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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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4260000151587 发布时间:2021-04-26 文档页数:86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合同价的四分之一(取整数),最后一季度服务完毕后结清剩余款项。

2

服务地点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内

3

服务期限

1+X(X≤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足所有续签条件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 年。

二、 项目概况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该小区物业服务建筑总面积约为161216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36460平方米。

三、 服务需求

(一)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服务相关事项的总体要求: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总配电房及分配电房、排水系统、二次供水设备、电梯、消防系统通风管道及设备、智能化(含监控)、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公用水电费用(包括道路路灯电费、绿化养护用水、楼道照明用电、值班房用电、雨水泵房用电的费用及其他公共照明用电、用水费用等)、天线、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项目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及侧石、室外 地坪砖、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地下室、化粪池、沟渠、池、井及井盖、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小区出入口与主路面衔接路面保洁;

4、本项目规划红线内住宅、商业、地下、幼儿园公共部位的保洁、维修、养护和管理;

5、小区界线范围内道路及绿化的日常保洁及养护;

6、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经营门面、房屋建筑物等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7、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9、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12、中标物业企业需负责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及承接查验三个示范文本),负责空置房看管,配合政府做好回迁房分配和业主居住工作;

(二)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管理标准不得低于最新的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合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公共物业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乙级)》合发改服价〔20191081号文件规定。

第一部分:综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物业服务人员,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公示工作时间;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 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小区项目经理应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物业服务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

4. 小区管理机构提供业务接待,每日不低于10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 时或突发事件;

5. 及时做好各种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对业主资料要保密;

6. 水、电、气等报修20分钟内按规范进行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 建议、投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

7. 按照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业主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相关情况、公共 收益情况;

8. 能提供3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每年组织2次以上 的社区文化活动;

9. 对小区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全体业主。

第二部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 制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和巡查规程,建立台账,保持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

2. 设备机房,每日巡视1次、每月清洁2次,机房内不得堆积杂物,按规范设置鼠药盒或粘鼠板、挡鼠板,在明 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完好情况,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 关制度、证书,各类管线有分类标志和流向标志,交接班记录齐全、完整,确保正常运行;

3. 应保持生活水箱、水池检查孔盖板完好并落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定期检查保养附属配件;

4. 应对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每季度清洗消毒1次,并对水质进行化验,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 应每2月检查1次雨水管道,每半年清理1次窖井,每2月清理1次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6. 室内外公共照明应每周巡检1次,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5日内修复,每月巡查髙压柜3次;

7. 发电机每2月要试运行1次,每年带负荷运行1次,每年活化蓄电池1次,每月巡检充电机和蓄电池3-4次, 做好记录;

8. 应保房安防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画面齐全、清晰,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每周对图像釆集设备 的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检查1次,每半年对摄像机的聚焦、红外夜视、防水、接线等检查1次,每月对红外对射 探测器检查1次,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9. 应设立电梯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电梯运行和使用状况的记录,并落实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电梯24小时运行,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现场,专业维修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10. 应配置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备 存紧急消防物资;

11. 应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对消防泵、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 照明、疏散导向灯、消防风机、风口等消防设施设备,每月进行1次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完好,可随时启用。

第三部分:公共秩序维护

1.应建立公共秩序台账,各项记录完整;

2. 应在出入口配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各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主出入口立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

3. 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每天不少于8次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现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4. 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安防控制室,每年 应组织不少于1-2次的应急预案演习;

5. 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24小时有专人定时巡查停车场(库),车库内配置道闸 和录像监视等设施设备;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第四部分:共域生洁 公区卫保

1. 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整记录检查情况;

2. 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夏季每周清洗2次垃圾收集容 器,其他季节每月清洗2次垃圾收集容器;

3. 对楼外道路每日进行清扫,保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杂物、积水、积雪、泥沙等;

4. 对天台屋面每季度清理1次;

5. 对休闲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3日清洁1次,设施保持基本干净,无污渍、锈迹;

6. 对住宅楼门厅每日清扫、清拖地面1次;隔日擦拭信报籍1次,每周擦拭门厅玻璃、墙面3次,每日巡视保 洁1-2次;

7. 每日清扫楼梯1次,无电梯住宅隔日清拖楼道1次,有电梯住宅每周清拖楼道1次,每周擦拭楼梯扶手、栏杆、 窗台、防火门、消火栓(箱)、指示牌等共用设施3次,每月除尘、擦拭门窗玻璃和灯具2次;

