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名称 |
数量 |
分项预算 |
服务要求及内容 |
1. |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花岗岩矿出让前期勘查服务采购 |
1项 |
1003400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花岗岩矿出让前期勘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依据 1、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6号)《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用粘土质和硅质原料》(DZ/T 0213-2020)等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 (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矿山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 A.勘查程度应该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B.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矿石性能试验研究等应该满足开发利用设计要求。 C.资源储量估算要科学准确。 D.合理计算边坡压占,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2)开发利用方案 A.矿山建设规模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储量有保障、适合大规模开采的矿区,必须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避免大矿小开,整矿零开 B.产品方案应做到综合利用 D.开采区,采场边坡要素、工业场地,堆矿场、废石(排土)场、矿山道路的设计合理,体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上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高寨山花岗岩矿矿区范围0.366km2,主要工作内容:地形测绘,钻探,探槽,刻槽取样,编制矿山地质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四)项目设计深度要求 矿山地质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项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最新规范要求适时进行调整,能够满足招标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 (五)后续技术服务要求 1、负责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报告的澄清。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后续技术服务的响应和处置等具体服务条款。 (六)、成果交付要求 1、交付内容 矿山地质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前期工作。 2、提交要求 ①包括纸质文件4套、电子文档1套 ②本项目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中的内容。 (七)、进度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订,并递交质量合格的服务成果给采购人。 2、在采购人发文批复同意本项目服务成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本项目服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文件及其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必须符合“电子文档格式”的技术要求。 (八)、其它 中标人在编制研究过程中应对有关重要的研究结论、技术需求等及时并分阶段向采购人汇报。 |
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定点协议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三、服务地点:兴宁区。 ★四、质量要求:符合服务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人工、交通、差旅、印刷、评审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30%合同金额预付款,提交地质详查成果后付50%合同款,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成果后付20%合同款,采矿权出让后一次性付清项目剩余合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