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技术需求 |
分项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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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专项规划服务采购 |
1 |
项 |
一、项目背景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发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编制指南中3.7条其中第 (4)小条均阐述城市公共安全要求: “(4)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结合上述要求,同时需要确定重要防灾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提出控制要求,并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协调,预留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空间。 根据编制指南要求,为支撑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应编制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中所确定的危化品产业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基地用地选址等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相互衔接、协调;所涉及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空间布局管控、长输高压天然气及长输油品等油气廊道等主要管控要素应纳入南宁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中,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衔接区(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指导后续工程项目有序落地实施。 二、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轮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1000平方公里,规划常住人口预测:800万人口。1000平方公里外的县区需简要概述化工行业发展及危险化学品产业相关情况。 三、规划要求 (一)从南宁市化工行业发展现状及化工行业需求入手,结合南宁市中远长期国土空间规划,围绕南宁市宜居城市和绿城战略定位,分析南宁市现有危化品行业发展现状,预测发展需求,提出危化品产业布局和用地需求,对危化品行业选址进行充分的研究,对周边用地选择提出主要建议和具体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南宁市产业规划、产业发展专题研究等在产业布局与用地选择方面充分衔接,互相校核;与南宁市消防规划、南宁市综合防灾规划在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方面进行充分衔接和互相保障,确定危化品行业产业布局及安全专项规划。 (二)规划应做好成品油油库的选址,避免出现搬迁。充分考虑中心城区存在重大安全影响的油气储存设施的布局、未来周边安全配套问题。 (三)规划应对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调研及安全风险评估,作出是否需要搬迁的建议,无法搬迁的,明确需要预留的安全防护距离。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现状与安全风险分析 统计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应用或储存企业及单位分布情况;统计南宁市现状危化品生产、储存具体产品类型、数量单位、危害性等详细数据,对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和安全影响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总结产业发展和安全影响问题。 分析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现状情况,从危险性、发生事故后后果严重程度,对周边用地安全影响,周边风险控制和减缓能力等方面,采取先进技术手段,充分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产业现状布局,借鉴国内外优秀经验,提出产业布局优化思路和途径。 (二)危险化学品产业安全布局规划 通过对南宁市化工行业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预测,核算出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整体规模,核算出集中化工园区的用地需求规模;协同南宁市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南宁市未来油、气等能源需求规模、储存规模,对油气仓储空间需求、廊道规划需求,做出空间分布和布局。 参照各类危化品安全布局标准和要求,对重点危化品火灾、爆炸或扩散等危害模拟分析,从选址用地安全性、减少对城市整体用地布局危害影响、最佳安全运输组织等因素,提出最优化的危化品产业园区安全布局规划。 (三)环境影响评估 从选址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和全市环境影响两个层面对危化品产业园区和仓储基地布局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综合考虑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实施后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 (四)安全影响评估和安全规划 根据危化品产业园区、油气仓储区、油气廊道的规划选址布局,对园区自身以及对周边区域的主要危险,有害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评估,提出危化品产业园区、油气仓储区、油气廊道等选址布局校核及安全规划实施意见。提出需要进园入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清单,提出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禁、限、控目录。应充分考虑园区产业的种类和数量(如油气仓储区、油气管廊、液氯等易产生泄漏、重气扩散乃至火灾爆炸等的生产、储存工艺)的相互影响,避免可能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叠加或产生灾难性的多米诺事故后果效应。 (五)危险化学品产业园区应急救援体系规划 对不同的主要类型的危化品产业园区及仓储基地构建适宜的应急处理、救援体系规划,提出应急处理、救援体系规划所要求配备的处理设施及相应用地需求等。 (六)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应与同期编制的《南宁市综合防灾规划》、《南宁市消防专项规划》等防灾规划进行衔接,互为校核,提出互为相关的规划要求。规划对危化品产业园区及仓储基地选址实施过程、周边用地控制要求、内部管理要求、法律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全面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六、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 (二)包含上述成果共10套,规格统一为A3。简本10份。 (三)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光盘2套。 (四)汇报展示用多媒体电子文件1份。 本次规划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具体分为如下: (一)从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工作大纲阶段。设计单位初步踏勘现场,并形成工作大纲。 (二)从上述阶段后2个月内——调研及初步方案成果阶段 设计单位详细踏勘现场,收集、整理基础资料。提交初步方案成果,召开初步成果专家评审会。 (三)上述阶段后2个月内——深化初步成果阶段 设计单位根据初步审查意见进行方案深化和调整,提交中期成果,召开中期成果专家评审会。 (四)上述阶段后2个月内——深化完善阶段 设计单位根据中期成果评审会意见,做全面修改,继续深化完善规划方案,提交修改后的最终成果,召开终期成果评审会。 (五)上述阶段后3个月内——全面深化阶段 设计单位根据终期成果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后,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 (六)上述阶段后1个月内——报审阶段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全面修改完善形成报审成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七)上述阶段后1个月内——验收阶段 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召开最终成果验收会结题。 (八)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划的,中标人需提前1个月向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提交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长规划时间。 |
31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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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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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签订合同后1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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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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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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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质保期为一年(自最终成果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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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其他:根据审查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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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认可后,根据部门年初预算分三年支付合同款,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次付款:2021年在合同签订并提交书面工作内容大纲(提纲)后10日内,付总设计费中的60万元;第二次付款:2022年部门预算下达后,付剩余未付总设计费的50%;第三次付款:2023年部门预算下达后,付剩余未付总设计费的50%(结清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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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1)设计费:设计成本及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收集等相关费用; (2)会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会务费用,除南宁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会之外所有会议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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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请提供项目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规划方案,技术方案包括技术人员能力保障、质量和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后续服务和其它措施等。 2、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由于投标人单方面原因,投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全程参与项目编制、汇报等过程,保证每次亲自到场参加成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