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申明:
本采购文件中以“★”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标。
A.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镇海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
项目背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促进地理信息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为执行平台分建共享、联动更新、协同服务的运维机制,不断整合最新信息资源丰富平台、不断开发基础应用功能拓展平台,不断提高资源共享和服务能力,加大平台在政府各部门的应用推广力度,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持续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工作,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优质的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具体范围不包含贵驷街道。
服务内容:根据2021年市局测绘地理信息重点工作要求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应用等需求,主要对平台对应的地名地址、地理实体、POI、天地图进行数据更新,按省厅考核要求完成天地图电子地图、POI数据融合更新并通过质检,做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日常技术支持,促进平台的应用与推广,以及做好政务资源信息报送技术服务等工作。
B.采购要求
一.实质性条款/要求
标记有“★”的条款与要求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二. 工作内容分包规定
必须符合测绘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 ★项目服务内容
1、项目完成内容
1.1 数据更新
(1)按省厅考核要求完成天地图·镇海数据融合,包括电子地图、兴趣点(POI)、地名地址数据融合,天地图·镇海数据融合成果需要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查验收,并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交天地图·镇海与POI数据全量及增量更新成果。
(2)完成地理实体数据更新,主要包括因基础地形变化等引起的房屋实体更新、道路实体更新、铁路实体更新、河流实体更新。
(3)完成区域内房屋与建筑实体更新,并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交成果。
1.2 技术支持和应用推广
(1)为使用平台二次开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平台电子地图和影像服务的调用,平台API接口的调用。
(2)为政府部门平台应用的相关数据提供坐标转换。
(3)为平台应用提供推广服务。
1.3 完成政务地理信息采集报送技术服务工作。
1.4 配合分局完成平台相关分析统计工作。
四. 执行标准
序号 |
必须遵循以下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
|
1 |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 |
GB/T 23705-2009 |
2 |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
GB/T 18521-2001 |
3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18316-2008 |
4 |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
GB/T 30318-2013 |
5 |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
GB/T 35764-2017 |
6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
CH/Z 9010-2011 |
7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
CH/Z 9010-2011 |
8 |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 |
国测法[2013]1号 |
9 |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 |
国测图字[2009]2号 |
10 |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
国测办字[2003]17号 |
11 |
《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 |
国测成发[2010]8号 |
12 |
宁波市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 |
DB3302/T 1004-2010 |
13 |
宁波市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 |
DB3302/T 1005-2010 |
14 |
《浙江省天地图省、市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2020)》 |
2020 |
15 |
宁波市天地图市、区(县、市)级数据融合总体方案 |
2015 |
16 |
《宁波市地名地址数据补充规定》 |
|
五. 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坐标系统:采用宁波市2000坐标系和CGCS2000大地坐标系。
2.数据格式:矢量数据采用ArcGIS File GeoDataBase(.GDB)文件格式。
3.成果提交内容:
1 |
项目设计书 |
按照《测绘技术设计规定》编写 |
纸质+电子文档 |
2 |
技术总结 |
按照《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编写 |
纸质+电子文档 |
3 |
地名地址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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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GDB格式) |
4 |
兴趣点数据库 |
|
电子(GDB格式) |
5 |
电子地图数据库 |
|
电子(GDB格式) |
6 |
地理实体数据库 |
|
电子(GDB格式) |
7 |
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省检) |
|
纸质 |
8 |
成果资料清单 |
|
纸质+电子文档 |
六. 项目验收方式
最终成果由委托方组织验收,要求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的验收。
七.投标文件应该详细叙述项目的实施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服务商递交 |
1 |
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 |
★必须 |
2 |
数据采集和更新方法 |
★必须 |
3 |
测绘质量保证措施 |
★必须 |
4 |
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
★必须 |
5 |
仪器设备配置方案 |
★必须 |
6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必须 |
八.其他要求
服务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测绘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服务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服务商须做出书面承诺。服务商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C.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截至2021年11月15日止
2、实施范围:宁波市镇海区(不包括贵驷街道)
3、付款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完成项目工作量并自检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在项目经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成果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
4、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
本项目应采用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报价,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诸如数据、图像的采集制作、数据库更新、技术支持、应用推广、技术设计评审、项目总结评审、质检验收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5、★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项目服务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服务单位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项目服务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6、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7、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40万元
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合计一致。
“政采云”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两个报价,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