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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换证发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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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5110000154135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仪征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换证发证项目

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推进我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 84号)、扬州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换证发证项目。

2、工作内容

(1)梳理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发生变化的进行更新调查,整理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所需的调查、测量及数据库成果。

(2)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以“总登记”模式对符合登记颁证条件的范围内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并打印不动产权证书(空白证书由采购人提供)。建设仪征市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预计换发证宅基地6万8千5百宗,每宗地报价含村组配合费,最终以实际宗地数结算。

二、项目服务技术参数及要求

(1)资料收集及分析利用

利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土地和房产现有调查及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摸清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底数与基本情况,梳理调查中发现的影响颁证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

(2)调查成果复核、完善、入库。

对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负责采集现场照片,填写现场查看记录,完善权籍调查成果,复核测量成果,检验界址点及界址线,确保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

(3)收取登记要件

收取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权源材料等登记要件,并完成权属资料的信息录入、数字化、挂接及信息匹配工作。

(4)协助权利确认

协助镇、村、组完成对权利人信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和家庭户的认定)、权属来源情况、房屋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三级确认”、公示等工作。

(5)做好资料准备

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村民申请登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协助完成登簿颁证的各种资料准备、信息录入和纸质资料扫描等工作。

(6)完成登记公告

根据审核结果,制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政府网站或不动产所在行政村相应区域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需远近景拍照留存。

(7)完成证书打印

根据登簿信息,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打印和协助颁证等工作。

(8)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制定统一标准和优化工作流程,并对技术人员及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将各单位数据合并入库;抽查联合体内各作业单位的成果质量;协助采购人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9)投标人需投入不少于11台GPS、11台全站仪(一台GPS和一台全站仪为一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1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项目负责1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注册测绘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1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2、国家、省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以下简称《图式》;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3、地方文件

《仪征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换证发证工作方案》

三、成果资料

1、仪征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库(包括登记簿、权籍落宗数据等)。

2、仪征市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若已下发权利人,则需提供相应台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提供不予登记台账)。

3、仪征市登记过程资料,包括三级确认资料、各种登记所需的表册、公示材料等。

4、不动产登记档案扫描。

四、项目服务有关说明

(1)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登记发证工作。

(2)交付方式:电子数据及发证档案纸质资料各一份。

(3)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4)免费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中标人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如遇与所供服务有关的问题,中标人须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并在24小时内完成。

(5)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6)中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作业范围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提供常驻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7)中标人对换发证过程中产生的作业成果终身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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