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提供由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内“产品类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壹拾贰万肆仟肆佰肆拾壹元整(¥38124441.00元)
其中:01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伍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10157160.00元);
02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零玖万玖仟叁佰伍拾伍元整(¥13099355.00元);
03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捌拾陆万柒仟玖佰贰拾陆元整(¥14867926.00元);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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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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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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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2025年兴宁区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生鲜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塘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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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一、以下是本次供应服务所包含的内容 1.非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兴宁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1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2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3鸡、鸭肉,蛋类;4河鲜类食材;5食用油类;6蔬菜类食材;7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营养餐食品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享受国家营养膳食补贴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点)集中采购食品食材,其中: (1)为已有厨房可制作餐食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点)提供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1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2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3鸡、鸭肉,蛋类;4河鲜类食材;5食用油类;6蔬菜类食材;7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等),需配送生鲜食材的学校无法进行热食烹饪时,投标人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牛奶、面包、水果以及其他符合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需求的食品,并提供配送服务。 |
1015.716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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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货要求: 1.配送范围和具体地点: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2.中标人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指定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审核执行情况。若中标人出现不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的,学校拒绝收货。 ▲3.中标人与各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签订配送合同,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人指定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指定人同意,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人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负责进行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配备食材配送车辆,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指定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指定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指定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指定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9.采购人指定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指定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的范围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1.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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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质量标准: (一)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采购配送服务 1、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 2、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质量要求:大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采购陈米; 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 (二)肉类(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排骨:外观颜色鲜红,粉红色,拿手指按压排骨,排骨上的肉能迅速地恢复原状,骨断裂处为鲜红色,骨带的肉鲜亮,不沾手,腥膻味。 3、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 4、新鲜羊肉:肉色鲜红而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无其他异味。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三)鸡、鸭肉,蛋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 2、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 3、蛋类: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自疫区; 4、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鸡鸭养殖周期必须为90天以上,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四)河鲜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3、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须按各需求量密封包装,冷藏状态下配送,每批次必须提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五)食用油采购配送服务 1、调和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压榨一级花生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3、其他食用油根据市场食用油类情况调整。 (六)蔬菜类采购配送服务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13、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14、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15、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蔬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每批次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的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七)调味品类采购配送服务 1、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2、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3、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4、糯米白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食醋卫生标准》要求; 5、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7、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8、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9、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0、其它调味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1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送时每批次剩余的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八)配菜采购配送服务 1、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枯霉叶。 2、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3、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4、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5、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叶翠绿。 6、食用菌类(凤尾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7、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8、质量要求: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九)干杂类采购配送服务 1、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2、绿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3、黄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5、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11%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伸展开; 6、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 7、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十)豆制类采购配送服务 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2、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3、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4、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6、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十一)面粉类、挂面类配送服务 1、面粉必须符合GB/T1355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2、挂面必须符合GB/T40636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十二)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 1.外观:果实结实、有弹性,汁多肉甜味足,手掂重量合理,未失水干缩,柄叶新鲜,果形完整,个体均匀,带本色香味,表皮颜色自然有光泽,无疤痕、变色或受挤压变形、压伤,无虫眼或虫啃咬过的痕迹,无过熟、腐烂现象。 2、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三)其他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完整,注明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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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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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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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按采购人需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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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有效折扣率范围为:0~100%。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投标报价为南宁市行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以及合同履约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 ①产品及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保鲜、加工、保质期内服务价格; ②仓储、包装、运输、搬运、深加工、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③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种税费; ④验收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 ⑤货物、服务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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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定价要求 |
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结算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基准价以南宁市当地大型农贸市场以及南宁市各大超市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询价依据,中标人根据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提出建议价,报采购人食品采购小组审核批准,再由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确定,作为下个月物品采购基准价执行,市场询价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如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采购人提出要求的再另行增加市场询价次数。结算价款=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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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采购人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采购人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的收货单核对,采购人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人为名头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才予以付款,并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完毕。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时间、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指定人将拒绝签收。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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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辆配送标准 |
