本软件操作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培训。

其他说明

一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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