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 年度“创业滨州训练营”活动项目,项目总预算为 75 万元。
二、技术要求
为积极落实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雁归乡、兴故乡”创业行动, 培优育强乡村“领头雁”,进一步推动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创新创业质量,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努力打造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资源支撑、项目资金对接的创业环境,帮助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家向更高层次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 2021 年度“创业滨州训练营”活动。招标方案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端引领•扶优扶强•创新创业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活动采取项目制方式培训,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三、参训对象
从滨州市范围内已创办并实际运营的企业中,选拔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者不超过 50 人(含)参加,优先从历届省、市创业大赛和“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等获奖企业中选拔。
(一)企业基本条件(参训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注册地在滨州市内,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小微企业及较好成长性的初创企业。
2.所处行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产品创新或技术创 新或模式创新等特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3.企业正常运营,依法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2021 年第一届滨州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企业优先推荐。
5.已参加过省、市“创业训练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家除外。
(二)学员选拔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家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主报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分配名额对辖区内报名的小微企业家进行筛选,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四、活动实施(5 月上旬-11 月上旬)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按模块化进阶式设计,将企业经营相关内容设置为多个培训模块, 按基础阶段、提升阶段、拓展阶段 3 个阶段组织开展,各阶段每个模块都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活动内容与方式、实操作业等。具体课程内容设置如下:
1.基础阶段。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
2.提升阶段。战略管理、商业模式创新、财务管理、观摩学习。
3.拓展阶段。企业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企业投融资管理、 企业风险控制。培训过程中,还应包含红色教育和实地参访。红色教育应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实地参访应到先进企业或孵化基地进行参访学习。
(二)活动方式
由培训服务机构提供平台并设立培训点,模块的理论课程采取面对面或网络直播或录播、实训演练、观摩互动、投融资活动路演等方式,组织 3 次线下和 3 次线上贴近企业服务活动。
(三)活动师资
服务机构将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创业导师、投资团队、知名创业者等组建专业化、标准化的师资队伍,确保“创业滨州训练营”活动培训和服务质量。
(四)活动项目绩效评估
由学员评价、主办和承办单位监督、各县(市、区)评估员共同评估构成, 综合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对活动项目进行客观全面绩效评估。学员主要从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活动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定性评估;主办和承办单位、各县(市、区)评估员对课程设计、活动实施、线上活动监管、授课师资等情况进行监督。
★聘请第三方机构就活动项目的人员培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培训效果(包括参训企业人员规模扩张、营收增长、升级转型等)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出具绩效评估报告。
五、活动补助
(一)补助标准
活动所需资金从滨州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并严格按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2021 年“创业滨州训练营”拟按照每人不超过 1.5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共计培训不超过 50 人(含),预估培训费用不超过 75 万元(含)。
(二)资金拨付流程
1.先行拨付。培训实施后,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培训计划向培训实施主体先行拨付 40%的培训补贴资金,共 30 万元。
2.核实验收。培训结束后,培训实施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培训人员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开班计划书、培训图片和视频资料、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学员身份、学员数量、培训课时、培训效果等进行核实验收,并按 5%的比例进行随机电话回访。
3.公示。核实验收后,将有关培训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最终拨付。公示期满后,培训合格率达到 95%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全额拨付剩余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合格率低于 95% 的,按照不高于补贴资金总额的 80%进行拨付。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培训质量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指导培训实施主体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体系,精选优秀培训师资力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实施主体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对培训的真实性和培训质量承担责任。
(二)规范组织实施
培训实施主体需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存档期不少于 5 年),进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可管理、质量可追溯。
(三)强化培训监管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具体负责补贴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各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对“创业滨州训练营”活动进行前期集中宣传和后续宣传,进一步扩大创业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创业的舆论氛围。
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