投标人需配备有足够的冷藏及冷冻设施等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冷冻食材在运输时温度要求保持在-18℃以下,冷藏食品在运输时温度保持在10℃以下。需配备2辆冷冻车和8辆冷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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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员配送标准 |
(1)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食材原材料配送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2)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员2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需对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8人,必须办理健康证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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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要求 |
每学期期末采购人将组织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食品质量”、“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等进行效能考核,若考核成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作出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评估总分100分,75分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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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配送交货要求 |
(一)中标人每天根据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食材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填写《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1)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2)中标人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3)如中标人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具体要求根据以采购人提出的说明为准。 (二)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新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有蔬菜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中标人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3)中标人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4)每个种类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人必须每天提供所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6)发票要求:中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拒绝任何所有权利或专利纠纷的投标。 (三)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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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及处罚 |
一、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因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款或罚款、为追索债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及第三人等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为索赔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条提及的合理费用,是指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中标人所供食材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高、或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缺陷、非正品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累计1次书面质疑书仍不整改的; (四)中标人应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及第三人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材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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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验收标准 |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中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85%,则告知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补齐,若无法补齐数量,则在当月货款扣减缺货金额,并按缺货金额的10%在当月货款中进行扣罚。 (一)肉类及副食品主要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②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④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⑤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⑥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⑦鲜肉类需是当日(24小时内)屠宰。 (二)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 ①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与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6)。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蔬果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蔬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所有蔬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③所有蔬果在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交付蔬果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五)牛奶、果汁等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牛奶、果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②所有牛奶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果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 (六)蛋类验收要求: 蛋壳颜色清爽,清洁干净,不得有过量粪便和毛。质量符合《GB/T34262》蛋与蛋制品术语和分类》《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3200.1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2171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 (七)其他类(香菇、木耳、蘑菇、红枣等)验收要求: 所有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八)上述健康指标及要求需符合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要求。 (九)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国标标准代号的以最新的国标文件的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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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要求 |
1、中标人根据食品供应量必须向学校师生购买10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责任保险(签订配送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保险购买凭证复印件,且凭证由采购人留存)。 2、采购人指定人与中标人在响应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3、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提及适用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最新标准。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5、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6、采购人指定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8、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 9、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0、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1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分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中标原则:只允许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分标,评标时评标顺序按03分标→02分标→01分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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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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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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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2025年兴宁区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生鲜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四塘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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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一、以下是本次供应服务所包含的内容 1.非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兴宁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①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②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③鸡、鸭肉,蛋类;④河鲜类食材;⑤食用油类;⑥蔬菜类食材;⑦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营养餐食品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享受国家营养膳食补贴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学点)集中采购食品食材,其中: (1)为已有厨房可制作餐食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学点)提供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①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②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③鸡、鸭肉,蛋类;④河鲜类食材;⑤食用油类;⑥蔬菜类食材;⑦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等),需配送生鲜食材的学校无法进行热食烹饪时,投标人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牛奶、面包、水果以及其他符合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需求的食品,并提供配送服务。 |
1309.9355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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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货要求: 1.配送范围和具体地点: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具体地点详见附件2)
