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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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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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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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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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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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881.1万元(服务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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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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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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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实现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技术,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及其它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城市管理事业的公共服务公司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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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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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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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宁国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劝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制止商家出店经营、纠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及乱停放、流浪犬收容、小广告清除等市容管理工作。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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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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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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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朱先生
联系方式(固话):0563-4033357
采购单位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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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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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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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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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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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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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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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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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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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能力;
5、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市容管理服务或市容劝导服务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
6、投标人须出具“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 ▲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内容提供服务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考核办法,否则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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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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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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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至少配备52名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市容管理服务人员至少51人),且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2)中标人须优先聘用及使用现有考核合格的市容劝导员以及优先聘用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或有体育特长人员。
(3)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项目所在地,实行每日考勤打卡制度。聘用的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中标后提交体检报告),无任何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行为在案(中标后所有人员需到相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证明及征信证明,提交中标人,由中标人汇总后交给采购人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服务人员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或执勤证等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劝导,工作期间不得抽烟、饮酒。
(5)服务人员须为20-40周岁男性,身高≥1.70m。
(6)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不得更换,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处进行人员书面备案。
(7)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要求服务人员加班的必须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8)如遇重大节日、文明创建、各类检查评比、参观活动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等重大活动所配备的服务人员不足时,中标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及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具体须增加的人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增加服务人员的工资由采购人承担,增加的服务人员费用按中标人所报市容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折算出单人(1人)的日工资,然后乘以实际用人天数在乘以增加的总人数得出的结果支付给中标人。增加的人员必须具有6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否则不得派遣。
(9)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10分钟内响应,所有服务人员需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服务。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增派人员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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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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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是否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召开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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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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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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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本国服务
参加政府采购(服务类)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国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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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否
备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中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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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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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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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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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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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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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成绩,延期一个月支付,即第三个月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履约扣除的除外),第四个月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个月的服务费用,以此类推,均不计利息。
中标人在费用结算时必须提供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及保险缴纳凭证(银行流水证明),否则不予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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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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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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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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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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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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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约2021年1月16日-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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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完成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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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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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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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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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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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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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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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标金额的6%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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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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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宁国市境内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宁国市范围内成立分支机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须挂牌;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中标企业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需在30分钟内到达项目各服务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3、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一切安全(包括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和其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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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实现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技术,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及其它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城市管理事业的公共服务公司进行服务。
(二)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宁国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劝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制止商家出店经营、纠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及乱停放、流浪犬收容、小广告清除等市容管理工作。
(三)市容市貌社会化服务内容及要求
1、督促、劝导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用道路清洗车辆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2、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
3、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群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4、对不按规定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驾驶人规范停车;对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制止与纠正。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楼体字、墙体字、一店多招、道旗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6、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撒、噪音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7、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有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瓶(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时,立即捡拾,投入附近的垃圾容器。
8、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9、在工作中,尽力为市民提高便民服务。
10、负责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流浪犬、无主犬、遗弃犬只收容工作。
11、清理“牛皮癣”,包括城市里,车站、街道、厕所、小区等公共场合非法张贴或者涂写的小广告。
12、完成城管执法部门临时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管理目标
1、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披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2、无流动摊点。
3、无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4、无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灯箱、招牌、条幅。
5、无车辆抛撒、占道施工。
6、无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油烟。
7、无流浪犬。
8、无“牛皮癣”。
9、无其他市容管理问题。
(五)人员配置、待遇和相关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52名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市容管理服务人员至少51人),且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2、中标人须优先聘用及使用现有考核合格的市容劝导员以及优先聘用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或有体育特长人员。
3、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项目所在地,实行每日考勤打卡制度。聘用的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中标后提交体检报告),无任何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行为在案(中标后所有人员需到相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证明及征信证明,提交中标人,由中标人汇总后交给采购人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服务人员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或执勤证等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劝导,工作期间不得抽烟、饮酒。
5、服务人员须为20-40周岁男性,身高≥1.70m。
6、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不得更换,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处进行人员书面备案。
7、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要求服务人员加班的必须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8、如遇重大节日、文明创建、各类检查评比、参观活动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等重大活动所配备的服务人员不足时,中标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及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具体须增加的人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增加服务人员的工资由采购人承担,增加的服务人员费用按中标人所报市容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折算出单人(1人)的日工资,然后乘以实际用人天数在乘以增加的总人数得出的结果支付给中标人。增加的人员必须具有6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否则不得派遣。
9、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10分钟内响应,所有服务人员需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服务。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增派人员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10、工资待遇:月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人(含保险)。
11、根据采购人要求并结合城市管理需求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弹性工作制。
12、巡查、劝导次数及密度:服务路段劝导员根据所在区域要求,完成任务次数和密度;劝导人员必须配备全新7-9人座商务车1辆、5人座皮卡车2辆(中标后提供购车发票)和相应的通讯工具,全面巡查,保证劝导服务工作效率。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