8-每日擦拭电梯轿厢门、面板2次,清拖轿厢地面1次;

9. 对车库每日巡视保洁1次,每半月全面清扫1次地面,每半月清洁[次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每月清理1次排 水沟;

10. 对绿地每日巡视保洁1次,目视无垃圾杂物;

11. 对水景喷水池每周打捞杂物3次,人工湖每10日打捞杂物1次,每年清洁水池池底2次;定期进行水体净化 处理。

第五部分:公共绿化养护

1. 应建立园林设施管理档案,小区绿地率达35%以上;

2. 各类花草树木生长旺盛,叶色正常;乔、灌木保存率90%以上,栽(补)植成活率90%以上,木本花卉种植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高矮搭配合理,疏密均匀,草坪覆盖率90%以上,生长旺盛,无杂草、无明显斑秃,绿篱 和造型植物外形美观;

3. 适时修剪,乔、灌木完整。草坪、绿篱、造型植物年普修3遍以上。草屑及时淸理,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 清晰,丛、草高应适度;

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适量施肥。年普施基肥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2遍,常年保持有 效供水,草坪生长良好,低洼处及时整平,保持排水通畅;

5. 树木缺株尽早补植,行道树无缺株;补植的树木选用原树种,规格近似;草地空秃地段及时补植;

6. 每年秋末冬初的雨季后对乔木树干涂白1次,早春再涂白1次,涂白高度应符合规定;

有防治措施,无明显病虫害;平均病虫害株数不超过15%;禁用高毒或强刺激性的农药;喷洒药物前应有告示。

第六部分:服务承诺

1、 承诺所有员工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必须在采购人处备案。

2、 承诺对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人员或员工人身安全事故和因工作失误所带来的商品或人员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3、 承诺在保洁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业表现的高浓度的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所有的清洗剂必须经采购人督查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不得损坏采购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果保洁方操作不当,造成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4、 承诺员工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5、 承诺员工在保洁时必须遵守业主所有现场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 承诺若中标供应商调用本合同规定编制人员,承接不属本合同保洁范围的项目,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予以每人次 500-1000 元人民币处罚。

7、 承诺对所属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技能、行为规范、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 承诺将采购人服务理念和品牌意识融入公司的保洁方案中,提供详细的特殊保洁服务培训方案(即针对保洁服务的特殊性,提供可行的培训方案), 并进行配套的“保洁”、“保安”、“服务”相关知识的应知应会培训。

9、 承诺对采购人检查后的意见必须有书面反馈意见,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10、 由采购人建立考核机制,每次对中标供应商物业管理进行考核。期限内如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责令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并按照规定,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人员配备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在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岗位、人员要求全部配备到位,逾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承诺函,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及岗位如下:

序号

配备职位

配置人数

1

项目经理

1

2

秩序维护人员(设主管1名)

15人

3

保洁人员 (设主管1名)

19人

4

绿化养护人员

3人

5

客服人员(文书人员)

3人

6

工程部维修人员(含电梯)(设工程主管1名)

3人

合计

44人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2)工作责任:

①全面负责中心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②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

③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

④积极配合委托方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

2、秩序维护人员(设主管1名)

全天候24小时执勤,专职的保安人员,具备安全保安知识与技能,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保安工作。

当班时穿戴统一制服,佩带工号,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熟悉辖区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值勤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坚决杜绝睡岗或溜岗现象,讲普通话。

对讲机等安全保安工具配备齐全,能够妥善保管,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

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如有事故发生,做到能够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100%

⑥巡逻频次:白天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夜间2000点以后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记录齐全。

内容:巡逻过程中,应注意治安、防盗、防火等情况,发现可疑情况或可疑响声应立即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若发生治安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制止,记录齐全。

⑦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3、保洁人员 (设主管1名)及绿化养护人员

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体检合格,有从事过小区保洁工作经验。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工作要求: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并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团结互助、以诚对人、以礼相待。

1)执行清洁制度,清洁设施合理、完备,满足全方位的清洁需求;

2)公共楼道及物业区域内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和牛皮癣现象;

3)不锈钢材质部分(含宣传栏、楼道扶手、电梯门等)日常保洁,另视污染程度使用护理剂;

4)卫生间、楼道、走廊等公共部位需制定保洁巡视制度,公共部位垃圾筒需清倒1/ 日;