▲2.中标人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指定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审核执行情况。若中标人出现不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的,学校拒绝收货。 ▲3.中标人与各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签订配送合同,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人指定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指定人同意,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人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负责进行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配备食材配送车辆,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指定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指定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指定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指定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9.采购人指定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指定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的范围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1.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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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质量标准: (一)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采购配送服务 1、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 2、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质量要求:大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采购陈米; 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 (二)肉类(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排骨:外观颜色鲜红,粉红色,拿手指按压排骨,排骨上的肉能迅速地恢复原状,骨断裂处为鲜红色,骨带的肉鲜亮,不沾手,腥膻味。 3、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 4、新鲜羊肉:肉色鲜红而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无其他异味。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三)鸡、鸭肉,蛋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 2、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 3、蛋类: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自疫区; 4、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鸡鸭养殖周期必须为90天以上,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四)河鲜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3、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须按各需求量密封包装,冷藏状态下配送,每批次必须提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五)食用油采购配送服务 1、调和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压榨一级花生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3、其他食用油根据市场食用油类情况调整。 (六)蔬菜类采购配送服务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13、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14、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15、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蔬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每批次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的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七)调味品类采购配送服务 1、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2、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3、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4、糯米白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食醋卫生标准》要求; 5、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7、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8、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9、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0、其它调味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1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送时每批次剩余的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八)配菜采购配送服务 1、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枯霉叶。 2、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3、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4、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5、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叶翠绿。 6、食用菌类(凤尾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7、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8、质量要求: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九)干杂类采购配送服务 1、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2、绿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3、黄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5、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11%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伸展开; 6、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 7、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十)豆制类采购配送服务 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2、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3、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4、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6、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十一)面粉类、挂面类配送服务 1、面粉必须符合GB/T1355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2、挂面必须符合GB/T40636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十二)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 1.外观:果实结实、有弹性,汁多肉甜味足,手掂重量合理,未失水干缩,柄叶新鲜,果形完整,个体均匀,带本色香味,表皮颜色自然有光泽,无疤痕、变色或受挤压变形、压伤,无虫眼或虫啃咬过的痕迹,无过熟、腐烂现象。 2、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三)其他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完整,注明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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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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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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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按采购人需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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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有效折扣率范围为:0~100%。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投标报价为南宁市行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以及合同履约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 ①产品及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保鲜、加工、保质期内服务价格; ②仓储、包装、运输、搬运、深加工、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③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种税费; ④验收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 ⑤货物、服务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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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定价要求 |
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结算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基准价以南宁市当地大型农贸市场以及南宁市各大超市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询价依据,中标人根据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提出建议价,报采购人食品采购小组审核批准,再由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确定,作为下个月物品采购基准价执行,市场询价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如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采购人提出要求的再另行增加市场询价次数。结算价款=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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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采购人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采购人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的收货单核对,采购人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人为名头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才予以付款,并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完毕。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时间、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指定人将拒绝签收。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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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辆配送标准 |
投标人需配备有足够的冷藏及冷冻设施等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冷冻食材在运输时温度要求保持在-18℃以下,冷藏食品在运输时温度保持在10℃以下。需配备2辆冷冻车和8辆冷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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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员配送标准 |
(1)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食材原材料配送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2)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员2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需对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8人,必须办理健康证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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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要求 |
每学期期末采购人将组织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食品质量”、“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等进行效能考核,若考核成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作出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评估总分100分,75分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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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配送交货要求 |
(一)中标人每天根据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食材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填写《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中标人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4)如中标人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具体要求根据以采购人提出的说明为准。 (二)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新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有蔬菜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中标人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3)中标人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4)每个种类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人必须每天提供所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6)发票要求:中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拒绝任何所有权利或专利纠纷的投标。 (三)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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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及处罚 |
