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1.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竞争性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永嘉县不动产登记林权类数据整合项目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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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权登记系统建设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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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登记数据标准化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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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权登记证书数据整理:①按不动产数据库标准,结合档案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中属性数据的整合、清理、补录、完善、地类备注等(含历史、现势),权利关系梳理,疑难数据处理等;②林权图属档关联关系挂接及整理(含历史现势关系挂接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及森林林木使用权即“两权证”挂接)。 |
98900 |
本 |
林权发证证书量98900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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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权不动产单元号编制:针对林宗单元进行不动产单元配号,支撑林权不动产登记单元查询、受理和发证等业务办理。 |
268826 |
宗 |
根据坐落编制虚拟单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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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权限制性数据整理:按不动产数据库标准,结合档案针对林权抵押、查封数据进行整合、清理、补录和完善。 |
约3000 (预估) |
项 |
林权抵押、查封在流转过程中办理,只能根据档案整理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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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权电子档案整理入库:主要包括林权电子档案的整理入库(含重命名、拆分、重新组合、入库、属档挂接)。 |
98900 |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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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类调查成果入库:最新年份二类调查成果导入权调库,支持成果管理、展示和查询应用。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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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最新公益林成果入库:最新认定的公益林成果成果导入权调库,支持成果管理、展示和查询应用。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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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检查汇交:完整数据与省厅做好实时汇交,并根据省厅要求通过部里质检软件,对检查出错数据进行检查,修改输出记录文档,最终把完整数据提交到省厅或部里,完成整个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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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
(一) 工作目标
对永嘉县现有不动产登记林权数据进行整合清理,清理对象包括:林权宗地约268826宗,林权类证书约98900本。
1、林权电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库
整体按照资料收集分析、建库规格设计、档案整理、档案挂接、档案迁移的基本路线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库。
(1)资料收集与分析
充分收集分析已有档案信息,包括基础数据、国土权属数据、林权要素数据、林权登记业务数据、林权登记档案数据等,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确定数据现状、总量和质量,结合档案建库目标,确认图属档建库内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2)建库规格设计
结合资料分析结果,确定档案扫描建库规格及质量要求。基于各类档案分析情况,充分参考档案系统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分析设计档案属性条目采集需求和采集数据结构标准及图形矢量化标准,建立健全林权权籍调查系统。具体采集字段以局方和作业单位最终确认为准。
(3)存量档案重新组卷
①建立原始档案台账
全面清点核对档案材料,逐卷宗采集建立档案目录,采集信息包括案卷基本信息及卷内目录信息。电子档案台账用于后期档案整理、拆分、核对依据。
②档案重新组卷
以办件为单位,对档案进行拆分和组卷。按顺序排列文件材料、编页码、填写卷皮、卷内目录并整理装订成卷。补充采集业务类型、案卷信息等档案条目信息。重新组卷后档案数量应与档案台账一致。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档案数据挂接
通过档案目录与图像关联,完成电子档案的属性数据与扫描图像文件的挂接,实现属性与图像的联动查看。建立档案间上下手关系,方便业务信息的追溯。对于重新组卷档案,还要建立该档案与原始档案台账对应关系。
(5)成果迁移入库
档案扫描建库成果经检查、完善及质量确认合格后,将建库成果迁入不动产档案系统。支持通过档案系统实现档案管理、信息检索、统计、档案及影像详情查看。基于登记数据与档案关联关系,支持登记系统调取档案信息及影像资料。
2、林权登记成果初始建库
基于档案建库成果,整理提取林权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库要求完成数据整理建库,建立登记数据与图形档案、电子档案、解查封、抵押登记、注销登记等一一对应关系,形成“属-图-档”一体化的标准化存量登记数据库。
(1)林权图形数据标准化处理
对有矢量的数据,进行坐标转换、拓扑检查,将含有效的原关键字的图形数据导入林权宗地图形标准库。
(2)林权属性登记数据标准化处理
对林权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限制登记等属性数据进行数据清理,实施数据分析、图形矢量转换和完善(补录)、整合、林权登记属性数据整理、地类备注等属性录入,建立完整的林权存量登记数据库。
①权利信息梳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打破原有林权登记权利类型,通过对比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后林权类登记权利类型变化关系,建立判别方式,逐类分析判断权利类型。
②不动产单元信息梳理
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一个单元对应一个业务号,针对原有林权登记一证多宗地情况,将不动产单元进行拆分。
③权利人信息梳理
依据不动产登记模型,按照一个权利对应一个权利人,共同持证的权利对应多个权利人的原则,将原有林权登记信息进行整理拆分。
④证书信息整合
针对共同持证的证书,根据权利人的不同拆分为不同的证书,并赋予不同的证书标识码,原林权证号保持不变;针对权利人相同,一证多宗地的林权证,不做证书拆分。
⑤业务关系梳理
针对经营权流转以外各类登记信息,建立基于林权不动产单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证登记等业务上下手关系。
⑥现状历史关系整理
依据业务上下手关系,分析登记数据现势性,保留最新登记成果,历史登记信息划入历史库。
⑦限制信息整理
针对抵押、查封、行政限制、异议等限制信息,进行应注销缺未注销数据处理,以及抵押、查封、限制、异议登记与对应产权信息的逻辑关系核查梳理。
⑧林权图形、属性、档案数据整合
通过对梳理后的数据,建立林权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档案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的过程,完成图-属-档的关联。
3、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对完成数据整合的林权类不动产单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并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部分不动产单元已经存在配号的情况,进行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4、数据整合成果的比对分析、处理、入库
对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结构及数据情况,对整合后的存量林权登记数据(含现势历史数据、图形库、档案库)进行比对分析、处理,并利用数据关系模型将林权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数据导入到不动产中间数据库,并最终更新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支撑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应用,同时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系统应用级别验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载体方式进行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上报汇交。
四、工作要求
如遇部、省上级要求,林权整合需要在指定时间完成更新汇交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任务要求。
五、其他要求
1、后续服务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内容进行及时更正。
(2)中标(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后续服务响应,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3、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每超过1天,扣成交合同价0.1%延期违约金给采购人。如因采购人原因引起延期,则项目完成期相应延期。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5、中标(成交)供应商到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服务和野外调查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通过满一年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并通过采购人认可后,支付中标总价的30%。
3、中标人完成全部项目成果,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4、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