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牟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牟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采购,由投标人与牟平区城区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商户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合同(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免费配备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桶,(详见《烟台市牟平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合同(样本)》),并将每天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采取密闭式专用车辆,定时定点清运至烟台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日产日清、密闭运输、规范清运、垃圾桶清洗及协助管理的义务。
数量:预测每年本项目所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约 850 户,日均产生量暂估为 18 吨/天,若有日产垃圾超出 18 吨时,不增加额外费用,投标人应无条件完成清运。考核标准详见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牟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管考核办法》。
1、投标人必须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将作业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厂(烟台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每日 8时前完成临街门面(主次干道)的餐厨废弃物收集清运工作。
(2)投标人应在每日 12时前完成背街小巷临街门面的餐厨废弃物收集清运工作。
(3)投标人应在每日 17时前完成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学校等的餐厨废弃物收集清运工作。
(4)具体清运路线和清运时间将由投标人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
(5)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或应委托方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作实际增加工作人员及清运次数,确保餐厨废弃物及时清运无积压,不影响区域环境的整洁、美观。
2、投标人负责餐厨垃圾桶的日常清洗及维护,负责规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垃圾桶的摆放工作做到桶身干净整洁、无垃圾溢出污染路面环境及周边环境整洁。
3、作业车辆为餐厨垃圾专业密闭式车辆,且密闭性好,做好防污染措施,不得沿途滴漏、撒落垃圾。
4、投标人每月 10 日前(含)将上月清运的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告采购人备案。
5、投标人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与餐厨垃圾混装或接受混装;不得向餐厨垃圾中注水或添加杂物;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投标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等)交给除指定垃圾处理厂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投标人工作人员应着统一制服,佩戴“牟平区餐厨垃圾清运”统一标识,保持良好形象,自觉遵守采购人及垃圾处理厂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对车辆、物品、清运数量的查验,并对其一线工人业务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负责。
8、投标人负责餐厨废弃物清运的车辆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安装 GPS 系统并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安装称重系统,符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运输设备和容器,整洁完好。
9、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服从、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接受采购人监督,并依采购人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工作。
10、在履约过程中,投标人应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公众形象,严禁在清运过程中从事采购人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
11、投标人严禁私自将餐厨废弃物清运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违反相关规定或国家相关法规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业、歇业,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投标人应加强餐厨废弃物清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的建设,自觉配合采购人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4、投标人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群众投诉,妥善处理公众质疑。
15、投标人作业时应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常识。
16、餐厨垃圾桶的摆放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供应商布局要科学、规范、合理、统一。
1、验收:餐厨垃圾处理厂对投标人清运至处理厂的餐厨废弃物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有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汇总表(加盖餐厨垃圾处理厂公章),采购人以其作为验收依据。
2、考评办法:按照《牟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监管考核办法》执行。
(1)人员要求:
1.总核定人数不少于 11人;
2.项目负责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1名(合同签订时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管理人员:应配备管理人员 1名(合同签订时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4.一线工人:应配备一线工人 9名(合同签订时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2)机具配置要求(投标时须为投标人自有):
专业餐厨废弃物全密闭式自动卸载车辆不少于 4 辆(含 1 辆应急备用),总载质量不少于 18 吨(其中至少需有 1 辆载质量不少于 8 吨,载质量 5 吨不少于 2 辆)且能满足收运需要,现场巡查保障应急车 1 台。(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购车发票原件)
投标人需要为作业人员、作业车辆配备智能定位系统并正常运行,作业人员配备智能工牌,作业车辆加装定位系统,人员、车辆实时位置、作业状态实时显示,并与牟平区环卫部门共享。合理安排机械化作业路线、作业时间、作业程序,每辆专业餐厨废弃物全密闭式自动卸载车辆安排专职驾驶员,驾驶员信息报送采购人审批并备案。
鉴于本项目属于地方服务项目,考虑到服务项目的便利性,要求投标人在牟平区主城区设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若中标人在牟平区主城区无办公场所,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牟平区主城区内设立办公场所,并向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无法提供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投标单位应取得《城市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在中标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城市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证》,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统一佩证上岗、统一着装,标明收运单位标志。
以上服务要求为采购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同时 填写商务技术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