一、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因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款或罚款、为追索债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及第三人等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为索赔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条提及的合理费用,是指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中标人所供食材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高、或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缺陷、非正品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累计1次书面质疑书仍不整改的; (四)中标人应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及第三人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材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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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验收标准 |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中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85%,则告知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补齐,若无法补齐数量,则在当月货款扣减缺货金额,并按缺货金额的10%在当月货款中进行扣罚。 (一)肉类及副食品主要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②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④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⑤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⑥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⑦鲜肉类需是当日(24小时内)屠宰。 (二)食用油油品质验收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米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①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与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6)。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蔬果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蔬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所有蔬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③所有蔬果在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交付蔬果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五)牛奶、果汁等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牛奶、果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②所有牛奶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果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 (六)蛋类验收要求: 蛋壳颜色清爽,清洁干净,不得有过量粪便和毛。质量符合《GB/T34262》蛋与蛋制品术语和分类》《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3200.1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217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 (七)其他类(香菇、木耳、蘑菇、红枣等)验收要求: 所有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八) 上述健康指标及要求需符合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要求。 (九)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国标标准代号的以最新的国标文件的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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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要求 |
1、中标人根据食品供应量必须向学校师生购买20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责任保险(签订配送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保险购买凭证复印件,且凭证由采购人留存)。 2、采购人指定人与中标人在响应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3、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提及适用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最新标准。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5、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6、采购人指定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8、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 9、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0、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1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分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中标原则:只允许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分标,评标时评标顺序按03分标→02分标→01分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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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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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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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2025年兴宁区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生鲜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昆仑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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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一、以下是本次供应服务所包含的内容 1.非营养餐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兴宁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1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2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3鸡、鸭肉,蛋类;4河鲜类食材;5食用油类;6蔬菜类食材;7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营养餐食品食材集中采购和配送:为享受国家营养膳食补贴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点)集中采购食品食材,其中: (1)为已有厨房可制作餐食的兴宁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学点)提供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包含:1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类食材;2肉类(包括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食材;3鸡、鸭肉,蛋类;4河鲜类食材;5食用油类;6蔬菜类食材;7调味品类食材;⑧配菜类食材;⑨干杂类食材;⑩豆制类类食材;⑪面粉类、挂面类食材;⑫水果类食材;⑬其他食品类食材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2)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等),需配送生鲜食材的学校无法进行热食烹饪时,投标人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牛奶、面包、水果以及其他符合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需求的食品,并提供配送服务。 |
1486.7926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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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货要求: 1.配送范围和具体地点: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具体地点详见附件3)
▲2.中标人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指定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审核执行情况。若中标人出现不按学校的采购要求配送的,学校拒绝收货。 ▲3.中标人与各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签订配送合同,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人指定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指定人同意,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人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负责进行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配备食材配送车辆,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指定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指定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指定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指定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9.采购人指定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指定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的范围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1.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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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质量标准: (一)大米(晚籼米、油粘米等)、面粉采购配送服务 1、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 2、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质量要求:大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采购陈米; 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 (二)肉类(纯瘦猪肉、半肥猪肉、五花肉、排骨、牛肉、羊肉等)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排骨:外观颜色鲜红,粉红色,拿手指按压排骨,排骨上的肉能迅速地恢复原状,骨断裂处为鲜红色,骨带的肉鲜亮,不沾手,腥膻味。 3、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 4、新鲜羊肉:肉色鲜红而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无其他异味。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三)鸡、鸭肉,蛋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 2、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 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 3、蛋类: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自疫区; 4、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和要求,鸡鸭养殖周期必须为90天以上,为保证优质、安全可靠,冷藏状态下配送,出具相应的肉品品质检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必须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四)河鲜类采购配送服务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3、其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须按各需求量密封包装,冷藏状态下配送,每批次必须提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五)食用油采购配送服务 1、调和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压榨一级花生油: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3、其他食用油根据市场食用油类情况调整。 (六)蔬菜类采购配送服务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 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 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2、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13、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 14、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15、质量要求: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蔬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每批次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的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七)调味品类采购配送服务 1、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2、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证照齐全; 3、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4、糯米白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食醋卫生标准》要求; 5、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7、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8、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9、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0、其它调味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11、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配送时每批次剩余的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八)配菜采购配送服务 1、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枯霉叶。 2、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3、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4、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5、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叶翠绿。 