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为夯实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基础,落实县级以上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浙自然资源厅函【2021】5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开展实物量清查,在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经济价值估算,并汇总形成清查数据库。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嘉兴市秀洲区(含经开区管辖部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实物量+价值量,实物量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草原等六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并建立健全资产清查统计制度,基本摸清秀洲区(2个街道,5个镇)和嘉兴市经开区管辖部分(2个街道)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数据库。
(1)秀洲区清查范围涉及新城街道、高照街道、王江泾镇、油车港镇、新塍镇、洪合镇、王店镇,总面积约415平方千米。
(2)嘉兴市经济开发区管辖部分清查范围涉及嘉北街道、塘汇街道,总面积约32平方千米。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范围的内容如下表:
表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清查范围
清查内容 |
具体内容 |
备注 |
土地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农用地(除林地、草地、湿地) |
包含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价值等。 |
耕地专项(全民所有和集体耕地,包括可调整、可恢复等类型) |
包含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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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建设用地 |
包含地类、权属、面积、空间位置、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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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土地专项 |
包括地块名称、地块编号、收储时间、所在县级行政区、地块面积、地块坐标等地块基本信息和包括是否有规划条件、规划用途、规划容积率、规划建筑面积、规划土地面积等地块规划信息,以及价值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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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未利用地 |
包含权属、数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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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矿产资源 |
数量、品级、资源规模、空间分布、矿业权、价值等情况。 |
森林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森林资源 |
权属、数量、种类、质量、价值等。 |
水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水资源 |
水资源名称、等级、水域面积、水域容积等。 |
湿地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湿地资源资产 |
湿地资源权属、湿地地类保护及利用情况等。 |
草原资源资产 |
全民所有草原资源 |
权属、数量、种类、价值、保护情况等。 |
根据《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全民所有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包括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估算、数据库建设、报告编制、图件编制等。具体如下:
清查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和草原资源的种类、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
根据搜集的价值属性数据资料及实物量数据,依据资源特点分类制定价值估算方法,开展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估算结果仅作为权益管理的参考(类似于财务账面价值),不作为市场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的依据。
分别构建秀洲区(2个街道,5个镇)和嘉兴市经开区管辖部分(2个街道)的2019年、2020年两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空间数据库采用空间图形文件Geodatabase格式进行存储,包含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和草原六类资源空间数据,所有记录包含时间戳信息。
编制反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相关图件。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技术报告、成果报告的编制,形成系列报告成果。
基于2019年度国土三调数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水域调查、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等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按照“分类施策”“全覆盖”的原则系统提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草原资源资产实物数据,通过内业数据整合更新和必要的外业补充调查,基本查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种类、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情况;利用政府公示的基准价、标定价,以及构建价格体系的方式估算资产经济价值;开展图件编制、报告编制,最终建立数据库。实物量清查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其中矿产资源实物量清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各资源经济价值估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1)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2)矿产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3)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4)全民所有水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5)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6)草原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
(1)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2)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3)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4)全民所有水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5)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6)草原资源资产清查图件
(1)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2)矿产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3)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4)全民所有水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5)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6)草原资源资产清查报表
(7)其他统计报表
(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报告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报告
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照技术指南规定的工作规范操作,项目最终成果需符合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的各项规定,并通过省级质量核查。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确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技术流程。
2021年5-6月,完成项目所需的资料收集、分析、数据预处理和数据核准等工作,通过空间数据整合处理,获取实物属性信息,制作核查图纸,组织乡镇开展图斑核查,存在疑问的地块应补充开展实地核实,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全民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基本摸清实物量家底。
2021年7-8月,编制形成数据库成果,对实物量数据库成果进行自检后,清查成果通过市级审核确认和省级复检后,进行汇总、整理入库。
2021年9月-2022年4月,根据省级资产清查价格调整完善各类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县域经济价值,录入数据库中,最终完成资产清查各项任务,编制形成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报告成果,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验收并逐级核查上报清查成果,汇交入库。
上述工作总经费预算为100万元,其中秀洲区90万元,嘉兴市经济开发区10万元,另要求中标单位分别于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和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签订清查工作协议,相关费用包含在预算金额中,投标供应商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