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含山县凌家滩遗址博物馆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规模:含山县凌家滩遗址博物馆位于凌家滩遗址建设控制地带,总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地上地下两层结构。
二、设计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概预算编制、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含楼宇照明工程路由衔接、展陈和智能化强弱电路由衔接)、暖通、节能等专业设计。所有设计内容满足上位规划及凌家滩遗址博物馆方案要求,与遗址博物馆展陈装饰设计充分衔接。
三、设计依据
1、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文件(如有)。
2、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及项目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3、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内所包括的服务性条款和要求。
4、国家与地方实行颁布的各种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或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四、设计服务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任务(不含报审时间);
2、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就实施计划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按调整后最终时间排定设计进度。
五、质量及服务要求
满足国家设计规范深度要求,且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查。设计内容符合相应上位规划及凌家滩遗址博物馆方案,同时满足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展陈布展及装饰设计内容上的衔接,并配合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展陈布展及装设设计的现场技术服务,为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室外景观方案与土建施工图衔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承包形式:成交供应商自主用工、管理自律、风险自担、依法纳税,费用包干。
3、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图图完成并审查合格后,且其他所有分项内容均完成并经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金额的90%;
(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