6、食用菌类(凤尾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7、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8、质量要求: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九)干杂类采购配送服务 1、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2、绿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3、黄豆: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4、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5、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11%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伸展开; 6、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 7、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十)豆制类采购配送服务 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2、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3、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4、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6、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十一)面粉类、挂面类配送服务 1、面粉必须符合GB/T1355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2、挂面必须符合GB/T40636标准,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且保质期限有效期大于保质期的70%。 (十二)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 1.外观:果实结实、有弹性,汁多肉甜味足,手掂重量合理,未失水干缩,柄叶新鲜,果形完整,个体均匀,带本色香味,表皮颜色自然有光泽,无疤痕、变色或受挤压变形、压伤,无虫眼或虫啃咬过的痕迹,无过熟、腐烂现象。 ▲2、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三)其他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完整,注明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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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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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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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按采购人需求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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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有效折扣率范围为:0~100%。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投标报价为南宁市行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以及合同履约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 ①产品及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包装、保鲜、加工、保质期内服务价格; ②仓储、包装、运输、搬运、深加工、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③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种税费; ④验收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 ⑤货物、服务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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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定价要求 |
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结算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基准价以南宁市当地大型农贸市场以及南宁市各大超市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询价依据,中标人根据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提出建议价,报采购人食品采购小组审核批准,再由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确定,作为下个月物品采购基准价执行,市场询价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如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采购人提出要求的再另行增加市场询价次数。结算价款=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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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
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采购人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以采购人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的收货单核对,采购人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人为名头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才予以付款,并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完毕。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时间、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指定人将拒绝签收。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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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辆配送标准 |
投标人需配备有足够的冷藏及冷冻设施等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冷冻食材在运输时温度要求保持在-18℃以下,冷藏食品在运输时温度保持在10℃以下。需配备2辆冷冻车和8辆冷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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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员配送标准 |
(1)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食材原材料配送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2)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员2名和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在供货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需对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8人,必须办理健康证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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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要求 |
每学期期末采购人将组织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食品质量”、“运输管理”、“食品安全”、等进行效能考核,若考核成绩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作出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评估总分100分,75分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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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配送交货要求 |
(一)中标人每天根据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食材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填写《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中标人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4)如中标人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具体要求根据以采购人提出的说明为准。 (二)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新鲜,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所有蔬菜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中标人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 (3)中标人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4)每个种类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人必须每天提供所供食材原材料检测报告。 (6)发票要求:中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拒绝任何所有权利或专利纠纷的投标。 (三)安全责任 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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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及处罚 |
一、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因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款或罚款、为追索债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及第三人等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为索赔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条提及的合理费用,是指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一)中标人所供食材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普遍比市场高、或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缺陷、非正品产品,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累计1次书面质疑书仍不整改的; (四)中标人应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和第三人伤害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损失及第三人因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材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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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验收标准 |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中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来货量大于订货量时按订货量验收,来货量小于订货量85%,则告知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补齐,若无法补齐数量,则在当月货款扣减缺货金额,并按缺货金额的10%在当月货款中进行扣罚。 (一)肉类及副食品主要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②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④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⑤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⑥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⑦鲜肉类需是当日(24小时内)屠宰。 (二)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资质证明: ①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与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6)。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蔬果商品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蔬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所有蔬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③所有蔬果在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交付蔬果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五)牛奶、果汁等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牛奶、果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②所有牛奶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果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 (六)蛋类验收要求: 蛋壳颜色清爽,清洁干净,不得有过量粪便和毛。质量符合《GB/T34262》蛋与蛋制品术语和分类》《GB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3200.1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217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 (七)其他类(香菇、木耳、蘑菇、红枣等)验收要求: 所有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外包装完好,标明营养成分、配料、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0%。 (八)上述健康指标及要求需符合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要求。 (九)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国标标准代号的以最新的国标文件的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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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要求 |
1、中标人根据食品供应量必须向学校师生购买20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责任保险(签订配送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保险购买凭证复印件,且凭证由采购人留存)。 2、采购人指定人与中标人在响应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3、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提及适用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最新标准。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5、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指定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6、采购人指定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8、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 9、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0、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1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分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中标原则:只允许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分标,评标时评标顺序按03分标→02分标→01分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