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的保安服务管理工作,保安服务区域为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办公区整个区域,包括大楼、室外公共场地、所有停车场地等区域。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城东街道宁康东路201号,第二办公区位于汇丰路。
二、管理服务的要求
1、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办公区的保安工作,原则上建立班组编制。
2、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有一套执勤工作、生活、训练、学习的管理制度。
3、制定各类执勤方案、预案。针对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办公区的各方面情况建立和制定执勤方案和预案,根据执勤工作的需要,对每个执勤岗位制定执勤方案和执勤规范,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消防、预防自然灾害等处置工作预案。
三、保安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日常管理
1、以安全管理为重要服务内容,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维护采购人正常秩序。
2、成交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4、除成交供应商自行对保安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应接受采购人对保安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5、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6、成交供应商建立各种应急预案(如反恐、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在出现应急事件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执行任务。
7、遇重大接待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通过采购人审核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二)具体要求
1、保安岗位服务规范及职责
保安人员对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第二办公区整个区域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上报。对停车场、车库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确保车辆安全。
具体保安流动及固定岗位设定,巡更点及路线,全天巡更次数等保安实施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2、保安具体要求
①日常治安管理:门岗保安工作,每天配备24小时专业治安管理员,并实行巡逻值班服务,门卫值班传达室24小时有人值班,24小时有人巡逻,工作时间大厅有人值班,安保管理人员统一制服、佩带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A、注意自身仪表、仪容形象、精神饱满、规范用语。
B、维护各大门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C、来车时成立正姿势,用左手做慢行手势。
D、当来车逆行时,成立正姿势做停车手势或右直行手势,若停车可指挥入车位。
E、注意可疑人物所携带物品,仔细询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F、认真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工作。
G、做好门卫值班传达室及各岗亭卫生工作。
H、完成采购人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巡逻检查:
A、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B、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C、发现偷盗、闹事、斗殴、放火、凶杀、投毒、爆炸等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D、若发现盗窃、凶案、火灾、投毒、损毁财物,以及一切有现场与时间的案件,要妥善保护现场、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调查。
E、巡逻人员要定时定点查看,对很重要部门、要害部位要勤查看,水泵房、档案库房、重要机房、配电房、消控中心、开水房等以及无人值班但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地点应设置巡更点,做好巡更记录。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合同期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F、巡逻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常识,会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对初期火灾能及时扑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
四、人员配置数量
(一)保安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要求
1、保安人员数量
采购人要求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13人。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执勤方案,保安工作范围及参考岗位点位图附后:
序号 |
位置 |
人数 |
值勤方式 |
职能 |
岗1 |
交警大队 南大门 |
5人 |
2班2轮 白班3人夜班2人 |
白班:对来客询问,引导出入大院的车辆正规停放,大门早班保安轮流立岗值勤,协助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夜班:1人负责门岗,1人负责大楼巡逻,轮流替换。 |
岗2 |
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 |
1人 |
白班 |
维持大厅办事秩序,引导办事人员,对门口车辆进行管理;协助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岗3 |
交警大队 行政楼门卫 |
1人 |
白班 |
对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协助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岗4 |
交警大队 体检大厅 |
1人 |
白班 |
维护大厅周边的工作秩序,排队较号,引导外来车辆合理停放。 |
岗5 |
交警中队门卫 |
4人 |
2班2轮 每班2人 |
白班:对来客询问、登记;合理引导出入大院的车辆停放;大门早班保安轮流立岗值勤;协助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夜班:1人负责门岗,1人负责大楼巡逻,轮流替换。 |
岗6 |
班长 |
1人 |
白班 |
负责队伍的全面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配合大门队员一起做好值勤工作。 |
2、工作时间要求
各岗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休息日保证有值班人员。如有抗台等特殊时期,24小时到场服务。
(二)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保安班长)1名,温州籍,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5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全面负责项目的保安服务各项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相关工作的协调,日常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2、保安员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并能胜任保安工作;
②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③乐清籍保安人员比例不低于60%,退伍军人可优先录用。
④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上岗。
(三)保安人员的素质要求
共同专业素质:A、熟悉整体的地形地貌、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和整个保安服务内容、任务。B、熟悉处置整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程序、内容、职责、要求。C、熟悉消防安全及公共应急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岗位专业素质:A、门卫、岗亭等岗位的保安人员须采用标准礼仪并规范文明用语、形象气质俱佳。B、交通工作岗位的保安人员应对交警大队、第二办公区区域交通组织正确引导、对车辆的识别、指挥、保证车辆进出的安全有序。C、巡防人员须掌握巡防的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
上述人员上岗前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上岗,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人事安排
1、保安班长必须在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专职管理,从事计划安排、管理、教育等工作。
2、成交供应商对投入本项目的班长的任命、免职、调动等须参考采购人意见,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施行。
3、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原则上不得借用到其他单位执勤,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沟通,采购人许可后方可执行。
(五)执勤要求
1、执勤时,“上岗”人员要做到仪容仪表端正、语言文明礼貌、执勤姿态规范。日常执勤 “上岗”人数白天不少于8人、夜间不少于5人。
2、投入本项目人员休请假、撤换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3、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要求,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五、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设备,成交供应商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照价赔偿。所有保安服务人员的服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配置,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须经采购人核准。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2个月,具体提供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时间计算。
七、经费结算
1、在保证服务质量与最精简优化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实行费用包干(须编制详细预算)。
2、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3、付款方式
3.1、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经费支付时间为次季度首月10日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3.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当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A、抽查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投标承诺的数量,采购人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1000元/次标准进行扣除,在支付当季度合同款时扣除;B、投入本项目骨干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采购人可以按1000元/人次标准进行扣除,在支付当季度合同款时扣除;C、成交供应商要爱护与保管采购人单位财产,如损坏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D、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E、其它因成交供应商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F、部分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3.3、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履约完毕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建立考核小组,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季支付相应费用,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根据采购人制定的考评办法,当季度综合评分80分(含8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季费用,综合评分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扣除当季度服务费5%,综合评分70分以下扣除当季度服务费10%。)
八、特殊要求
成交供应商为非乐清地区企业的须在签订合同前在乐清市成立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在乐清缴纳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全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数,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医疗(门诊、住院)、失业四险种)。企业缴纳部分按乐清社保标准缴纳,不得低于863.81元/人/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此报价,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与本次报价无关。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引起的纠纷投诉,采购人概不负责。
▲3、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符合乐清最低工资标准即不得低于1800元/月/人(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加班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5、高温补贴共4个月(六、七、八、九共四月,逐月发放)按不低于200元/月/人标准发放。
▲6、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多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派人员数量进行报价。
7、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加班工资等)及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并对合同内容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