5)采取先进消杀技术,对小区、绿化带等部位进行消杀除虫,1/季;

6)小区绿化的栽种、修剪、除草等日常植保。

4、工程部维修人员 (设工程主管1名)

工作要求:负责小区水、电、弱电、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含监控)系统、电梯、二次供水设备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修)和年检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节假日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随叫随到。

①维修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对异常情况能够识别;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维护保养及时,有日常维护记录、季检记录及报告、年检记录及报告;建立相关的作业指导规定。

②中标人负责物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共用设施、设备、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时在投标报价分项表中可进行分项报价,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中标人不及时维修、养护和管理或维修、养护和管理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③中标人须承诺对物业小区内电梯、排水系统、消防、智能监控、二次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设备须与相应的资质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合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正常。

备注:1、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在投标总价中,且中标人必须对维保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2、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其他人员证明材料由采购人中标后核查。

5、客服人员 (文书人员)

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备注:上述人员中,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四)本项目特殊要求

安徽交通集团合巢芜管理处职工家属区位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23号,涉及住宅房2栋,共60户,建筑面积约3729平方米,现已移交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管理。本项目中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对安徽交通集团合巢芜管理处职工家属区物业进行管理,配足相关物业服务人员,物业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住户按时缴纳。物业费收取依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合肥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公共物业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丁级:0.6元/㎡·月)》合发改服价〔2019〕108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降低以上物业管理标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谨慎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以上物业管理服务。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供应商以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费用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项目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1+X(X≤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满足所有续签条件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 年。第1年合同期满后,在满足所有续签条件的前提下,如遇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物业保障资金政策的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届时另行通知。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上缴财政,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谨慎投标。

3、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总价及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及分项报价金额(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上述报价中,住宅部分的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等公共能耗均包含在报价内,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5、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公共水电费、施工费、服装费、垃圾清运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设施设备维护费、清洁费、绿化费、工具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购买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6、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

1)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280/月·人),如中标供应商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每位工人,采购人将从月承包经费中直接扣除差额部分。

2)供应商在商务标报价中时必须考虑为所聘用的全部人员购买社保,社会保险国家相关(城镇职 工险)规定执行,如在中标后发现未购买时,将督促中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如拒不缴纳的, 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 (五险) 企业缴纳费用 (缴费费率:23.3% 组成为: 养老保险 16% 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7、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材料费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8、、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资性费用时,中标供应商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

9、、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10、、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境管理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环境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纸屑的清理、季节性树叶等垃圾清理、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

11、、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其税金可按企业自身模式进行计算:

①当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6.72%

②当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3.36%

③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导致投标无效。

④当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若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由本项目产生的月收入额或季度收入额符合免征税费条件时,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和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同。

附格式:

关于企业免征税费的承诺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我单位由本项目产生的月收入额或季度收入额符合国家免征税费条件,故在本项目中税费按“0”计取;若我单位在实际经营纳税时,由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使本项目产生任何税费,均由我单位自身承担。

我单位以上承诺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将无条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期:

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税费一律按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乘以符合自身条件的税率;不允许分项报价乘以税率四舍五入后相加合计,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2、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

1)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单位:元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44

1280

12

675840

B

社会保险

44

1034.75

12

54634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3654.4

 

小计(A+B+C

1245842.4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83720.61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329563.01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44

1280

12

675840

B

社会保险

44

1034.75

12

54634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3654.4

 

小计(A+B+C

1245842.4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41860.31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287702.71

备注: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各包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且符合免征税费条件时,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效证明材料和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同。

4)“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

五、其他要求

1、物业管理岗位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标准要求,由招标人中标后核实。

2、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格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街道开展的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各类宣传等日常工作。

附:对物业单位采用以下考核措施:

1、奖惩

奖励:

1)每月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90 分(含 90 分)以

上为优秀。

加分:

2)受到国家、省、市、区、街道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随后每月在得分中分别增加 10 分、8 分、6 分、4 分、2 分。

处罚:

1.1 当月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1.2 当月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每低1分扣除物业服务管理费2000元;

1.3对连续 3 个月考核得分 80 分以下的,街道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当月总分中扣 5 分。在省、市、区检查、考核中被扣分的,将直接纳入到本

月考核成绩。

4)在物业服务日常管理中,因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当月总

分中扣 5 分。

5)连续三个月考核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下的或区级年度考核连续两次

80 分以下的,街道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考核办法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招标人及中标人均要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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