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演出任务完成后,由县文旅局进行验收。演出任务结束后一次性结算。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02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演出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余下演出场次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分配其他中标单位完成。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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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按照每场4400元的价格,在全县217个村(社区)每村安排1场演出( 具体演出地点将根据演出计划和要求由县文旅局进行安排)。
演出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演出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余下演出场次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分配其他中标单位完成。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各包采用定价招标,固定单价为 4400元/场,包含所有演出人员工资、服装、道具、音响、灯光、布景、字幕等演出设施费用、演出场地租用费用、交通、发票税金及食宿等全部费用。
四、演出内容
演出剧(节)目应注重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文旅融合发展趋势,展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成果。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
一包、二包每场演出时间为100分钟以上,综艺演出一场不少于15个节目,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6个以上小戏、折子戏。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庐江实际编创一套有地方特色节目。演出内容既可以是综艺演出,也可是戏曲专场。如举办综艺类演出,能够全面展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成果,且至少有40%的节目内容能够反映近几年我县的各项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现场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节目内容和演出照片等资料),以增进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如表演戏曲类:要求从2018年以来,编创有3——5个反映现代地方风土人情的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得到启发的小戏、折子戏或整场大戏(小戏、折子戏现场须提供5个以上创编的剧本和剧照,整场大戏现场须提供2个以上创编的剧本和剧照);中标院团将安排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演出。
三包、四包、五包每场演出时间为120分钟以上(可分上半场和下半场);每场演出内容须为综艺类和戏曲类两部分:上半场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成果等内容的综艺节目(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下半场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经典传统戏剧(时间不少于100分钟)。且至少要有15个备选剧(节)目,供当地群众选择。
五、服务要求
1、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合同签订后实施演出时,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30%,由采购人予以核实确认)。每个中标院团至少有6名固定的主要演员饰演主角,且不可随意调整,合同签订时提供附有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的演员花名册。
注:除评分办法的符合性审查指标中提出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的证书。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2、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制定好每场演出的演职人员表,对确定的演员和节目内容不得在演出过程中擅自变更。
3、具备舞台车、宣传车和优质音响、灯光、布景、专业摄像机、字幕机等演出设施设备,同时须配备专业电工、专业摄像师,中标后由采购人核实。
4、演出前,务必把演出的剧本送至县文化馆进行审查批准;演出时,每场都得放映字幕,任何中标院团不可在演出中唱随口词。
5、演出时间安排必须合理,演出服务单位要充分考虑农村的观赏习惯,多利用农闲、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晚间演出场次比例不得少于中标总演出场次的2/3。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
6、演出、服务单位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演出安全要求。演出单位要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始终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送戏工作。应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参与演出的演职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演出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人身、财产等安全不利后果由演出单位负责。
2、加大创作力度。鼓励引导演出单位创作、打造一批贴近新时代、反映庐江故事、贴近农村生活实际的以宣传建党10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传统戏曲作品为内容的节目。鼓励演出单位紧扣文旅融合趋势,在庐江县非遗传统节目基础上做演艺+创新。
3、演出应统一制作加民生工程标识、文字为“庐江县2021年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 (尺寸不小于4x8m)的背景,且在舞台下方和观众背后均悬挂制有 “庐江县2020年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巡演”和“庐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字样的演出横幅。
4、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公开招标。
5、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演出实效。演出之前,演出单位须开着装有高音喇叭宣传车,在即将演出的村(社区)进行流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并将制定好的演出日程表和经审查后的备选剧目(每个演出院团至少准备15个)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和人员密集处让群众自己“点戏”,选出大多数群众喜爱的剧目进行演出。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经演出地行政村(社区)和文化站盖章后,报县文化馆存档备查。2020年在庐江县中标的单位,若在2021年再次中标,准备的节目内容,不得与2020年演出的内容重复或场地重复。
6、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工作。中标服务单位对演出内容等应提前一周在村居公布,广而告之,接受社会监督。演出单位必须服从县文化主管部门的管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向县文化馆报送相关资料(报送资料包括:一份节目单、一份演出服务回执单、一份演出现场视频),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服务、演出质量保证承诺函和完成演出时间承诺函。
7、演出团体必须保证送戏下乡演出质量,如中标后演出内容、演出质量遭到2个以上(含2个)乡镇、村不满意反映的或县文化主管部门检查时发现有2次以上(含2次)不能按照投标要求演出的,停止其演出资格,由采购人分配其他中标单位完成。
8、严禁要求演出所在镇、村安排、摊派工作餐,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结余场次由县采购人分配其他中标单位完成。
七、视频影像部分
视频节目应是供应商真实演出的视频,不是视频嫁接、剪辑等合成,演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若中标后查实现场演出人员、演出内容与视频不一致的,取消演出合同。
注:投标供应商须从自行提供的节目单中选取3个节目(节目类型自定,3个节目合计控制在30分钟之内,要求视频拍摄内容清晰、观看流畅),由投标方自行制作成rmvb格式的视频文件,开标时以U盘的形式存储密封递交。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携带便携式笔记本计算机(无网状态)进行现场播放,若无法播放则不得分。评标委员会观看所有投标供应商视频文件后,依次对各投标方进行容综合打分,如未演示,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