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范围要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你们的竞争实力。
二、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服务内容、范围和服务期、服务说明
1、服务内容:湖州市南太湖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或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技术服务等。
2、服务规模:建筑面积按实际结算,防雷检测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0.4元/平方米。
▲注:2.1.本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一个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检测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管理、利润、规费、加班费及后期维护、税金、本项目投标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2.最终结算按“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综合费率×实际发生量”;
2.3.综合费率=投标总价/采购预算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1一年后,合同期间委托项目未完成的,应继续履行该项目的检测服务,直至出具该项目的最终检测报告为止。
3.2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应在接到被服务单位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因天气原因如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可适当延迟)开展防雷装置施工检测;在接到任务单后5个工作日开展防雷装置竣工检测,各项检测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4、服务说明
4.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2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四、技术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21431-2015
五、检测报告形式
所有现场检测记录资料以及防雷检测结果报告应以电子文档(1份检测报告光盘)和书面形式(6份检测报告文本)提供给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的方法。
2、检测结果、结论。
六、维护期要求:
服务期满后,合同期间委托项目未完成的,应继续履行该项目的检测服务,直至出具该项目的最终检测报告为止。
七、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
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采购人根据实际的需求,通知(口头或书面)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指定工作。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发票,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即合同款的10%);项目完成根据最终工程量付清余款。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2%。 |
▲投标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采用总价报价,结算时按综合费率(%)计算,费率=中标总价/采购预算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